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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关于《惊秋》一文的处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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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不系舟 发表于 2017-6-26 21: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主题
内容简介: -
关于《惊秋》一文的处理公告

事件经过:
1. 原创区置顶版务登记帖于3月20日收到投诉如下:
http://allcp.net/forum.php?mod=v ... ;extra=&page=27

1346L。虽然论坛只规定禁止猜作者马甲,但这样随意猜作品主角原型的行为也非常不尊重作者,严重影响读者心情。希望版主能删去相关楼层。

经过版务组调查,根据原创版规第一条,删除帖中版聊等无意义回复。

2. 原创区置顶版务登记帖于6月21日起接连收到投诉如下:
http://allcp.net/forum.php?mod=v ... age%3D2&page=71
3508楼说作者签约外站吃相难看。
3521楼对号入座,找原型发散现实。
3532楼说看了外站的八卦帖,作者写文是挖坟。
3541楼以下开始出现说文是rps同人的。

原创区版主受理,介入跟踪程序。

3. 投诉仲裁区于6月22日接到投诉,对作品《惊秋》by 关山遥(下简称《惊》)一文是否应归属原创区发出质疑。
http://allcp.net/forum.php?mod=v ... &extra=page%3D1
版务组6月24日介入,并请作者于48小时内对该投诉作出回应。

现将版务组了解情况作出如下通报:
1. 根据作者关山遥在帖中回应及帖中所列证据(参见http://allcp.net/forum.php?mod=v ... extra=page%3D1&),作者已承认该文创作来源于真实事件,并将该事件参与人物的名称缩写化用于《惊》的创作。[1]

2. 根据我站以往处理类似事件公告http://allcp.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4589,《惊》一文不宜继续在原创区发表,需移入同人区,并按照相关规定标明CP名称。

3. 我站尊重作者删文的意愿,该文章将在移入同人区后删除。


我站设立原创、同人两个板块以满足作者发文需要。
希望作者发表作品时,能清晰明确文章属性,主动选择合适板块发表,也希望读者协助监督,规范作品分类。



[1]作者关山遥:“创作初期我确实参考了LZL的事件”来源166L点评。
沙发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7-6-26 21:39
前排
板凳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6-26 21:41
地板
心情略微妙
地板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6-26 21:43
占个座围观一下,确实略微妙,但这件事版务们也不好处理可以理解吧……
5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7-6-26 21:48
看到判了,无论如何,支持版主们的判定。前排打个卡
6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6-26 21:49
围观,版务辛苦了。看到标明同人cp名称,突然笑出声。
7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7-6-26 21:51
辛苦版务组
8条鱼
笑笑就沒事 发表于 2017-6-26 21:51 | 只看该作者
理解板務。。。圍觀了一整天都弄不清什麼是對什麼是錯了。。。
9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6-26 21:52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6-26 21:49
围观,版务辛苦了。看到标明同人cp名称,突然笑出声。

红红火火恍恍惚惚哈哈哈哈哈叫主cp花臂x十字卿,副cp六十?
10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6-26 21:53
辛苦各位版主啦,觉得处理的挺好的。打算等文章移入同人区的时候,去截图微观( ̄︶ ̄)↗
11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6-26 21:54
辛苦版主啦!
12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6-26 21:57
版务幸苦。

作者目前似乎没有明确说要删,只是48小时内声明里说“我愿意删除《惊秋》在CP的连载楼,以平息各方的争吵”?移了区真按程序申删了再删吧?别落个奇怪的话柄给人了
13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6-26 22:00
移去同人区的时候能标明真人cp吗?否则对这个作者来说太轻松了
14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6-26 22:07
求不标不删,标了挂三个月以示严肃。
15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6-26 22:09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6-26 21:53
辛苦各位版主啦,觉得处理的挺好的。打算等文章移入同人区的时候,去截图微观( ̄︶ ̄)↗ ...

已经移到同人区了
16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6-26 22:09
直接删除的话太便宜作者了,无法达到杜绝影射文的目的,同求挂一段时间以儆效尤。
17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6-26 22:11
搬到同人去是不是应该标明cp是花臂熊猫×十字卿啊
18条鱼
红莲照夜 发表于 2017-6-26 22:13 | 只看该作者
一声叹息
19条鱼
看谁戏多 看谁戏多发表于 2017-6-26 22:14
那是标BL还是GL?
20条鱼
说不出话 说不出话发表于 2017-6-26 22:35
版务们辛苦啦。就是太便宜这个人了,肯定有文粉一副我不听我不听我只相信太太的态度追到BX去。然而我们能说什么呢(摊手
21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6-26 22:40
版务辛苦了
仲裁合情合理,非常理解版务们在这件事上的处理结果,这种擦边球也确实不好处理。
还是觉得这次事情的恶性影响比较大……十分担心这次事件会为以后一些人开了先河。也许会给一部分如同惊秋作者的人可以合理刻意写恶意影射文、人身攻击他人的错觉,被发现后也只是移步同人区,没有给作者带来实质性威慑。
很喜欢长佩轻松友好的环境和氛围,所以更不想看见以后会有恶意影射泄私愤的文漫天飞的可能……真诚建议版务们可以酌情考虑一下是否添加禁止以恶意影射来侮辱他人之类的规定?如果不好区分程度的话,也许可以征集论坛用户的意见,或参考一下其他有此类规定的网站?可能我想的比较不现实……
总之,希望长佩越办越好。
22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6-26 22:41
希望能标明CP名,既然发去了同人板块,请遵守同人版规和同人网络礼仪。
23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7-6-26 22:44
小灰字莫非要写2v1?2333
24条鱼
LunaLovegood 发表于 2017-6-26 22:4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版务辛苦了(抱)作为一路围观下来的路人,不知道怎么评价这件事(迷)。感觉不管长佩管理组怎么判都会有各种微辞,会有人觉得不满意。希望版务组以后加油,更努力完善版规!毕竟是一个要商业化的论坛了,不能止步不前。希望大家多给长佩一点期待,宽容看待有时候版务犯的错误吧。人无完人,进步也需要时间!
25条鱼
吃瓜路 吃瓜路发表于 2017-6-26 22:55
辛苦了, 真的有点难判

通过这件事cp 可能可以考虑一下追加制度或规定, 一旦发现恶意影射, 恶意加工, 恶意以化名角色人身攻击真人时对作者予以一定惩罚, 起阻吓作用
26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7-6-26 23:03
我觉得可以允许小说影射别人,但如果不是众所周知的公众人物和公众事件,那么被影射的人同意了才可以写,没有征得他人同意,就必须把码打厚让谁也猜不出来到底是谁。如果有证据证明确实影射了某人,而并未征得此人同意,那就应该删除相关情节或者干脆删文。
27条鱼
路过青花鱼 路过青花鱼发表于 2017-6-26 23:09
同人区版规第二条 “2.请规范文章标题为:括号半角——>[作品名][西皮名];”
既然搬到同人区了,是不是也应该遵守下哪里的规矩。
28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6-26 23:27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6-26 23:09
同人区版规第二条 “2.请规范文章标题为:括号半角——>[作品名][西皮名];”
既然搬到同人区了,是不是也 ...

移去同人区的帖子仍锁着,作者没办法编辑,要改标题或标CP也只能让版主来了
是说这篇公告没明讲何时删帖?
29条鱼
发表于 2017-6-27 00:10
收藏了好久没看今天一看已经是这样了,也只能说是作者动笔的时候可能也没想这么多吧,但是既然有这种意图也只能承担这样的后果了,为此文投入的心血也要部分付之东流了……可能是我心大&不了解前情,我还是觉得这文写的挺好的,以后有空会看完它(暗指什么的关我啥事,作为一个读者会看到的也只是自己关心的吧)
30条鱼
树林林0626 发表于 2017-6-27 01:22 | 只看该作者
觉得这个处理挺好的!
31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7-6-27 10:38
处理的很好啊,本来就很难处理的事,不知道前排微妙啥。
32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6-27 12:14
hbXszq???不标中文吗
33条鱼
DanielG 发表于 2017-6-28 17:4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向来只看楼主,今天看见她的声明两眼一黑
34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6-28 21:55
西皮指代不明,差评!
35条鱼
闻踏歌 发表于 2017-6-29 00:3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真是…不知道怎么说才好了
36条鱼
黄瓜拍一下 发表于 2017-6-29 18:51 | 只看该作者
怎么了?惊秋是同人文??
37条鱼
真相的力量 真相的力量发表于 2017-6-29 19:38
[img]http://i1.buimg.com/594357/fd0043a1620365a9.png[/img 

]
[img]http://i1.buimg.com/594357/0129a9327774a500.jpg[/img 

]
再次证明了一条铁律,反派死于话多。真的很想堵紧她的嘴,你能别说话了么?你一说话就给自己留证据,心疼你呀。
什么叫做“除了破坏规矩,我没做错任何事”。你们姐妹团狡辩姿势都这难看的,谁的规矩,谁定下的?我们读者可没有给你定规矩,难不成是破坏了某个网站的规矩,例如长佩吗?
1、长佩让你来写文了?
2、长佩版规你仔细看了么?
3、长佩的判决有错咯?
4、你没做错什么?

再问一个问题,“文坛风气变得好坏,看不过小透明变红”。
不要打死一船人,别的小透明红起来的时候出过事了?怎么别人不出事,就关山遥你出事。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话电视剧里也出现很多次,到自己身上的时候就忘了
什么叫文坛风气,你代表了文坛风气?影射这种微妙的玩意,谁吃了谁膈应。

奉劝一句既然在别的平台连载,就把嘴闭紧,再也不要给自己招黑,反派死于话多。

搬自XQW
38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7-1 15:58
真相的力量 发表于 2017-6-29 19:38
http://i1.buimg.com/594357/fd0043a1620365a9.png[/img 

]

好酸……
39条鱼
随佶济 发表于 2017-7-5 15:5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真的难判诶。但是作者写什么确实是她的自由。为了尽可能少的伤害读者感情也只能这样判了。还是希望cp的版规能够更严密一些吧。不过文学上的事实在是说不清楚,读者何其无辜。
40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7-7-6 22:38
看完帖子之后觉的gsy简直就是个戏精……cp这种小庙供不下她那座大神,毕竟我们都是赤沛cp的傻x教徒嘛,也不知道文粉们是怎么想的,自己都被骂了还上赶着帮骂自己的人……

据说hbxm亲友团热爱人肉,我还是匿名吧
41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7-7 17:23
挡个鱼皮
42条鱼
月琴 发表于 2017-7-9 15:06 | 只看该作者
我去,一段时间没来居然出了这么大的变化,本来还觉得这篇文章是今年难得能看得下去的武侠耽美…………居然变同人了orz
43条鱼
甩锅狂魔路灿灿 发表于 2017-7-10 23:15 | 只看该作者
目瞪口呆,情节迂回反转之精彩不亚于小说,只是让人心寒。唯一可惜的是不会觉得沈知秋甜了。
44条鱼
生鱼片达人 发表于 2017-7-12 13:06 | 只看该作者
我。。。谁能告诉我到底在哪里看啊??我一段时间没看怎么就这样了啊??吃瓜路一脸懵逼。。。有原型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事吧……我要看文啦_(:зゝ∠)_一个暴哭/(ㄒoㄒ)/~~
45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7-7-12 14:35
吃瓜群众冒昧问下,是大家都可以把ID设置成“路过青花鱼”吗??。。。默默后排围观了投诉仲裁楼和此楼,帖子是挺多的,但除了吃瓜群众怎么基本都是这一个ID啊。。。
46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7-12 21:01
挡住楼上鱼皮
47条鱼
liuziheng666 发表于 2017-7-20 11:05 | 只看该作者
唉 发表于 2017-6-27 00:10
收藏了好久没看今天一看已经是这样了,也只能说是作者动笔的时候可能也没想这么多吧,但是既然有这种意图也 ...

同理
48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7-7-21 15:33
超无聊,跟小学生便顺口溜骂人没甚区别。只不过长大了会写小说了?
49条鱼
苏糯咻咻咻 发表于 2017-7-22 18:4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红莲照夜 发表于 2017-6-26 22:13
一声叹息

又看到你了。   话说惊秋对应什么真人事件呢?明明是古风文啊。本来准备完结了再看,唉
50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7-7-26 01:18
太伤心了,是有多受伤害多耿耿于怀才能做出这样的事?而且至今还觉得自己没有什么对不起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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