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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投诉多位水区版主在自荐楼帖子合并一事上处理失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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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青森 发表于 2017-6-25 09: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RT
申明:与楼主和几位水区版主均无利益相关,仅作为一名较早参与此事的长佩普通用户整理事件经过并提出投诉。

自荐楼地址:http://allcp.net/forum.php?mod=v ... page%3D1&page=1

以下为我能搜集到的按照时间顺序的整理,如有疏漏,欢迎欢迎其他用户提供信息。

2017/6/1左右(因相关帖子已在版主“刺核藤属”的合并操作中被删除,记录消失,故暂不可考,仅以ID“Aloft”的叙述与我本人的记忆作为参考,欢迎其他用户或版主本人提供信息)
水区版主“小窗未明”点评自荐楼楼主(即ID“Aloft”)的第28篇文评(因版主“刺核藤属”的合并与删除操作,该点评已消失,欢迎其他用户或版主本人提供信息),要求ID“Aloft”合并帖子。

据我猜测,因:
1. 相对而言,一楼一评的形式更方便自荐作者回复与点评楼主“Aloft”的文评,也有利于其他水区用户参与自荐评文这种读者作者之间的良性互动;
2. 水区版主“小窗未明”在点评中的措辞(已消失,仅凭我的个人记忆,欢迎其他用户或版主本人提供信息)比较含糊,并未指明该合并哪些楼层。事实上,在后续的发展中,版主“刺核藤属”和版主“我是无语小马甲”合并的楼层与我理解的“按版规合理处理”稍有出入,虽然此事完全可以通过有效沟通予以解决。

故,楼主“Aloft”对帖子仅作了适当的编辑修改,并未做出符合水区版主要求的“合并”行为。


2017/6/16
据楼主本人回忆,ID“Aloft”收到提醒,显示该自荐帖已被已被按照5篇一楼的格式合并到自荐帖6、7两楼,楼主“Aloft”对此表示接受,没有提出异议。
另,关于该楼主两个自荐帖更为详细的前因后果,如有需要,我可以代表个人做单独说明。


2017/6/22 23:47
水区版主“刺核藤属”删除了楼主“Aloft”本人发出的19-26篇点评,将此8篇点评合并于该帖第8楼。其中第26篇的作者“匿名青花鱼”于第15楼回复楼主的文评。
根据我的记忆,楼主“Aloft”的文评与作者“匿名青花鱼”的回复原为相邻的两楼,水区版主“刺核藤属”的删除与合并操作造成了一定的阅读和理解障碍。
当然,因原楼已被删除,以上叙述仅凭我的个人记忆,欢迎其他用户或版主本人提供信息。


2017/6/23 09:23
楼主“Aloft”于站务管理版发表帖子“希望版主能够解释一下帖子合并的问题”,从楼主“Aloft”本人的角度对事件进行了叙述。

详见:http://allcp.net/forum.php?mod=v ... &extra=page%3D1  首楼


2017/6/23 10:49
根据楼主“Aloft”的叙述,收到水区版主“刺核藤属”的提醒:为节约水区资源,进行适当合并处理。


2017/6/23 11:26
楼主“Aloft”在自荐楼发帖表示无法接受帖子被反复多次修改合并,并声明楼主本人觉得自己并未违反版规,或许被某些版主以版规中的某些模糊规定为由针对。


2017/6/23 11:31
水区版主“刺核藤属”将27-38篇共计12篇点评删除,合并于该帖19楼。
其中:
第30篇自荐文的作者于现22楼回复楼主“Aloft”;
第33篇自荐文的作者于现33楼回复楼主“Aloft”;
第32篇自荐文的作者于现37楼回复楼主“Aloft”;
第35篇自荐文的作者于现39楼回复楼主“Aloft”;
第36篇自荐文的作者于现41楼回复楼主“Aloft”,楼主“Aloft”于现42楼对作者的回复进行回复;
第37篇自荐文的作者于现45、47楼回复楼主“Aloft”;
第38篇自荐文的作者于现51楼回复楼主“Aloft”;

以上楼主“Aloft”对自荐文的点评与自荐文作者对楼主“Aloft”的回复,在未被删除合并的状态下,在时间和逻辑顺序上都是连贯的,即:大多数自荐文作者对楼主“Aloft”的回复就在楼主“Aloft”的点评下一楼。
这种上一楼为点评,下一楼为对点评的回复的交流方式,对比经水区版主“刺核藤属”删除原帖再进行合并的处理,在我看来,普通水区用户的阅读体验上,前者远比后者流畅,不仅是从时间上,更是从逻辑上。

更何况,出于对节省服务器资源和其他因素的考虑,有不少作者以点评的方式对楼主“Aloft”的文评进行回复交流。以我有限的记忆,第30、32、33、35、36篇自荐文的作者都有大量针对楼主“Aloft”的文评进行的点评。
而这些点评,在水区版主“刺核藤属”删除原帖再合并至同一楼的处理后,全部随着原帖的删除而消失。这对于包括但不限于楼主“Aloft”、自荐文的作者、对某篇自荐文感兴趣的读者在内的诸多水区用户而言,都是巨大的损失。


由于对长佩版务组分工上的无知,我不便随意揣测各区版主的动机。然而水区“刺核藤属”在给楼主“Aloft”发出提醒后不到一个小时,并明知楼主“Aloft”反对这种粗暴的删除合并操作的情况下,仍然于2017/6/23 11:31进行了第二次删除合并操作。水区版主“刺核藤属”于2017/6/23 10:49的“提醒”属于通知行为,且并未向其他水区用户公开,且没有给包括楼主“Aloft”在内的水区用户留出反馈意见和交流更合理操作的时间,也利用水区版主的职权单方面切断了反馈途径。这是对楼主“Aloft”和其他长佩普通用户极大的不尊重。


2017/6/23 17:08
水区版主“小窗未明”回复版务帖。
“经过查对,此贴为重新发帖,并且版主曾在六月二日九点五十五分留言提醒过楼主整理此楼,但楼主一直没有处理。
之后才有值班斑竹依照水区整理的规则进行了合并整理。因为部分斑竹还在实习期,对一些操作并不熟练,因此进行了二次调整,对此造成的不便特表歉意。
水区一切操作均按照版规进行。
谢谢合作。
欢迎来玩。”

详见:http://allcp.net/forum.php?mod=v ... &extra=page%3D1   第2楼,以及该楼下ID“Aloft”对水区版主“小窗未明”以点评方式进行的回复。

身为较早参与此事的普通用户,如果有需要,我将对ID“Aloft”前后两个自荐帖的做一些说明。欢迎作者和版主给出不同参与者的说明。


2017/6/23 17:11
针对用户@chiberia在自荐楼中的提问:“我不是很明白,水区其他帖子大多一楼不超过五百字,节省服务器资源了吗?为什么要单独针对文评楼反复合并帖子?是因为楼主一个人的回帖比较容易管理吗?我代表个人表示被整理合并到这个程度,并且与有些作者对楼主文评的回复完全脱节,给我的阅读造成了很大不便,请问迁就版主强迫症或者节省服务器资源是不是比用户体验更重要?希望能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保留去仲裁投诉的权利。”

水区版主“小窗未明”回复:“如你所述,水区的水帖不定时都要清理掉的。如果觉得被针对,请先认真读完版规。谢谢合作。”
并将此回复置顶于该帖第二楼。

详见:http://allcp.net/forum.php?mod=v ... page%3D1&page=1  第2楼与第55楼用户@chiberia的提问。


2017/6/24 20:58
水区版主“小窗未明”回复ID“Aloft”的在站务管理区的发帖“希望版主能够解释一下帖子合并的问题”,

“经查,处理此贴的版主并无违规操作。

祝玩得愉快。”

详见:http://allcp.net/forum.php?mod=v ... &extra=page%3D1   中第5楼


2017/6/25 08:06
ID“Aloft”在版务区帖子“希望版主能够解释一下帖子合并的问题”中回复ID“莉莉特”:
“顺便说一句,本次事件中,我并未在相关楼底下用未登录/匿名状态回复/点评过。
在这里回一下你吧,
1.最后一条的不定期清理应该是指水区的瘦身,个人认为单独对我帖子的操作不在这个范围里。就算一定要死抠字眼说这代表水区版主的任意处置权的话,我的投诉诉求也是撤销“不当”操作。
2.在水区小窗未明版主在24日晚上回复实习版主未违规之前,我在帖子里表达的希望是,解释多次合并操作并看看能不能恢复一下最后的操作,版务做个有诚意的道歉。而且帖子里同时写了如果能够恢复帖子的话,我保留自己道歉,并不再追究此事。
3.我看了一下,提升是在6月17日,第一次调整结束后。如果如你猜测,版务认同的话,为什么会有后续的操作呢?尤其是最后两次严重影响阅读的操作。”

详见:http://allcp.net/forum.php?mod=v ... &extra=page%3D1  中第7楼ID“莉莉特”的回复与第八楼ID“Aloft”的回复。



沙发
青森  楼主| 发表于 2017-6-25 09:44 | 只看该作者
在认真研究完12条版规和或许为补充说明的⚠️【注意】⚠️后,
针对楼主“Aloft”在“自荐楼”一帖中,是否存在违反版规的行为,我的理解是:
据我的猜测和在仲裁区用户“路过青花鱼”的留言(因为几名用户“路过青花鱼”语气激烈,我在转述时做了适当调整),ID“Aloft”的帖子“自荐楼”疑似违反版规第12条“为节约资源,推文楼同一天内的帖子最好合并到一层楼发布,否则斑竹会根据字数进行适当合并(1000字以上长评不包括在内)”

我认为ID“Aloft”没有违反版规,以及水区多位版主仅对此事的处理有失公允的理由如下:
(i). 自荐楼并非推文楼,自荐楼由作者自荐,楼主看完文后给出适当点评,是水区读者作者良性互动,互相帮助的一例。在长佩水区发帖的分类中,推文楼的分类大多为“闲聊”“扫文”“安利”,而自荐楼的标签为“自荐”。此分类应该也得到了水区多位版主的认可,可参见水区版主“小窗未明”的留言“自荐楼有固定格式,请修改”(因为帖子已被删,仅凭我的个人记忆,欢迎其他用户或版主本人提供信息)。

(ii). 即使ID“Aloft”真的存在违反版规的行为,类似的“违规行为”也并不少见。
试举一例:参考同为自荐楼的http://allcp.net/forum.php?mod=v ... highlight=自荐楼 中31&32两楼,同样符合【楼主登陆】【同一天发帖】【点评(非推文)未满1000字】等诸多共同特征,而该楼楼主并未收到任何公开的提醒或通知,要求合并帖子。
(我与该楼楼主和参与该楼的水区用户也均无利益相关,仅作对比参考)
在长佩水区为数不多的几个自荐楼帖中,类似行为不能说比比皆是,至少绝不少见。
因此ID“Aloft”认为被水区版主借某些模糊规定针对,虽然是出于一时的气愤,但是怀疑合理。


而水区版主“小窗未明”回复中认为“处理此贴的版主并无违规操作”的依据,或许是⚠️【注意】⚠️中的“版主将不定期处理该版内帖子,不另行通知。有需要的帖子请随时做好保存。”
如站务管理区中帖子“希望版主能够解释一下帖子合并的问题”http://allcp.net/forum.php?mod=v ... &extra=page%3D1发言的@莉莉特 所言,我的疑问也是:
该版规赋予了水区版主对水区全部贴子的无限权利,所以水区版主对贴子的任何操作都不可能违反版规。
那么水区版主是否有权【处理】(【包括删除】)水区的任何帖子或楼层,无论该帖或该楼是否对水区其他用户而言有意义,并【不对任何针对帖子的操作给出解释】。


除了作者本人的要求,作为一个普通的长佩用户,还希望长佩版务组对一下问题予以回复或回应:
1. 暂且不论如何定义水区的水帖,请问:“自荐楼(新):有抖M作者吗?进来聊一聊你的文吧”一帖中因被删除合并而消失的帖子与点评,是否属于水帖?
2.要求水区版主在每次回复“违反版规”时能尽量指出违反哪一条具体版规,以便水区用户能更按照用户本人的意愿进行改正。尽量达到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3. 请问水区版主是否有权【处理】(【包括删除】)水区的任何帖子或楼层,无论该帖或该楼是否对水区其他用户而言有意义,并【不对任何针对帖子的操作给出解释】
4. 这条并不包括在水区12条版规中,可能是补充说明的隐形版规⚠️【注意】⚠️是否合理?有了这一条⚠️【注意】⚠️,其他水区版规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
5. 合并删除的操作如果不能撤销,附议ID“Aloft”希望水区的各位版主(不仅仅是回复帖子的水区版主“小窗未明”,还包括执行大部分删除合并操作的水区版主“刺核藤属”,以及执行部分删除合并操作的水区版主“我是无语小马甲”)能够给出一个更有诚意的道歉,或者,至少是更有诚意的说明和回应。我不认为这是一件很过分、或者可以被归为“闹版”的事情。


最后,对于水区版主“小窗未明”的“玩得愉快”的祝福,我代表且仅代表个人回复:

不愉快,很不愉快。但是祝长佩越办越好。
板凳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6-25 09:44
吃瓜,从xqw来的,可以说是很熏疼原帖楼主了
地板
hereiskaye 发表于 2017-6-25 09:53 | 只看该作者
赞成,希望能够恢复帖子。
5条鱼
破云 发表于 2017-6-25 10:11 | 只看该作者
……………………………?还有续集……
6条鱼
一只蛋卷 发表于 2017-6-25 10:19 | 只看该作者
之前在楼里被楼主指点过,很感激。
楼主也不图钱不图名的,都是花很多时间精力给大家看文的,人超好。
版务组的妹子们每天也很辛苦,而且我看那个版主好像是新上任的可能操作有失误呢。
希望能尽快解决 w
7条鱼
红裤衩 发表于 2017-6-25 12:2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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