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成为一条青花鱼吧~ 找回密码    

青花鱼养殖交流论坛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开启左侧

[公告] 恋童文判断标准确认版和对《豢养》二次处理决定的公告

     关闭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宝妹纸 发表于 2016-9-14 16: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进一步明确恋童文的判断标准和对《豢养》一文二次处理决定的公告

1、严禁出现任何对未成年人、或具有未成年人体貌特征的人产生性幻想,性冲动和性`行为的描写。
2、恋童文见即删,无留言通知、存贴和修改的机会。作者永久砍号封ip。
3、此条版规对长佩现存所有文章都有约束力,版主们会严查,也请作者们自查,读者们举报。


关于站内引发争议的《豢养》一文,昨天的公告发出时曾提醒作者珍惜发文权利,也得到了作者确认。但是作者随即发出的修改后的内容,与已经被确认为恋童文并删帖的此文前身比较,除了替换掉年龄(“崔老爷子说:“不管你到底姓什么,父母是什么人,崔家养了你十五年,养恩比生恩大,你要明白。”这一句里的15岁甚至没有替换掉。),和删除昨日公告中特别指出的几处之外,并无其它明显的有意义的改动,文中人物仍然存在恋童行为(“光着身板的崔宁合犹如赤子,仿佛这些年就没长大过,崔可文喜欢得满心都要溢出来,把人困在身下,从肩胛骨一路亲到屁股,直想一口吞了。。”)
经讨论,我们认为作者并没有对原恋童文认真修改,重发的版本仍然违反版规要求属恋童文范畴,所以对论坛现存的《豢养》一文依照版规做删文处理,作者没有登录发帖只封ip,若其ip下有其他id写了恋童文,也会一并删除并公示。

昨天允许《豢养》一文重发,并不是想给恋童文第二次机会,主要因为当时版规不完善,处理依据不充分,也因为对被删文作者非常与众不同的反应时的应对经验不足。这里要谢谢来自各方直接、间接的批评、建议和鼓励,对于长佩的建设,版主们会一直努力,敬请各方监督。

此贴暂时开放以供讨论,版主们会尽量解答胡搅蛮缠以外的疑问^_^


评分

参与人数 23鱼粮 +204 收起 理由
飞禽走受 + 5 送花(づ ̄ 3 ̄)づ
米米你 + 1 写得太好啦
瞳浩 + 10
走马看黄沙 + 5 支持,文风反映了思维和观念,不能从任何方.
Km307 + 10 送花(づ ̄ 3 ̄)づ

查看全部评分

沙发
綠舌頭 发表于 2016-9-14 16:52 | 只看该作者
版主们帅气!辛苦版主了~
板凳
开落 发表于 2016-9-14 16:56 | 只看该作者
辛苦版主,版主威武!
这文总算删了,感觉松了一口气
地板
泠司 发表于 2016-9-14 16:57 | 只看该作者
版主好样的。
5条鱼
窗风 发表于 2016-9-14 16:57 | 只看该作者
版主们辛苦了
对恋童零容忍的态度点赞
6条鱼
很咸 发表于 2016-9-14 16:59 | 只看该作者
非常与众不同的反应哈哈哈哈哈哈哈
7条鱼
听风99 发表于 2016-9-14 17:02 | 只看该作者
干得好!版主们好帅!有原则有底线,这是我爱长佩的原因
8条鱼
半颗果一粒沙 发表于 2016-9-14 17:03 | 只看该作者
辛苦版主了,在文下留言过激的青花鱼只是一部分,还是有很多鱼走正确渠道的,去原创投诉,去站务去提意见,希望版主们考虑站务区意见,对设计lt的文不要给二次机会,改年龄设定不过是文字游戏,这篇文的立意是不变的,所以没必要修改重发,将此条写进版规,正好借着这次机会充分完善版规,感谢版主们这么及时的处理,让投诉过的小伙伴都很暖心
9条鱼
Kris 发表于 2016-9-14 17:09 | 只看该作者
版主辛苦!
请问现在具体的判定标准还是“主角中有一方为成年人,另一方若低于16岁,这个时期中不允许出现情`色描写,明示暗示都不允许。”吗?还是已经提升到18岁了呢?
私以为这可能会影响到某些老文/坑是否符合版规,尤其是养成文,即便作者没有主管意图打擦边球,亦没有任何明示暗示主角有恋童倾向。
10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6-9-14 17:10
Kris 发表于 2016-9-14 17:09
版主辛苦!
请问现在具体的判定标准还是“主角中有一方为成年人,另一方若低于16岁,这个时期中不允许出现 ...

重点并不是年龄而是有没有幼童体态特征的性相关描写吧……不然难道设定一个角色几千岁但是是小孩的体型就可以写肉了吗
11条鱼
半颗果一粒沙 发表于 2016-9-14 17:15 | 只看该作者
其实作者与众不同的反应是一种试探底线的手段,想知道长佩能让自己浑水摸鱼到什么步骤,打了版主们一个措手不及之后先发制人没给版主商量和反应的时间就再次发文以求通过,然而今天大家的反应来看,这种作者和文在长佩是无法通过的,所以继续在帖子里发表委屈的宣言,试图混淆视听,还拿版主做挡箭牌,所幸版主们英明神武,今天之内立刻处理了这件事情
总结下经验吧,趁这次可修改版规,规定年龄外更重要的是不可出现儿童外表的色`情描写,所有版规都有追溯效力,触犯者封ip以防卷土重来,涉及lt高压线的文不许修改重发
另外,持反对意见的青花鱼最好不去文下发布过激言论,尽量有理有据的在版务区原创区投诉贴进行公正的投诉,这样方便版主们裁定,并且以防形成掐架贴,能减少版主工作量,能防止被倒打一耙,也能做到高下立现
12条鱼
大王叫我来巡山 发表于 2016-9-14 17:26 | 只看该作者
谢谢版主,你们的处理方式真的很棒
13条鱼
tdds_tdds 发表于 2016-9-14 17:33 | 只看该作者
今天我好像被投诉了好几次,请版主按版规处置。
更谢谢版主们的付出,支持版主决定。
激烈鼓掌.gif
14条鱼
一咪 发表于 2016-9-14 17:35 | 只看该作者
干得漂亮!版主辛苦
15条鱼
goodmorning 发表于 2016-9-14 17:44 | 只看该作者
赞同版主!已经涉及lt的文绝对不能给第二次机会!
16条鱼
楚门 发表于 2016-9-14 17:4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辛苦了
17条鱼
哆啦E梦 发表于 2016-9-14 17:53 | 只看该作者
谢谢版主!讲真我看到最后作者的删文声明“我不是因为恋童是为了读者不被掐才删文这文版务一致通过不算恋童”也是蒙逼的……这个作者太会钻规则的空子了,真的辛苦版务们了!
18条鱼
sinian007 发表于 2016-9-14 17:5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支持版主,对恋童零容忍!
19条鱼
张亿毛 发表于 2016-9-14 17:5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有很多人搞混了恋童和其他的区别。我认为的一个标准是,恋童是指,性是由别人带给你的,以“和儿童发生关系”为目的。而大家说的其他情形,更多是自己由于年龄走到那一步,对性怀有好奇心,而和成年人或同龄人初尝禁果。这种只能说是成长路上走的提前了点。恋童绝对禁止。世界各国都是如此。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12岁以下绝对禁止。已满十四不满十六,偶尔发生性`关系,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后果是可以的。我认为,恋童应该有主观和客观标准综合判定。第一,客观,低于12绝对禁止,超过12未满16可相对禁止(结合主观标准判定。)

评分

参与人数 1鱼粮 +10 收起 理由
萍翳 + 10

查看全部评分

20条鱼
宝妹纸  楼主| 发表于 2016-9-14 18:00 | 只看该作者
哆啦E梦 发表于 2016-9-14 17:53
谢谢版主!讲真我看到最后作者的删文声明“我不是因为恋童是为了读者不被掐才删文这文版务一致通过不算恋童 ...

作者申请删文的时候,这则公告其实已经基本写完了,正在交版务组挑错别字和语法错误呢。不过其实这些都无所谓,只要能清楚地表达出长佩对于恋童文是0容忍的态度,以免被人误会就好~

评分

参与人数 2鱼粮 +16 收起 理由
邬沧呀 + 10 非常赞同长佩对于lt的零容忍处理态度!.
徐小w + 6 版主,我还有个问题。就是如果养成年下的话.

查看全部评分

21条鱼
鱼歧阵 发表于 2016-9-14 18:0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这几天都被各种恋童作品恶心,这次处理真是出了口恶气2333
22条鱼
北见治酒 发表于 2016-9-14 18:05 | 只看该作者
终于不会飘在首页辣眼睛了,可喜可贺
23条鱼
张亿毛 发表于 2016-9-14 18:0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第二,主观标准,即如我前文所述,若超过14周岁,则结合当事人的心理来判断。若当事人的性启蒙来源于自己的成长而非成年人的诱导(带有强列性暗示的诱导),即可以。另外,补充一下,世界各国对恋童是
24条鱼
张亿毛 发表于 2016-9-14 18:0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继续。手机实在是不方便发帖。世界各国对恋童都是明令禁止。这不简简单单是强迫的问题。所以其他问题只是看文喜好不同,而恋童是底线问题。如果说你支持恋童癖,那真的,哟质疑你的人品,同时深深担忧与你接触的所有儿童,和你自己的孩子。
25条鱼
笑先行 发表于 2016-9-14 18:1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支持版主,坚决反对恋童文
26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6-9-14 18:13
请问一下在版规更新前的一些一方未成年有肉的文应该怎么处理?不属于LT范围,就是那种少年攻or少年受的文,毕竟作者写下那些文的时候是按当时的版规写的,是应该申删还是改动?
27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6-9-14 18:14
既然已有定论,当然支持,也希望对之前违反规定在文里挑事掐架、恶意水贴的账号和IP做出处理,不分立场。
28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6-9-14 18:18
想问如果年龄小于16,但不是幼童体征,而是类似“纤细修长”这种不强调年龄的描写,比如十三年蝉拟人,十三岁的成龄虫和二三十岁的人类XXOO可以咩?
29条鱼
况不予 发表于 2016-9-14 18:21 | 只看该作者
大方向上非常支持版主的處理,可是新版規確定後,對於古風文的「未成年」也是按18歲界定嗎?這樣會不會影響古風文作者的創作呢?
30条鱼
哆啦E梦 发表于 2016-9-14 18:22 | 只看该作者
宝妹纸 发表于 2016-9-14 18:00
作者申请删文的时候,这则公告其实已经基本写完了,正在交版务组挑错别字和语法错误呢。不过其实这些都无 ...

懂的,我看到这则删文声明都替版务火大。诛心的说一句,这个作者发文时钻规则漏洞擦边,被处理了趁版务还没反应过来时马上修文重发,又趁二次处理出来前留下微博和这样的声明自首删文,实在是玩的6。

31条鱼
剑魄琴心 发表于 2016-9-14 18:23 | 只看该作者
其实我还是很喜欢清水文的,走剧情拉灯多好。。
32条鱼
阿菊菊 发表于 2016-9-14 18:24 | 只看该作者
我不支持恋童,我只是在看小说
33条鱼
10ge 发表于 2016-9-14 18:29 | 只看该作者
干得漂亮

那作者一副白莲花样,粉丝一个个鸡血回帖,真是特别气人,好多年没这么撸袖子发贴了,恋童写肉了不起啊,自己去恋童癖论坛发去
34条鱼
宝妹纸  楼主| 发表于 2016-9-14 18:34 | 只看该作者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6-9-14 18:14
既然已有定论,当然支持,也希望对之前违反规定在文里挑事掐架、恶意水贴的账号和IP做出处理,不分立场。 ...

我个人更倾向把仅限于今天内产生的投诉,看作是因为昨天我们考虑不周,过早关闭公告贴,才使持不同意见的读者们没有一个更适合的地方讨论所致,所以想对各方读者都暂不做处理。当然这还是我个人想法,稍后会和版务组商量。
35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6-9-14 18:34
太好了,恋童癖全都滚蛋
36条鱼
张亿毛 发表于 2016-9-14 18:3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还是恋童癖的问题。粗略想了标准。这种东西就和淫秽物品的判断一样,很难统一标准。就连美国最高法院那几个人精都无法给淫秽下一个准确的定义。所以也不要过分苛责长佩的版主们啦。来自一个学法律的小天使
37条鱼
山有落木 发表于 2016-9-14 18:47 | 只看该作者
支持版主。
38条鱼
糖里有刀才好吃 发表于 2016-9-14 18:48 | 只看该作者
干的漂亮,恋童癖作者和粉滚出长佩
39条鱼
一二 发表于 2016-9-14 18:51 | 只看该作者
建议加上未成年早恋的情况下对应的处理措施……
比如这样,“16-18岁版主会看情况酌情考虑,两个未成年少年早恋适当放宽标准,但是成年人对未成年就会卡紧标准。”

评分

参与人数 1鱼粮 +10 收起 理由
萍翳 + 10 国际罗密欧与朱丽叶原则。一方成年年龄差不.

查看全部评分

40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6-9-14 18:54
宝妹纸 发表于 2016-9-14 18:34
我个人更倾向把仅限于今天内产生的投诉,看作是因为昨天我们考虑不周,过早关闭公告贴,才使持不同意见的 ...

和公告贴关闭没有关系,投诉专楼可是明晃晃写着本帖禁水禁掐的,请问在那个楼里掐架的ID怎么处理?请不要玩双标
41条鱼
填坑小猫 发表于 2016-9-14 19:32 | 只看该作者
就本版规,我比较支持19,23,24楼的意见,除了把12岁以下严禁改成14岁以下。成年人诱导严禁。

另外,我觉得说道底这是个私人论坛,以前有关LT文的标准执行的不错,大家都没意见。个别恶劣情况就强硬下,砍就是砍了,和LTP讲什么道理。而没必要去改版规。
42条鱼
路过青花鱼 路过青花鱼发表于 2016-9-14 19:46
有点晕,到底是打击恋童文还是打击未成年文?
恋童文好分辨,对儿童为发育的特征有欲`望,我国规定的恋童标准是十四岁以下。但版规好像对十四岁以上的少年类也卡得很死?这样的话很多主角很有少年感的古风文就被的打击了。
上面提到蝉的,精怪也要要人类年龄算吗?有些种族很速成,几岁就性成熟了,也划为恋童文范围不合适吧?
43条鱼
填坑小猫 发表于 2016-9-14 19:51 | 只看该作者
哦对了,虽然不看同人,如果禁止未成年的话,很可能一部分同人文会中招,日漫设定主角是少年的话挺多的吧?
44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6-9-14 19:54
如果客观地描写一个ltp配角呢?比如我看过一篇文受的养父是ltp,他在受小时候觊觎他的身体,后来诱`奸了他。这是其中一段插曲,介绍受性格成因,这种也算lpt文吗?还有古代背景文里人们都早婚早性`行为,有些文里会写未成年人做`爱甚至结婚,这样的话无论详写略这都违规吗?
45条鱼
填坑小猫 发表于 2016-9-14 19:58 | 只看该作者
楼上那文我觉得可以一笔带过养父的行为,重点描写主角的痛苦绝望。另外,我没记错的话,当时有篇类似的文也是删掉的了。
46条鱼
ggglang 发表于 2016-9-14 20:09 | 只看该作者
给管理员提个建议,我认为管理员在成文版规里只要说禁止恋童。至于恋童作品的标准,这个很难用语言精确描述,管理员完全可以在每次仲裁中保留自己的裁量余地。也就是说,在个案中认定是否恋童,而不是在版规中直接给恋童作品下一个不完善的定义
相信管理员能看得出什么是恋童什么不是。版规是成文的,措辞必然需要严谨,否则成文的意义何在,这个立法语言必须要尽量精确一个道理,如果没法给一个精确的抽象标准,不如不明文写出标准,而是在每次仲裁中判定。
47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6-9-14 20:13
如果说掐架都要被封id的话希望版主能平等处理吧。今天另外一个号并没有说我支持恋童,我只是表达了自己觉得有的人说话实在过分。把很多读者一票子打死。最终被封号也是很无奈。
48条鱼
填坑小猫 发表于 2016-9-14 20:16 | 只看该作者
排楼上,我认为,CP的大多数人对LT文还是厌恶的,在新版规出来以前,并没有人表示班主的处理有问题。
49条鱼
张亿毛 发表于 2016-9-14 20:1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填坑小猫 发表于 2016-9-14 19:32
就本版规,我比较支持19,23,24楼的意见,除了把12岁以下严禁改成14岁以下。成年人诱导严禁。

另外,我觉 ...

发现这三个楼是我一个人的ORZ
50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6-9-14 20:18
想写下限低的文就去龙0马啊,非要在cp发真有病

本版积分规则

总版规|手机版|小黑屋|青花鱼养殖交流论坛

GMT+8, 2024-11-23 02:48 , Processed in 0.074016 second(s), 20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