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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 投诉《社会我鸦哥,人狠路子野》对《他的精神体是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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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条鱼
专职苦逼 发表于 2017-7-9 12:32 | 只看该作者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7-9 12:14
你在偷换一个概念
审核概念和审判概念
这并不是一回事,终止讨论。我认为没有继续必要。 ...

我认为我已经一对一跟你讨论此事,就像你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抄袭事实,那么我也在正常诉讼内对审判结果有异议提出二次上诉,请求检方提供此案相关资料以做证据,或由法庭重新梳理案件也成。
102条鱼
啧啧啧 啧啧啧发表于 2017-7-9 12:41
说了抄的设定,在那边叫要调色盘
说了楼都删了没截图,在那边说没证据不能判
说了有聊天记录且有当事人自己的言论为证,在那边说聊天记录算什么证据
然后开始高谈阔论没有证据,小偷去自首公安局都不管
反正就是一口咬定没证据。就算有,我也不承认。
103条鱼
关河萧索 发表于 2017-7-9 12:48 | 只看该作者
楼都被删了,请问证据从何而来?
104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7-9 13:26
专职苦逼 发表于 2017-7-9 12:32
我认为我已经一对一跟你讨论此事,就像你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抄袭事实,那么我也在正常诉讼内对审判结 ...

现在有检方吗?
这不就是这次的难点吗?
105条鱼
传说中 发表于 2017-7-9 14:2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啊,说实话,因为看社会鹅所以我看到那篇文名所以也戳进去了,一开始以为是茶深太太同时开坑呢,后来又见自称是要勾搭茶深太太之类言论,就感觉很微妙…
106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7-9 14:34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7-9 12:05
我从早晨就跟你再强调一个事实
一个小偷,自述自己的偷盗行为,但是缺乏物证(赃物),缺乏现场监控录像
...

隔壁jp最后被移到同人区就是因为gsy自己承认了人名是关于lzl的。
107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7-9 14:36
这条路过鱼这么费心费力,很难不令人怀疑和那个删文作者没有利益相关
108条鱼
沈晗宁 发表于 2017-7-9 16:0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充分且有理由相信,那位戏精下场亲手带节奏了!
109条鱼
鸱鸩 发表于 2017-7-9 16:17 | 只看该作者
什么乱七八糟的,贴都删了作者也放弃仲裁了这事不就完了吗
110条鱼
5楼那条鱼 5楼那条鱼发表于 2017-7-9 16:30
就想说一句,cp不是法院……

主楼太太是投诉借鉴,但是没有调色盘,所以我之前就说让太太做一个调色盘。可是一直没有提交。
之后版务组说的是不知道主楼投诉什么,因为主楼拿出来的都是私人恩怨的证据,唯一有关借鉴的就是那个联动的截图。cp不是法院,无法管私人恩怨。
到上面为止都是一般情况,然后接下来是太太放弃维权,照主楼来看,就是放弃投诉借鉴。然后那位《鸦》作者去申请删除,并承认借鉴。有读者有疑问,在这种对方承认的情况下,为什么不对账号作处理。但是主楼太太已经放弃维权,不知道该怎么认定这一个。
其实主楼的太太只需要改一下投诉要求,改成投诉无授权写同人就好。(为什么忽然放弃维权啊!不懂,明明改一下诉求就可以了的啊!无授权都是实锤啊!!!)

不要说什么公诉,二次上诉,cp不是法院啊,有问题可以去再开贴投诉,没必要在这里车咕噜。
111条鱼
是葡萄呀 发表于 2017-7-10 22:2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人什么鬼啊!!之前看到她的文的标题就觉得跟太太的文感觉有点像没有点进去,结果还真的是啊……
112条鱼
水里果奔的羟基 发表于 2017-7-11 15:31 | 只看该作者
楼里这条不辞辛苦车轱辘歪楼的鱼也是很厉害了
113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7-12 21:50
5楼那条鱼 发表于 2017-7-9 16:30
就想说一句,cp不是法院……

主楼太太是投诉借鉴,但是没有调色盘,所以我之前就说让太太做一个调色盘。可 ...

吓得我赶紧翻到第一页重新看:
投诉《社会我鸦哥,人狠路子野》对《他的精神体是鹅》的单方面联动及恶意借鉴

单方面联动的投诉被你们吃了吗?
能不能再恶心一点,反驳只挑自己有利的方面攻击而不是客观看问题。
【单方面联动】原作侧面证明了,被投诉方后来也正面承认了,这居然都能说证据不足?而且还说这只是作者的私人恩怨不受理,哈哈哈。私人恩怨,哈。
承认版规尚未完善有那么难吗,脸面好看重于站内作品的权益吗,敢于直言的人一直被匿名纠缠带偏,讨论的话题含糊混过去就算了。
真是让人心凉。
作者开始的信任大概是喂了狗吧。

最后,别给原作泼脏,我就是我,就是看不惯,就是裸着ip封了就再也不见,看最后还有几个人真心给你们建议吧。
114条鱼
路泽楚 发表于 2017-7-21 23:15 | 只看该作者
吃瓜,某匿名真是戏多
115条鱼
伊蝶舞 发表于 2017-7-26 20:42 | 只看该作者
匿名的鱼真的太讨厌了,一直在歪楼,实在是看不下去,你有你的理由,但是实在是让人很反感。不管怎么说那篇文侵害了原作者的心血是板上钉钉的事实,无论是侵权还是抄袭,都是文圈最厌恶的事情!至于你们一直在争论的无非是cp关于仲裁以及砍号的规定。说实话的确需要进一步完善,在文圈抄袭者实在是太多,偷借用设定且洗白自己也是让人无语,对于真正喜爱作品的人而言想让砍掉此人ip也情有可原。至于cp规则的完善也是要一步步来,前几次的抄袭纠纷cp都处理的很好,这次情况特殊,基于作者自身的决定以及侵权者的申删而言,其实事情已经算是告一段落了。但侵权者在作者楼里骚扰他人也是事实,有时候感性审判会让人更愿意接受,然而理性审判与客观证据才是判决的最终要素,所以争来争去也没什么意思,更希望作者不再受到干扰,安心写文,毕竟这才是cp最吸引人的地方,能够宽松自在,无后顾之忧!
116条鱼
柳大人 发表于 2017-8-5 20:25 | 只看该作者
看完了……那条鱼是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里不出来了吗?没搞懂他想抨击什么然后洗白那个联动文……可能是我语文阅读理解水平下降了吧……
117条鱼
yuleiyyy 发表于 2017-8-11 13:36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我大大。原著不容易,为啥有这么多窃贼?
118条鱼
闻踏歌 发表于 2017-8-11 17:1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7-12 21:50
吓得我赶紧翻到第一页重新看:
投诉《社会我鸦哥,人狠路子野》对《他的精神体是鹅》的单方面联动及恶意 ...

这条鱼,你真的认真看了这个帖子的吗?版务并没有说私人恩怨所以【不受理】,版务只说需要【与私人恩怨无关的更多证据】这句话是被你吃了吗?版务有说不受理吗?版务只要求更多证据。并且而后作者表明放弃申诉,按长佩现在处理方式就是按双方和解的结果来啊。你觉得长佩现有处理有纰漏,请问你为什么说出“承认版规尚未完善有那么难吗”这句话?版规不完善就一定要照你们的诉求改?版规还没改就代表版务不承认版规不完善?你认为这次处理有纰漏,我认为cp哪管得了那么多双方都和解了还要揪着不放删号封ip。请问我和你的观点不一样,哪个版规才是完善的?并且从头至尾版务没有参与后来的讨论,你为什么说版务“含混过去了”?
119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7-8-14 00:05
这难道不是唐七?????
120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7-8-16 09:42
路过鱼好可怕啊,我是另一条匿名鱼。
刚开始补太太的这篇文,然后看到列表里有这个帖子戳进来看一看的。
居然还有这种操作……(吓得我先拉到最新更新看下没有坑)
摸摸太太~
121条鱼
李微雨- 发表于 2017-8-16 11:3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吃瓜观众表示:某匿名鱼真是戏多
122条鱼
三观 发表于 2017-8-17 08:33 | 只看该作者
老觉得仲裁区最好禁止匿IP
123条鱼
柳七 发表于 2017-8-22 09:3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三观 发表于 2017-8-17 08:33
老觉得仲裁区最好禁止匿IP

对,保不准就有人披着匿名搞事情。
124条鱼
绵绵眠眠 发表于 2017-9-13 22:5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这位鱼我告诉你,你所谓的没有证据就不成立的说法是不符合法律依据的,如果有小偷自首,却没有监控表示,警察会根据其他客观证据和目击证人做为检查依据,比如被偷店的库存量符不符合,有无其他人员目击等,不会像你说的没有所谓规定的证据就犯罪不成立的状况。法盲就不要瞎举例了谢谢,只能证明你戏多
125条鱼
灯灯泡泡 发表于 2017-10-21 13:1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无语了,支持你太太
126条鱼
橘子罐头 发表于 2018-2-8 22:0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他的精神体是鹅。真的超级好看。超级萌。萌初出血了。因为有一段时间一直没更新,所以暂时取消收藏了,再就没有找到过了。社会我鸦哥这本书撩草看过一点点,虽然人设差不多,但是并不喜欢。emmmmm,今天看小说发现那本挺喜欢的小说也被抄袭了,才知道长佩有仲裁这个板块,emmmmm,才发现鹅大爷也被抄袭了,真的不知道该说什么。愿作者事事顺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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