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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作品《入戏》by童子发表于原创区的几点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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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条鱼
fkt 发表于 2016-2-24 11:00 | 只看该作者
为何匿名者又鬼打墙似地把所谓圈子的规矩搬出来了, 混圈的人还真是高贵阿
占了一半的戏内部分怎么不提? 这部分也被打成RPS扩写的部分而 OOC了吗? 所谓RPS的界定还真广阿
102条鱼
dnangle2005 发表于 2016-2-24 11:23 | 只看该作者
别试图叫醒装睡的人,匿名姑娘、马甲姑娘显然就是这样。
不过我还是要试图叫醒她,为什么呢?因为我想看看人究竟能无耻到什么地步,看看人性本身会不会有悔悟的时候。
显然您很在乎我玫瑰花和狗尾巴草的比喻,不然不会在后面多次强调,但您没有直接回复我的评论,显然是我说的不错的缘故。
匿名姑娘和马甲姑娘在上面表达了一个杞人忧天的观点,大意是是说如果童子出书赚了大钱,那会带来一个及其恐怖的风气,同人改原创来cp圈钱,cp沦为同人垃圾场。
这个担心大可不必,因为真是这样,匿名姑娘你不早来发文赚钱了吗?cp发文众多,大浪淘沙,只有真正的珍珠可以留下,垃圾什么的会随风而逝。
再谈谈人品。童子人品不错,古人说文如其人,她的文字理智克制,与读者交流真诚,我在她写文之初,评论过她,她每条都认真反馈,后来我看回复的人多了,就做了一个默默地潜水读者。但其他的评论我也时常翻看,因为文章挺好看的,没事等更新时候,会看看。她的回复总是谦逊有礼,即使是对剧情的批评,她也能虚心接受。可能真的是一个小透明作者吧,以后成了大手估计没这个时间了,笑。她很勤快,每天更新,过年也一样,多不容易。
而匿名姑娘,你的人品显然不怎么样。我记得在原来的帖子里,你发过一个表格,大意是怎么一步步靠圈粉,改文抱大腿,达到出名赚钱的地步,并同时暗示童子是这样的,她不改卖同人志,这个本子更加不应该赚钱,不然就不正义了。(表格没存,有心的存了的人可以发来看看)。当时我就说过,你有本事你也这么明白套路,你为什么不去红去赚钱了,这么有闲心,不是无聊是什么,还自诩正义,和太平洋的警察不是一样吗?当太平洋的警察都是有目地的,利益?嫉妒?哎,我们懂的。
103条鱼
=_= 发表于 2016-2-24 11:31 | 只看该作者
红大衣你好,一点浅见:
其实我个人是能接受这种RPS改原创,放原创区的,也能理解,有的人看到觉得雷的受不了,因为我不知道张X张X是谁,童子大大真的写的很好。
如果这样的话,能不能就在小灰字或主楼标一下“RPS转原创”就好了,文还是放在原创区,我觉得这也是原创的一种啊,然后其实很多读者不是很在意这个的,在意的人就可以避免踩雷了就别叫唤了,然后然后,如果以后也有RPS转原创的这种,也可以先标出,然后定个比例,原创人设和真人人设(经历)重合度不能超过百分之三十?或百分之五十?这个标准你们来定,我觉得这样也是对原耽创作的一种鼓励,红大衣你们觉得呢?
104条鱼
dnangle2005 发表于 2016-2-24 11:37 | 只看该作者
匿名姑娘,你的目的是什么?
为张晋等人鸣不平,你凭什么,他是你家太太?有没有法律上认可的授权委托书?
让作者在小灰字说明情况?说什么?本故事中的人物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让版主把这篇文章搬到同人?作者和读者都不认为它是同人,怎么搬。不如你自己开个网站,自己想怎么搬怎么搬,如何?
.......
其实,何必这么遮遮掩掩,这么虚伪,你的目地不就是想让作者被你搞乱,最好坑文,个人志出不了。哎,所以我说你的人品值得商榷。
105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6-2-24 11:39
dnangle2005 发表于 2016-2-24 11:23
别试图叫醒装睡的人,匿名姑娘、马甲姑娘显然就是这样。
不过我还是要试图叫醒她,为什么呢?因为我想看看 ...

就本楼层及其他楼内任何关于“嫉妒”之类的话题的最后一次回复。
匿名青花鱼不止一人,然在此我只代表我自己。
我请问:
为什么作者在loft发言说明“这是rps改原创”而在长佩后沉默。
为什么作者在loft发言强调“人名替换”而在长佩沉默。
为什么作者在微博、LOFT频繁转发“震晋”rps相关剪辑作品(此剪辑名为入戏)而在长佩沉默。
以上三点请你回答我,否则我只能理解为作者想要两头讨巧,一边用RPS作品吸引同人读者,一边又在原创区吸引原耽读者。
作者写文好,作者更新勤快,为人友善,与她以上作为有冲突吗?这也是她为人处世的一部分,也请你醒醒,直面作者的所作所为!
在本楼讨论中,青花鱼无不克制理性就事论事,从未发散上升到人身攻击
而反观你和其他为作者说话的人,嫉妒论、阴谋论、玻璃心这类词语张口就来。
什么是正义?不是你这样无差别攻击他人,
什么是正义?不是你这样以小窥大,暗自揣测别人动机;
正义不代表法律,正义是一群人共同遵守的道德底线。
同样的人必须同样对待,为何到作者这里,三番五次弄特殊化待遇?

请你自由的车轱辘。不再多言。
106条鱼
gun 发表于 2016-2-24 11:39 | 只看该作者
楼上欠妥,这不是退一步就双方都满意的问题,还有量化,有人会顺杆爬的,而且真的不利于两圈融洽,更容易打起来。
107条鱼
胭脂色 发表于 2016-2-24 11:4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dnangle2005 发表于 2016-2-24 11:23 别试图叫醒装睡的人,匿名姑娘、马甲姑娘显然就是这样。 不过我还是要试图叫醒她,为什么呢?因为我想看看 ...

没事扯什么人性啊,而且那句“珍珠留下,垃圾随风而逝”真的是有点过分了,cp这么多写手,蛮多人是新人,虽然写得不好,到别人也很认真在写啊,说得她们写得都是垃圾一样。
地图炮了整个匿名的人。很多人都是发表自己的观点,但又不好意思披马甲。你真的觉得对方说得不好,直接回复就是了。
大家平和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用道理服人。
108条鱼
红裤衩 发表于 2016-2-24 11:46 | 只看该作者
版务组投票已经出结果了,下午出公告。
各位愿意掐掐到公告出来为止,之后也别争了。

PS:别拿什么原创,什么站点发展存亡跟我说事了,快要烦死了。我年前开始就卧床养病养了一个月了,这两天还得开电脑坐这看你们吵架,给你们清水。每多打一个字脊椎都要炸裂了。

我跟你们说,长佩是不盈利私坛,版主们从来都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爱掺和这些吵架。
但是非要这么吵,双方说话都那么难听,让人闹心。
我只能说:obey or die!

一切以下午正式公告为准,没有商量余地,不接受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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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鱼粮 +10 收起 理由
长安柳絮飞 + 10 摸摸,注意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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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条鱼
=_= 发表于 2016-2-24 11:48 | 只看该作者
回应98楼红大衣的点评:
首先我个人觉得这篇文真的写的很好,有为它折腾一下(开个特例)的价值。
然后,并不觉得是折腾啦……就是去放一下小灰字,就像有的作者在CP连载着,然后入V了,你们也会在小灰字标出:已入V啊,然后就像这边规定一篇文肉量不能超过全文的百分之三十?当然如果是统计人设或什么重合比例,这个工作可以由提出觉得“大大的人设跟真人撞的太多了,已经超过xx比例”的读者去完成,版主只要扫一眼就好了,确认下一下就好了。
希望没有冒犯红大衣们,管理工作辛苦了……,
110条鱼
dnangle2005 发表于 2016-2-24 11:49 | 只看该作者
希望你真的不再多言,说到要做到哦。
对了,不然你去cp写文出同人志吧,不管怎样写个长篇。我不准备买童子的,打算花钱买你的,嗯,我出三倍价钱,5倍也行。
这样你也有点事做,不总是盯着别人。
还有我不是人身攻击,只是就事论事,如果你冷静下来仔细看看你的言和行就明白了。
姑娘,世界大的很,您也不可能把你看不顺眼(其实就是比你强的)统统删掉吧。
也许现在你还无法冷静,过几年等你年纪大些,也许就不会这么极端了。
好吧,去写文吧,私信我地址,我会买的,ok?
111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6-2-24 11:52
个人意见,供红大衣参考:
建议此文标注RPS转同人,否则此例一开,以后原耽区如果源源不绝涌入各种披着原耽皮的ooc同人,那就太有趣了。读者看文是否还要挨个先问过作者:这文是RPS/有原型吗?
原耽不是XX桶,别什么都往里塞
112条鱼
胭脂色 发表于 2016-2-24 11:5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dnangle2005 发表于 2016-2-24 11:49 希望你真的不再多言,说到要做到哦。 对了,不然你去cp写文出同人志吧,不管怎样写个长篇。我不准备买童子 ...

层主好像在挑衅啊,说得人家姑娘是在嫉妒童子的文写得好一样。
就是论事,我觉得你说的话有点极端,火气有点大。
113条鱼
dnangle2005 发表于 2016-2-24 11:55 | 只看该作者
胭脂色 发表于 2016-2-24 11:45
没事扯什么人性啊,而且那句“珍珠留下,垃圾随风而逝”真的是有点过分了,cp这么多写手,蛮多人是新人, ...

我道歉,言语过激了,伤害到了无关人士,鞠躬退下
114条鱼
胭脂色 发表于 2016-2-24 11:5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dnangle2005 发表于 2016-2-24 11:55 我道歉,言语过激了,伤害到了无关人士,鞠躬退下

喝口水淡定淡定,喜欢就去支持童子,让她心情好一点d(ŐдŐ๑)
摸摸。
115条鱼
dnangle2005 发表于 2016-2-24 11:59 | 只看该作者
胭脂色 发表于 2016-2-24 11:55
层主好像在挑衅啊,说得人家姑娘是在嫉妒童子的文写得好一样。
就是论事,我觉得你说的话有点极端,火气 ...

这个倒是事实,我确实觉得她嫉妒作者,从她昨天什么出名的言论感觉出的。
再次申明,我觉得她嫉妒作者,当然这只是我个人观点,如果她说她没嫉妒,我伤害了她的自尊心,我也可以道歉。
为我伤害了一个小姑娘的自尊心道歉。
116条鱼
′安繁幽_G 发表于 2016-2-24 12:09 | 只看该作者
同人转原耽不可以吗?一直看的有点莫名其妙(为我的理解力点蜡……)其实我蛮好奇同人和原耽的界限到底在哪里?作者并没有用同人的名字来写文啊。楼上各位冷静阿,挑衅不利于事情解决。
117条鱼
恶毒拔屌无情攻 发表于 2016-2-24 12:44 | 只看该作者
我只希望公告出来了大家都能心平气和的接受结果。不希望如果管理组投票的结果让你这条路过青花鱼不满意了,你还继续蹦跶到处留言说不公平的事情,不然吃相真的太难看了。同时我相信作者也会接受管理组的建议。
另外我觉得你当初在入戏2楼里反驳时用的大字体和标红真的太不礼貌了,我或许不能理解你当时有多生气,但是不是你用巨大无比的字体和红字来反驳你就是对的,只会让你显得不理智和一股脑残上头的气息。我或许还是不认同你的一些观点,但是现在这楼一开始的直接上锤比那个理智很多。虽然你或许不care,但是我希望你以后能礼貌一点。
118条鱼
七了个三 发表于 2016-2-24 12:56 | 只看该作者
红大衣多注意身体
119条鱼
发表于 2016-2-24 14:01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120条鱼
我好乖 发表于 2016-2-24 14:23 | 只看该作者
红大衣肿么了(・o・)感觉生了很很难受的病的样子,一定要注意身体呀~如果真的很难受让其他版务帮发下公告也可以的,一直看到现在,相信版务的判断,等结果
121条鱼
发表于 2016-2-24 15:1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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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条鱼
红裤衩 发表于 2016-2-24 16:43 | 只看该作者
公告已发,本帖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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