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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花鱼养殖交流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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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教绅士》新老CP网站都附属原创区是否合适的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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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7-11-6 19:47
好恶心啊 没想到耽美还有这样的套路 厌恶所有有原型不告知的作者 真的想吃了shi一样恶心
52条鱼
Evelyn622 发表于 2017-11-6 21:47 | 只看该作者
支持楼主 起码应该事先说明 读者有选择看与不看rps的权利
不管是真的萌新还是来洗白的都请看看入戏和惊秋的判定 cp一向公正严明 这是多少xfxy后留给读者的口碑 希望cp商业化后也能一如既往 保持初心
53条鱼
时音 发表于 2017-11-6 21:50 | 只看该作者
不说有没有原型,是不是RPS同人改原创,这种做法读者能不能接受之类的问题
就说一句,八点钟申请仲裁无人受理,九点钟作者申删迅速通过,这种做法合不合版规?版主们没有沟通过吗?截止目前没有官方回复,是准备一个拖字决就当无事发生过?如果你们是在商讨处理方案,说明版主们之间还是有沟通手段的,那之前的做法就更令人不解了。这篇文人气不低,作者更是签约作者力捧对象,论坛对她的文理应重视起来,不应该这么随意处置啊?
如果说这是长佩新站签约力捧作者的特权,那作为读者无话可说,只能绕道长佩新站并且尽力扩散周知,毕竟一个新站刚开始就这么low,可想而知以后是个什么样子,想当年冰心都没有这么迅速的暴露本质。
就说这么多,期待后续。
54条鱼
吃瓜的吃瓜的 发表于 2017-11-6 21:5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这么好的文为啥子要跟青宇什么鬼扯在一起?
55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7-11-6 23:50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7-11-7 01:15 编辑

不系舟版主能不能出来说明一下为何能绕开早前有青花鱼提出仲裁而删掉原帖一直不作回应的事啊?
http://allcp.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4589
关于对入戏和惊秋的处理的帖子还在飘着,为什么不系舟版主可以违反流程处理这事?在有上线处理版务的情况下无视仲裁疑问?
是不是签约作者就能为所欲为,只要主动提出删帖(而且还是在申请后5分钟内)就能获得版主删帖掩护?
如果长佩的商业化是建立在打自己脸的基础上那我也无话可说
56条鱼
Bjujube 发表于 2017-11-7 03:09 | 只看该作者
本来以为事情只是作者RPS改原耽而已,没想到还有lz先申请的投诉不处理作者申请的删帖5分钟通过的事情……希望版主能出来解释一下,也是为了CP好
我是前面一条匿名鱼,前面因为不清楚事实所以讲话不是很直接,现在看了作者微博的王冯RPS截图,我想抠嗓子眼,以为是原耽结果是作者自萌的真人CP这种事真的很恶心
也请某些人不要看到同人改原耽这块饼在调教绅士这里爆了以后也开始暗搓搓的这么做,这样做的本质和前几年流行的BG改BL没什么区别,原耽不是你们倒洗脚水的地方射射
57条鱼
君不识字 发表于 2017-11-7 08:51 | 只看该作者
希望版主来解释一下,别是因为亡人越刀签约,所以长佩连这种都要护着了吧?
那和LJJ真的无差别了
58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7-11-7 10:38
一天了版主还没给回应是个什么意思啊。
签约作者就可以任意把RPS臭脚水倒来原耽了是么。
59条鱼
李木子 发表于 2017-11-7 11:2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当然应该按同人算。首先,你同人写到一半换个名字打上原耽tag就能算原耽的话,那其他同人圈不乏神作,是不是都可以换个名字当原耽发呢?其次,同人文不管再怎么自辩ooc,人设上也参考了真人形象,如果放到原耽区,对其他从人设到故事情节全部自己构思出来的作者是不是不公平呢?如果这些算原耽了,谁知道以后会不会有作者偷懒,写娱乐圈cp就参考参考胡霍,写江湖就看看陆花,写冒险就看看瓶邪?最后,如果一篇原耽文章,下面有评论提到了xx角色真像xx明星,那么这位读者及明星一定会被喷到妈不认,说读者ky
60条鱼
李木子 发表于 2017-11-7 11:3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接上条】不尊重作者,那怎么反过来就变成太太做得对了呢?你想写可以,你说一声,我们不看就行了,或者你一开始就不要说,那我们也不知道大家各自安好,什么叫圈地自萌,就是尊重各自喜好互不打扰,这我看完了,突然出来说,啊,这是xxcp,这不是强卖安利吗?希望作者和读者可以互相尊重。
61条鱼
橙丁 发表于 2017-11-7 11:3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橙丁 于 2017-11-7 11:39 编辑

大家散了吧,隔壁版主发公告了,仲裁区只接受抄袭借鉴这种踩底线的投诉,看样子这个投诉不在受理范围内就尊重作者删帖了,新站不归这边管。一声叹息。
62条鱼
kumajo  楼主| 发表于 2017-11-7 11:50 | 只看该作者
橙丁 发表于 2017-11-7 11:37
大家散了吧,隔壁版主发公告了,仲裁区只接受抄袭借鉴这种踩底线的投诉,看样子这个投诉不在受理范围内就尊 ...


怎么能不处理。?《入戏》《惊秋》处理帖还在呢,所以CP这次准备包庇到底?
63条鱼
橙丁 发表于 2017-11-7 11:56 | 只看该作者
kumajo 发表于 2017-11-7 11:50
怎么能不处理。?《入戏》《惊秋》处理帖还在呢,所以CP这次准备包庇到底? ...

看隔壁公告意思就是不处理了呗…没把这类事算在受理范围,作者申删就尊重,可能当初那两位作者提前申删也就不管了(滑稽)
64条鱼
林迎喜 发表于 2017-11-7 12:00 | 只看该作者
这文是不是跟新站签约了?看了一下版主刚才发的帖子,也许适用这条?
本版仅受理在论坛发布并且未与其他网站签约的文章投诉。

还有跟新站的关系。应该将新站看成另一个毫无关系的站点了?
本论坛独立运营,与其他任何站点无关,任何有关文章的判定仅限本论坛内有效。
有其他站点事宜请移步进行讨论。

版务组全体成员只能就论坛相关事宜进行讨论及仲裁,如有问题请去相关站点进行咨询,版务组没有能力也没有权力干涉其他站点的决策。
65条鱼
kumajo  楼主| 发表于 2017-11-7 12:00 | 只看该作者
看到了,社会你CP。
66条鱼
住羊村的懒羊 发表于 2017-11-7 12:00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住羊村的懒羊 于 2017-11-7 12:11 编辑
kumajo 发表于 2017-11-7 11:50
怎么能不处理。?《入戏》《惊秋》处理帖还在呢,所以CP这次准备包庇到底? ...


很明显啊,旧站已经删文这事已经算完了,先投诉不管申删立即执行什么的直接忽略;新站独立运营管不着。其他商业文学网站这种事情基本不管,所以作为商业网站的新站大概也不会管,以后只能自己警醒一点避免吃翔吧_(:зゝ∠)_

版头那【公正严明】四个字真是搞笑啊
67条鱼
小西皮君 发表于 2017-11-7 12:02 | 只看该作者
真是一口老血,正准备开始看这文,如果作者承认过有真人原型参考,那必须不能当做原耽对待,当初《入戏》不也是几乎相同的情况吗。
对不能接受rps的读者来说真人代入几乎就是见血封喉了,而且实话说。。这文的参考模型也实在是让人愉悦不起来
68条鱼
kumajo  楼主| 发表于 2017-11-7 12:03 | 只看该作者
林迎喜 发表于 2017-11-7 12:00
这文是不是跟新站签约了?看了一下版主刚才发的帖子,也许适用这条?

还有跟新站的关系。应该将新站看成另 ...

搞得新站和论坛无关一样。敢摸着良心说无关吗,新站员工不就是这些版主吗?
69条鱼
开水烫白菜 发表于 2017-11-7 12:0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kumajo 发表于 2017-11-7 12:00
看到了,社会你CP。

cp这波操作真滴666,我哑口无言,佛了
70条鱼
Bjujube 发表于 2017-11-7 12:21 | 只看该作者
一直以来CP对待投诉处理的公正态度有目共睹,虽然说近来站里文的平均水准下滑是不争的事实,但要靠包庇RPS改原耽的作者以走向商业化,这未免吃相也太难看了
这个楼里的大部分声音对待这次处理都是非常反对的,结果冷处理一天以后看到这个结果,进站近五年的老读者表示 原来真心实意的把一个网站当原耽白月光会遭报应哦

71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7-11-7 12:22
啧啧啧,长佩原来就这模样?还改了版规。惊秋的处理还挂在投诉区,你佩打不打脸?
72条鱼
疏茶 发表于 2017-11-7 12:26 | 只看该作者
这次真的非常失望了……
73条鱼
李木子 发表于 2017-11-7 12:3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李木子 发表于 2017-11-7 11:34
【接上条】不尊重作者,那怎么反过来就变成太太做得对了呢?你想写可以,你说一声,我们不看就行了,或者你 ...

我刚说完就被版主打脸,再见。
74条鱼
鸣啾 发表于 2017-11-7 12:5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讲真,一直围观到现在。我个人非常接受不了RPS改原创的,非常恶心。一直没讲话等cp公告的,真的是没想到居然不处理
75条鱼
鹤丸国永 发表于 2017-11-7 13:51 | 只看该作者
好恶心!这位作者有想过别的读者的感受吗??这么直接的喂SHI。还有cp的包庇也是666,不就是一个4万的帖子嘛,这么guitian
76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7-11-7 13:59
那个作者不是已经在白熊签约了吗?还能在长佩签约??
77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7-11-7 14:01
太太在微博澄清了。拜托有时间不如去抓真正抄文的作者(微笑)
78条鱼
攸夏 发表于 2017-11-7 14:0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那是不是惊秋的作者能去新站发一遍惊秋你站也不会管呀
79条鱼
云山千叠 发表于 2017-11-7 14:0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11-7 13:59
那个作者不是已经在白熊签约了吗?还能在长佩签约??

好像和白熊签的是女巫的文章约,和长佩签的是笔名约吧?
80条鱼
kumajo  楼主| 发表于 2017-11-7 14:09 | 只看该作者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11-7 14:01
太太在微博澄清了。拜托有时间不如去抓真正抄文的作者(微笑)

那叫澄清?OOC了就不是同人?你懂同人私设吗?
81条鱼
鸣啾 发表于 2017-11-7 14:1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我同人也看原耽也看,真的是今天才知道原来这么多人觉得同人改原创没问题的,佛了
82条鱼
云山千叠 发表于 2017-11-7 14:1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11-7 14:01
太太在微博澄清了。拜托有时间不如去抓真正抄文的作者(微笑)

cp版务说不管投诉,你们就得寸进尺真当wryd清清白白可以洗白了喽?同人改原耽铁板钉钉,替换名字的文章截图还在呢,别以为大家都和你们nc粉一样眼瞎,洗地还请去wb舔你家大大哦~
83条鱼
逆雅 发表于 2017-11-7 14:41 | 只看该作者
改版规,你是管理者你说了算
但投诉是在改版规之前的,是不是该处理好这件事再执行新版规??
84条鱼
0126 发表于 2017-11-7 15:00 | 只看该作者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11-7 14:01
太太在微博澄清了。拜托有时间不如去抓真正抄文的作者(微笑)

你太太澄清:作为同人发表过
你太太澄清:改为原耽
85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7-11-7 15:06
作为一个写过rps同人的人表示,这种行为完全就是取巧,拿现实中人的设定来写同人,完全省了自己想人设的力气,可以说是非常棒棒了。
这跟拿篇同人文全篇替换人名字发出来也没什么区别了。
首页惊秋处理贴还在飘着,cp这番处理非常社会了。毕竟是签约作者,删帖也就删了,区区几个读者被恶心算的了什么呢?
社会社会,惹不起惹不起。
86条鱼
恶意满满 发表于 2017-11-7 15:24 | 只看该作者
从来不看同人的人,表示很恶心,无关原型是谁!!!
87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7-11-7 15:38
佛了,问题不在于是不是借用人设,而是这文开始写的时候就是作为同人来写的吧,能不能告知一下真是和吃了屎一样恶心。
你CP真是社会,打脸和跪的速度都是一流。
88条鱼
爱疯九 发表于 2017-11-7 15:49 | 只看该作者
公正严明
嘻嘻
89条鱼
时音 发表于 2017-11-7 15:56 | 只看该作者
好,牛`逼,这波操作我实力服气,新站签约作者可以让论坛改版规包庇,以后谁再说cp处理公正就可以拿出来这件事了
希望各位能看到这楼的读者GN和透明签约作者GN,擦亮眼睛,转告签约的非cp强推作者和有意签约的作者慎重对待新站,这个站点有可能比晋江更黑心,一开始就不公平处事,日后只会更有问题。
90条鱼
鱼丸酱w 发表于 2017-11-7 16:3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正打算看,发现这原型让我完全吃不下......
91条鱼
端木若凝 发表于 2017-11-7 17:57 | 只看该作者
刚看完作者的澄清微博回来想说几句√
先摆观点:《调教绅士》是原耽,不是rps,更不是rps改原耽。
有几个问题想问问楼里一直说这篇是rps的姑娘:
作者的澄清博我也看了,作为一个偶尔自己也码码字的萌新,设定做到这种程度我完全看不出来这两个人有原型,为什么还要掐着说这是rps?(如果是因为我见识少,我先道个歉。)
楼主姑娘说的“作者亲口承认这篇是rps”的那张截图是1-26,这篇文开坑的时间是9-27,现在也没到一个新的一月,所以这个截图怎么作为依据?
说这篇是rps的姑娘们除了截图之外,并没有提出任何《调教绅士》应当被划分为rps相同的特点(与《入戏》《惊秋》的处理楼比较),那为什么还非要坚持?(如果有请直接提出呀谢谢。)
退一万步讲,忽视一切现在已有的澄清,如果这篇文真的被划分到rps里,会不会又出现一群类似的人,抱着“这个ooc好严重呀哪里有我们家xx和xx的样子”的理由,要求划分到原耽里,你们又怎么看?

看到楼里不少姑娘说早知道有原型就不看了/得知了有原型完全看不下去。我很同意这一点因为我本人也不看rps。
但是如果一篇在我看来写的还不错的原耽非要被打成rps,这不是会损失很多读者么?姑娘们也会少一篇可以一看的文啊。
(回去瞄了一眼作者微博下的评论,有个姑娘说得好:现在对作者要求都这么苛刻了么还要避雷?以前不都是自己去查然后避雷的么?没错啊,我还要再说一句:不喜右上角很简单呀总比打字发帖容易的呀。再借另一句评论也算是对我自己说:有这个时间,多去找几篇好文看看不好么?)
本条评论仅针对这篇文到底是不是rps改原耽,不针对站方同意作者删帖。
当然如果非要说我是洗地的我也没办法,以及觉得这件事的关键是cp不应该在提出申诉之后同意作者删帖的姑娘就不用回我啦这不是我想说的重点。
既然说到这了就再bb一句,明明是在说《调教绅士》是不是rps改原耽,为什么到后面就变成了说站方不应该直接同意作者删帖?
鞠躬感谢愿意看完我废话的小可爱们√
92条鱼
云山千叠 发表于 2017-11-7 18:1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端木若凝 发表于 2017-11-7 17:57
刚看完作者的澄清微博回来想说几句√
先摆观点:《调教绅士》是原耽,不是rps,更不是rps改原耽。
有几个问 ...

妹子又是你啊...你不知道是因为作者刚刚把她以前分享的同人删了呀,今天上午还在的呢,果然心虚删了_(:3」∠❀)_去微博搜一下po主“@坐着木墩儿数年轮”,可以看到作者今年二月发的调教绅士同人版第十四章哦~
93条鱼
nil 发表于 2017-11-7 18:15 | 只看该作者
上面那个妹子写了那么多……真的只有一句话,微博已经上对比图打脸了。
原文是王青冯建宇,一字不差复制粘贴改了人名而已。
见过棒粉改文吗?一模一样的操作。
去微博搜下吧,心疼你写了这么一大堆
94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7-11-7 18:33
默默点进了木墩儿的微博,原来真是一模一样:)真是恶心透了,尤其是看见貌似是灵感来源的那张图……
95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7-11-7 18:48
https://m.weibo.cn/6361913053/4171495174914775
这条最新微博也并没有说明作者在撒谎啊
只有两章的截图,还会有更多吗?
96条鱼
橙丁 发表于 2017-11-7 19:05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橙丁 于 2017-11-7 19:34 编辑

看那个做锤的博,评论里说这位作者把未修的txt发出来过…估计想扒的话真的能出一半的对比,出来一半的话粉丝会不会觉得还有一半不一样不认啊…

辩论也没啥意思,怕是咱们谁也说服不了谁,车轱辘辩论自己添堵路人看着心烦,还不如去号召你大大的千军万马去隔壁让版主还你们一个清白,这件事我一直关注十分之心累,本来想着凭长佩的公信力,判我们冤枉作者我也服了一定道歉,没想到这一波改版规的骚操作,简直了…

就很无力,没想到这件事就以这种改版规的形式结束了,两边都没给交待,估计哪天醒来这个贴就被锁了,没多久这件事就被忘了,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长佩又度过了和平安乐的一天。
97条鱼
许墨迦 发表于 2017-11-7 19:07 | 只看该作者
emmmmmm路人吃个瓜。我没看过《调教绅士》,吃了首页很多安利之后,正巧在想下载作者分享的TXT的时候链接失效了,作者又没补档,所以成功避雷。如果作者说重设了大纲人设剧情所以算原耽,那么打脸图里面14和17两章除了名字替换之外别的一模一样的内容该怎么解释呢。作者如果完全坦荡荡不心虚为什么删微博呢。这又不是投票,占了了百分之几十才算RPS改原耽。就算这文一千章,里面有两章是替换了名字的RPS文,私以为也不算原耽,何况《调教绅士》才三十多章。
98条鱼
鸣啾 发表于 2017-11-7 19:07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http://overseas.weico.cc/share/9464565.html?weibo_id=4171495174914775
99条鱼
林迎喜 发表于 2017-11-7 19:1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林迎喜 于 2017-11-7 19:13 编辑

本来只是默默吃瓜,结果特么发现连女巫也夹带私货了。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大多数人都讨厌同人改原耽了,妈的内心五级核爆。
还有,大家别上升艺人了,毕竟被人意淫写同人文也不是他们的错。
作者的锅作者背,出现在这种场合,也非艺人本愿。
100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7-11-7 19:12
追了这篇文,觉得文笔立意都非常棒,当时可以说是真的很喜欢了。
但是知道是原耽化之后真的非常失望。
很多像我这样完全不吃那对CP的人有很多,我承认我对那两位演员完全不了解,只知道他们大概长什么样子。而且主要是因为受那部粗制滥造剧的影响,对这对CP完完全全吃不下。
这个时候回头告诉我这篇文的原型是XX哦,可以说整个人都不好了。
貌似因为这篇文里的两位主角和现实中的那两位性格差异巨大,很多知道的人在吃粮的时候也不会产生什么联想。但是既然曾经以同人形式发表过给同人粉看过,那么无论是出于对同人粉丝的尊重还是对原耽读者的尊重,是不是都不应该选择人名替换这样的形式原耽化呢?(微博上有14章的对比)
如果是出于对同人粉丝负责的心态想把这个坑填完,那就发表在同人区。如果自己觉得ooc严重,更适合写成原耽,那就彻底推翻过去的文字,重新构架文章,避免出现过去文章里曾经出现过的剧情。
而现在的情况是把原来文章里人物的姓氏改成了谐音字,之前文章的内容依旧用在了原耽文章里,既想讨好过去的同人粉丝,又想得到原耽读者的点击量。
这件事如果同人粉丝安静如鸡,完全不提,不会有原耽读者跳出来排雷的,因为根本就不知道,也不了解同人圈的事。
事实就是同人粉丝提了,然后不许猜出来的说出来,猜出来的人把答案公布了,她就把那层回复删了(她有说如果原博觉得不好,可以自行删除,不清楚具体是谁删的,反正第二天就不见了),现在看起来好像是原耽读者在找事。
作者现在的回应也是避重就轻,因为确确实实故事和人设都是她自己原创的,只不过她刚开始创作的时候套了喜欢的CP的脸,写成了同人,当她不想把这个故事继续写成同人之后,她觉得自己有权利对自己的文字进行任何处理。
可是作者是写文给读者看的啊,如果只是写在硬盘里,随便爱怎么写怎么写,发表在公开平台上,是否应该遵循平台发表的规则呢,一篇半成稿同人文如果不想再写了,坑掉也比这样回锅做夹生饭强吧。如果真的很喜欢这个故事设定,那么也应该像回应里所说,彻彻底底抛弃过去发表过的文章中出现过的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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