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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关于有个变态总给我他的肉照》一文处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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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不系舟 发表于 2017-9-1 20: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主题
内容简介: -
本帖最后由 不系舟 于 2017-9-1 20:20 编辑

http://allcp.net/forum.php?mod=v ... &extra=page%3D1

事件经过:
版务组于8月26日接到《有个变态总给我他的肉照》by 陈景初(下简称《有个变态》),涉嫌抄袭《相对湿度》by 可有可无(下简称《湿度》),版务组于8月30日受理该投诉,并关闭《有个变态》一文,进行原文调研比对。

经过阅读比对后,版务组认为:
1. 两篇文章的背景(校园)、题材(stalker)一致,导致主角被stalker被匿名骚扰、主角追踪对方的主线剧情,存在背景+设定不可避免的相似性。
2. 两篇文章故事剧情的推进逻辑,例如:《湿度》中,主角与对方直接交流,受到对方引导见面,《有个变态》中,主角在室友的帮助下分析推理对方身份再见面,各自具有原创性。而stalker观察主角的喜好,版务组认为属于常见设定。

综上,版务组认为,《有个变态》一文并不存在抄袭行为,该文将恢复正常阅读状态。
沙发
发表于 2017-9-1 22:5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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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陈景初 发表于 2017-9-1 23:47 | 只看该作者

RE: 《关于有个变态总给我他的肉照》一文处理公告

本帖最后由 陈景初 于 2017-9-1 23:49 编辑
mann 发表于 2017-9-1 22:55
过度借鉴也不存在吗?
攻受第一次交流都是交接东西且小攻不肯给/接,攻受摊牌见面是受都被蒙住眼睛,等等, ...


版务大大辛苦了。我是《有个变态总给我他的肉照怎么破》的作者陈景初,mann同学,不好意思,既然结果已出,请你首先先向我道歉。
地板
发表于 2017-9-2 06:39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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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条鱼
艳陆离些 发表于 2017-9-2 21:29 | 只看该作者
mann 发表于 2017-9-2 06:39
版务组认为你没抄袭,不代表事实上你到底有没有抄袭,判定结果只能代表长佩对你的看法,不代表我的,也不 ...

哇哦,不认同版务的结果那你干嘛要来长佩啊?这么理直气壮?拜托你看过版规吗?
6条鱼
发表于 2017-9-2 23:15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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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条鱼
闻踏歌 发表于 2017-9-3 12:1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mann 发表于 2017-9-2 06:39
版务组认为你没抄袭,不代表事实上你到底有没有抄袭,判定结果只能代表长佩对你的看法,不代表我的,也不 ...

emmm结果都出来了,说要cp判定的是你,不接受的也是你,居然不道歉。反抄是好的,本来以为这位mann只是热心,这么死鸭子嘴硬让人以为你是黑呢。不服一开始就不要来啊,只相信自己你是精神胜利法么。另外,我就是你说的原帖中附和的人,但我在原帖中就说了是“看楼主的调色盘”,两篇文都没看过,只觉得“可能”。给作者造成影响的话道歉。但是你觉得有多少人是只看过你的调色盘这样认为的呢?大家都没有下定论,大多数都是坐等裁决,几句话把所有人拖下水真可以啊。
8条鱼
发表于 2017-9-3 13:10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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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条鱼
闻踏歌 发表于 2017-9-3 14:27 | 只看该作者
mann 发表于 2017-9-3 13:10
我申请长佩判定,和不理解判定过程及结果到底有什么逻辑关系?!你的逻辑是必须服从结果才能投诉?是没听 ...

对作者造成了困扰不是吗,我的逻辑是有问题,因为道歉是建立在“你接受判决”基础上,你既不接受,自然不道歉。反抄是好的,然而并不代表在作者没有抄袭情况下不需要道歉啊。你是没有说我们下了定论,然而你说很多人觉得逻辑链有问题,这就是变相的表现下了定论的意思啊,因为很多人是:看了调色盘觉得逻辑链可能有问题,你曲解原意。就算不说大家毕竟我没一个个去看回复,至少我是这样的。我的语气是不好,是因为你在第一楼的语气和与回复作者的话我看了生气,话里话外想让长佩判定借鉴过度,不承认判决,觉得自己是正确的,还让别人道歉,公道自在人心什么的。我的逻辑不是你在这儿申诉就必须接受结果,你不接受算了让长佩把你说的点解释一遍什么意思呢,还想让长佩为你细心解惑?你既不承认,我说什么你也不信,不如你找个按你意思判决的地方好了,长佩判决已出,别给版务找麻烦。最后,没有人身攻击,问心无愧,不道歉。
10条鱼
发表于 2017-9-3 14:44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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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条鱼
闻踏歌 发表于 2017-9-3 14:56 | 只看该作者
我有承认你的观点吗,我说我“逻辑有问题因为忘了你不接受的前提”难道不是反讽吗,我是不是该加个狗头?我观点自相矛盾的只有关于不承认能不能来长佩这一点吧,我自觉第一次回复有误,以第二次回复为准。你没有表达大家都支持你的观点吗“投诉原帖里大多回复都表示这些逻辑链过度相似”是不是你说的。我跟你扣帽子了?我也不想掐架,说“版务组并没有针对细节的雷同作出分析和解释”的是你,“长佩当然可以不再解释”的也是你。之前手机打不方便,现在电脑版发现你的逻辑也很好啊。没时间掐架最好,我也不再回复了,你要闹腾换个地儿。
12条鱼
发表于 2017-9-3 15:1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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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条鱼
路人 路人发表于 2017-9-3 16:07
不服判决,你投诉干嘛?无理取闹也要有个度,不服还让长佩判决,你当ai每天有那么多时间?

你张口污蔑别人抄袭,已经是最大程度的骚扰了,你有什么资格理直气壮不给作者道歉。

希望以后ai看到投诉抄袭贴,请验明是否是一切判决交给长佩,不然真的浪费彼此时间,还给作者构成骚扰。
14条鱼
不系舟  楼主| 发表于 2017-9-3 20:38 | 只看该作者
mann 发表于 2017-9-3 15:11
你前半部分的话我8楼已经回应过一遍了,不知道你是看不见还是看不懂。最后我希望长佩解释,长佩不能按照 ...

你好,原创区接到如下投诉。
http://allcp.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5311

36条鱼
mann 发表于 2016-4-17 22:02 | 只看该作者
棒!楼主有没有TXT可以分享!!

现在长佩复制有乱码整理起来好不方便了>_<



原创区版规12.禁止索要、交流txt,违者砍号。

我站自建站起反对txt交流,2013年起将禁止索要txt列为全站通用版规则。
http://allcp.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4114
2015年再度重申,并明确非作者本人发布皆视为交流行为。
http://allcp.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1167

望遵守版规,该id将被封禁。
另外,因该id有投诉记录,相关内容将被存档。
15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9-3 21:00
wow,两篇文都没看过的这么齐刷刷的站队公权力,原楼主竟然被翻出一年前的违规被禁言了,有点可怕
16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9-3 21:08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9-3 21:00
wow,两篇文都没看过的这么齐刷刷的站队公权力,原楼主竟然被翻出一年前的违规被禁言了,有点可怕 ...

阴阳怪气带节奏小分队于20分钟后抵达现场
也是十分关注了
17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9-3 21:27
这个所谓索要txt的投诉简直无耻,长佩建站以来最无耻的封嘴不许人说话的事就是这次了,这位疑似抄袭的作者在我这里永拉黑,会对我所有认识的基友科普的,恶心至极!
18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9-3 21:41
17楼有毒吧?版规清清楚楚写着不许要txt,自己违规还要怪别人按规定给处罚?
还神特么建站以来,你建站以来就在这里?你建站以来就在这里的话,你不知道不准索要txt?你连不准索要txt的版规都不看,自己跑去索要txt,还好意思出来说别人投诉无耻?

19条鱼
苏合颜 发表于 2017-9-3 21:5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唔本来索要txt就不对啊…17l是不是掐架掐多了还封嘴不让人说话…真封嘴不让你说你ip地址都得封好么盆友
20条鱼
mann mann发表于 2017-9-3 21:53
我是已被砍号的投诉者,本来觉得既然被禁言了还是不说话了。但是楼上随意就扣锅给路人说是我的回复,我一定要出来说明。

上面两个看似为我说话的发言都不是我,不信可以让版务查IP。
21条鱼
苏合颜 发表于 2017-9-3 22:0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mann 发表于 2017-9-3 21:53
我是已被砍号的投诉者,本来觉得既然被禁言了还是不说话了。但是楼上随意就扣锅给路人说是我的回复,我一定 ...

啊不好意思理解错了…然而这样这两个回复就更加奇妙…
22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9-3 22:05
我不是被砍号的投诉者,少在这里正义了,一年前的违规,处心积虑翻出来,在这次投诉争论事件来达到删封的目的,那么尊重版规那一年前各位哪里去了?那时候删封了不就没今天的事了吗,别用我的言论来达成你们继续黑投诉者的事,可以查ip
23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7-9-3 22:18
感觉这个贴快要被锁了……掐得这么厉害……嗯好像是水区禁止掐架?不造这边怎么样
索要txt确实不对,不过这个时候被翻出一年前的回复来投诉,确实是有点……报复以及封口的嫌疑?
本来版务判定原作者没有抄袭,原作者已经清白了,不知道是作者自己还是作者的粉丝搞的投诉,简直是给作者招黑嘛。
投诉就投诉,不要在这个节骨眼上,很难让人不多想。
仅表个人观点。
不是谁的粉,两篇文都没看过,路人,勿掐。
24条鱼
mann mann发表于 2017-9-3 22:19
当然谢谢为我说话的人,不过也没有什么好说的,更说不清,不要因为网络上的事情影响自己的心情。

哦,还要说明她们也不是我的什么亲友,不混圈不认识任何人,三次元的朋友更是不看耽美。不然之前那么多回复她们该早点出来帮我才对......

这个抄袭投诉看来是不会得到进一步解释了。无所谓,我还是坚持自己的看法,事实也都摆出来过,就这样吧。希望所有坚持原创的作者都能得到应得的。

之前索要txt的行为确实违反版规,认罚。不再发言了。
25条鱼
我投诉的 我投诉的发表于 2017-9-3 22:24
我投诉的,别随便给吃瓜群众塞粉籍证,cp看历史发言还需要处心积虑,又不是百度那种隐藏动态翻发言需要输入ID全站搜索
每个ID放在那就能戳,吃瓜途中手滑点进去就顺着翻到了
就那句话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两码事,她投诉她的,想重新注册继续上诉也随便她,我投诉的是她违规求txt这件事,当时没人发现,现在被人发现了被处罚天·经·地·义
26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9-3 22:28
你就是处·心·积·虑,无·耻·至·极,别搞的好像就你会用重点符号似的,作者都不是人你点进去看她发言记录,你是图的什么你心里清楚,脏东西一只!
27条鱼
吃瓜 吃瓜发表于 2017-9-3 22:38
天啦噜一个投诉贴戏这么多!建议以后公告结果的楼直接禁止回复吧,反正有异议也没用咯
28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7-9-3 22:44
你投诉没有问题,但你有没有想过你这种行为可能给原作者招黑。
你可以说:我吃瓜啊,我不是谁的粉,招黑也不关我事。
嗯,真是心疼作者一把。
另外点评里那句话真的是站在了道德无上的制高点。
谁都不是圣贤,搞清楚自己的位置再来发言吧。
29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9-3 23:13
帮楼上捂住鱼皮
30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9-3 23:38
mann 发表于 2017-9-3 22:19
当然谢谢为我说话的人,不过也没有什么好说的,更说不清,不要因为网络上的事情影响自己的心情。

哦,还要 ...

你说希望所有坚持原创的作者都能得到自己应得的,然而原创的作者被你质疑抄袭,判定结果出来后你还拒不道歉,这真是自己打自己的脸。投诉别人的时候,一脸正气的泼人脏水,被人投诉的时候就阴阳怪气了,你这时候倒是知道网络上的事情影响心情了,你考虑过被人污蔑的作者是什么心情吗?
31条鱼
陈景初 发表于 2017-9-3 23:43 | 只看该作者
我是《有个变态总给我他的肉照怎么破》的作者陈景初,自从被质疑抄袭以后,我没多做解释是不想和认为我抄袭的人掐架,这段时间工作很忙也没那个时间。我相信清者自清,一直等判定结果出来,以事实打认为我抄袭的人的脸。我也从没想到,我一个连粉丝都没有的小透明都算不上的小作者会扯进这些闹心的事,懵逼,也郁闷得不行。我本以为出了判定结果,一切澄清就没有问题了,结果帖子的走向又变得奇怪了,我每次打开长佩想看看文都觉得太闹心了,希望版务大大锁帖或者删帖吧,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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