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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饲养妖宠的日日夜夜》《豢养》等文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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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宝妹纸 发表于 2016-9-13 18: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针对日前接到关于发表在长佩《饲养妖宠的日日夜夜》抄袭/借鉴/偷梗他坛文章《孔雀集》的投诉事件,经版务组讨论,做如下判定:根据投诉贴所列证据和帖下讨论,版务组认为《饲养妖宠的日日夜夜》一文因为在故事背景、角色特征等细节设定上,的确与他文雷同,所以判断《饲养妖宠的日日夜夜》存在借鉴行为。
对部分新人作者或者有无意识,或不自觉情况下出现的借鉴、仿写、致敬等写作行为,长佩并不提倡。网络平台很大,时间很多,机会也很多,希望通过自身努力和不断练习,大家都可以拿出独立原创的作品来。
综上所述,对《饲养妖宠的日日夜夜》一文做删文处理,作者可修改后重发。公告发出24小时后生效。

二、关于长佩近期频繁出现恋童相关事件的处理:
1.《买婚》by斯巴达斯基。涉及恋童内容有攻骗8岁的受口`交,目前该文已做删文处理,删除此作者的论坛id。
2.《豢养》by爱谁谁。首先这篇文里的受年纪是15岁,作者本人因处理结果而在投诉帖中提出“版规规定的年纪要求是14岁”的质疑,说明作者是看过版规的。但是文中诸多描写(如“崔宁合幼时,父子俩在一块儿泡澡,泡着泡着,冷不丁崔可文就要把人小脑袋往水里摁,把人欺负的哇哇哭,然后再乐呵呵的把人抱在怀里任人拳打脚踢再挠花脸或咬出两排牙印。要么就是给崔宁合喂芥末喂辣椒,看着小家伙泪眼汪汪被辣的头发都要一根一根竖起来,再一脸伪善的上去把小嘴舔干净,含着小舌头吮着不放,恨不得吃了,哪怕被崔宁合咬破嘴唇也无所谓。"又如“崔可文一身的汗,周身血液都还烧着,好容易等到人睡实了,便放肆的去捉那双白嫩的手覆在自己胀痛的孽根上,一边动作一边低声小心肝儿活菩萨的叫,可怖的模样,活脱脱已是罔顾人伦的魔头了。”还有诸如“很久以前”“习惯”等词的暗示)都证明这是一篇违反了长佩版规的恋童文无疑。作者后来承认的打擦边球,也只是指作者在文中反复强调的15岁,可上述举例中对于版规来说并不止是擦边而已。目前该文已做删文处理,作者没有注册论坛id。

之前长佩有过大规模长时间的对于“恋童文”界定的讨论,之后才出台了全坛禁止恋童文的规定。因为我个人疏忽,讨论结果没有详细写到板块置顶的版规中,导致可能有新人对于这方面没有太确定的了解,导致有人有机可趁触碰底线。也可能是这个原因,才使如《豢养》一文连载多日翻了很多页,论坛也没有接到任何读者的举报。
在此重申,长佩对于恋童文,是持对待抄袭文一样的态度,就是0容忍。
而最近恋童情节的频繁出现,和部分读者们的默许拥簇,导致我们不得不提高门槛,对要求再次细化。
长佩禁止一切形式的恋童描写,包括主线副线明示暗示。类似那种因为故事背景需要而持批判态度的一笔带过描写,可由版主根据具体情况再做判断。
要强调的重点是关于恋童文年纪的判定。我发现有的人很有意思,你规定14岁,他写14岁半;你规定14岁,他说我写的是虚岁14岁啊,你也没说是周岁虚岁。有意思吗?不觉得种擦边球让人更厌恶吗?
现在好像一个具体的年纪要求,已经控制不了这种人不断地来试探论坛底线了。所以经版务组讨论后决定,界定恋童文与否的主要标准-年龄限制提高到16岁。主角中有一方为成年人,另一方若低于16岁,这个时期中不允许出现情`色描写,明示暗示都不允许。年龄擦边的话,由版主根据具体情况讨论后再做决定。
以上强调和补充会尽快详细到原创文库版规当中。

另外长佩最近父子文众多,因此类文性质特殊,还请作者们注意把握尺度,除版主们会重点关注外,也请各位读者们帮忙监督,原创文库的投诉专楼里,回复可以匿名甚至不需要登录,长佩由衷地谢谢大家的关心和爱护。

评分

参与人数 30鱼粮 +277 收起 理由
闻踏歌 + 6 是的!恋童已经不属于情趣了,犯罪!.
肥嘟嘟左卫门 + 4 温柔抚摸
瞳浩 + 10
走马看黄沙 + 5 原则底线的问题坚决支持!
krautkops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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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照烧咪子鱼 发表于 2016-9-13 18:2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照烧咪子鱼 于 2016-9-13 18:43 编辑

不要过度解读:)

个人看法:1.新人多看版规,但让看版规不是让找机会钻版规的空子。
2.希望读者们也能够在发现违反版规时不要默许纵容,版主看不过来每一篇文的每一更,这时就要靠读者们来帮忙。
你我共建和谐文明论坛。

板凳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6-9-13 18:30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地板
爱谁谁 爱谁谁发表于 2016-9-13 18:32
2.《豢养》by爱谁谁。首先这篇文里的受年纪是15岁,作者本人因处理结果而在投诉帖中提出“版规规定的年纪要求是14岁”的质疑,说明作者是看过版规的。但是文中诸多描写(如“崔宁合幼时,父子俩在一块儿泡澡,泡着泡着,冷不丁崔可文就要把人小脑袋往水里摁,把人欺负的哇哇哭,然后再乐呵呵的把人抱在怀里任人拳打脚踢再挠花脸或咬出两排牙印。要么就是给崔宁合喂芥末喂辣椒,看着小家伙泪眼汪汪被辣的头发都要一根一根竖起来,再一脸伪善的上去把小嘴舔干净,含着小舌头吮着不放,恨不得吃了,哪怕被崔宁合咬破嘴唇也无所谓。"又如“崔可文一身的汗,周身血液都还烧着,好容易等到人睡实了,便放肆的去捉那双白嫩的手覆在自己胀痛的孽根上,一边动作一边低声小心肝儿活菩萨的叫,可怖的模样,活脱脱已是罔顾人伦的魔头了。”还有诸如“很久以前”“习惯”等词的暗示)都证明这是一篇违反了长佩版规的恋童文无疑。作者后来承认的打擦边球,也只是指作者在文中反复强调的15岁,可上述举例中对于版规来说并不止是擦边而已。目前该文已做删文处理,作者没有注册论坛id。


我接受这个处理结果,并会删除(“要么就是给崔宁合喂芥末喂辣椒,看着小家伙泪眼汪汪被辣的头发都要一根一根竖起来,再一脸伪善的上去把小嘴舔干净,含着小舌头吮着不放,恨不得吃了,哪怕被崔宁合咬破嘴唇也无所谓“这一段落。
我会把受的年龄提到十七岁,这样应该可以保留”崔可文一身的汗,周身血液都还烧着,好容易等到人睡实了,便放肆的去捉那双白嫩的手覆在自己胀痛的孽根上,一边动作一边低声小心肝儿活菩萨的叫,可怖的模样,活脱脱已是罔顾人伦的魔头了”这一段落,这一段落的前提本就是发生在当下的,不是倒叙。
除此之外,对版务你说诸如“很久以前”“习惯”等词的暗示,如果这些词的前缀没有明显的色`情描写,那又何来LT一说呢?
我会认真修文,还望版务你慎用职权。
5条鱼
红裤衩 发表于 2016-9-13 18:35 | 只看该作者
再强调一下对于恋童问题的标准:
1、16岁以下一刀切,任何形式都不允许,不要跟我们讲篇幅、尺度。
2、16-18岁版主会看情况酌情考虑,两个未成年少年早恋适当放宽标准,但是成年人对未成年就会卡紧标准。
3、成年监护人对未成年人带有情`欲目的养成类文将成为重点监控对象。
4、以非人类种族为幌子实质仍是描写对幼童存在欲`望的文章参照恋童类处理。

各位作者请认真参照版规执行,读者发表支持恋童言论砍号不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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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3鱼粮 +40 收起 理由
绵呀咩 + 10
chor + 10 送花(づ ̄ 3 ̄)づ
居委会红袖章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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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条鱼
歪脖子老槐树 发表于 2016-9-13 18:48 | 只看该作者
长佩真是符合人类可以符合自然规律正常的污,但是对有犯罪侵向,会对读者造成恶意导向,对未树立全面世界观的人造成随意伤害儿童也无所谓的观点的污的零容忍,真是好有原则啊~(。・ω・。)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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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鱼粮 +10 收起 理由
居委会红袖章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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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条鱼
歪脖子老槐树 发表于 2016-9-13 18:49 | 只看该作者
已成版主粉,版主会不会给我送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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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鱼粮 +60 收起 理由
居委会红袖章 + 50 送送送
一三五七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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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条鱼
不系舟 发表于 2016-9-13 18:52 | 只看该作者
原创区的版务工作一向是公开透明的,对于初次违反版规的作者、读者大都采取劝告,提醒等友善方式。
但是存在一些作者读者,对于版主的宽容态度,解读出了另一层面的意思:多次与现行版规打擦边球,钻空子等等用这类种种方式破坏了原创区一直以来温和安静的看文环境。
原创区感谢一直以来支持本区的读者和作者朋友,强烈反对故意挑衅版规的行为。
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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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2鱼粮 +20 收起 理由
绵呀咩 + 10 有法必依后面还有人民群众的自觉遵守呢= =.
居委会红袖章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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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6-9-13 18:54
支持版主
10条鱼
逆眼 发表于 2016-9-13 18:59 | 只看该作者
我想说,支持这类文的读者,我可以报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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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鱼粮 +10 收起 理由
路不近其叶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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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条鱼
月上行吟 发表于 2016-9-13 19:00 | 只看该作者
写过就证明你是想写的,只是碍于版主处理改了而已,现在来抠字眼有什么意思,支持版主
12条鱼
随伊零落 发表于 2016-9-13 19:00 | 只看该作者
支持版主,看到这类文好想报警!
13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6-9-13 19:01
妖宠既已被判借梗,改过就好,但望其粉丝不要继续在他坛上诋毁柘榴大大了。
14条鱼
逆眼 发表于 2016-9-13 19:04 | 只看该作者
匿名者 发表于 2016-9-13 19:01
妖宠既已被判借梗,改过就好,但望其粉丝不要继续在他坛上诋毁柘榴大大了。 ...

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才会去诋毁原作作者,疯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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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鱼粮 +10 收起 理由
常规扑倒 + 10 写得太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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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6-9-13 19:06
版攻太帅!!!
没想到还有人敢光明正大搞恋童的,虽然饭饭粥粥这货被处理得特别轻,然而她终究是进过局子的,真以为没有猥亵三次元儿童只是二次元yy一下就不犯法了吗【手动拜拜.jpg】
16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6-9-13 19:06
既然有豢养的粉丝在看这个贴,我能说你们能别在wb上暗搓搓内涵cp污蔑版主不公平么,有本事真身上场,再有骨气点别来cp。居然还有个人说既然能容忍np那恋童也是可以接受的,我都想举报了好吗!你自己变态不要拉低别人的底线!!!
17条鱼
阿宁 发表于 2016-9-13 19:07 | 只看该作者
支持版主~~
18条鱼
kateilu 发表于 2016-9-13 19:08 | 只看该作者
看了修改过后的豢养,觉得没有恋童描写了。能理解并且完全支持长佩全面禁恋童并且提升标准到16岁的要求,但是就豢养一文而言我觉得现在已经已经算是到达审核标准了。 希望可以看到作者在长佩更新完~
19条鱼
招牌叉烧饭 发表于 2016-9-13 19:0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支持版主,恋童癖不能忍。事实上我觉得年长的一方对于未成年或者刚成年的一方进行诱导性的性`爱描写都不太能忍受
20条鱼
啦啦啦 啦啦啦发表于 2016-9-13 19:10
那您们不如干脆禁了父子文好了。。。。。。真的是
21条鱼
宝妹纸  楼主| 发表于 2016-9-13 19:10 | 只看该作者
爱谁谁 发表于 2016-9-13 18:32
2.《豢养》by爱谁谁。首先这篇文里的受年纪是15岁,作者本人因处理结果而在投诉帖中提出“版规规定的年纪要 ...

多谢提醒,我们会慎用职权,也请你在彻底明白公告讲的是什么之前,也慎用你发文的权利。
22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6-9-13 19:12
注意不要在版务贴里撕起来呵呵
23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6-9-13 19:17
这都开学半个月了居然还有人不看版规,或者说是明知故犯。
不是很懂萌恋童梗的人,不管成年的那一方长什么样气质如何,这人妥妥儿猥琐变态。
萌这个梗和写这个梗的,自己设身处地想一下难道不会恶心到爆炸。
版主辛苦。
24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6-9-13 19:17
老实说既然能容忍父子和np,我不觉得恋童有什么区别,讲人伦讲道德都禁了好吗
25条鱼
minzi41 发表于 2016-9-13 19:18 | 只看该作者
豢养新帖又被锁了?这次是怎么了?……
26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6-9-13 19:18
恋童癖0容忍 太恶心了
27条鱼
Botticelli 发表于 2016-9-13 19:18 | 只看该作者
支持版主工作
首楼恋童文好恶心,尤其是豢养,扫了一眼文,就算改了年龄,描述,形容词等都不是少年人应有的,这种屡教不改的行为太恶劣了
对这种性质恶劣的作者,版主太仁慈了,希望版主可以封ip
不想误入她的坑,会吐
28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6-9-13 19:18
《饲养》涉嫌借梗的处理结果是删帖但允许作者“修改后重发”
另一篇的处理结果是删文。
29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6-9-13 19:20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6-9-13 19:17
老实说既然能容忍父子和np,我不觉得恋童有什么区别,讲人伦讲道德都禁了好吗 ...

你自己都说了是”我不觉得“

30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6-9-13 19:20
问下我就回答了一下别人的评论就砍号?我也没说支持恋童的言论好吧!好孩子1217
31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6-9-13 19:20
20l不要惹事,看着版规好好做人去
32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6-9-13 19:21
支持版主~版主两米八!最讨厌的癖好就是恋童癖,每次看到都想报警
33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6-9-13 19:21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6-9-13 19:20
问下我就回答了一下别人的评论就砍号?我也没说支持恋童的言论好吧!好孩子1217
...

版主解决一下好吧,办个事回来就被砍号了,我都不知道为什么
34条鱼
乔植 发表于 2016-9-13 19:2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支持版主,版主英明
35条鱼
88275348 发表于 2016-9-13 19:2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6-9-13 19:17
老实说既然能容忍父子和np,我不觉得恋童有什么区别,讲人伦讲道德都禁了好吗 ...

道德准则和法律。
36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6-9-13 19:25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6-9-13 19:29 编辑

不管是NP还是父子,好歹双方都是【能对自己行为负责、有独立思考能力的成年人】吧,但恋童肯定不是啊。
37条鱼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6-9-13 19:26
难道父子不是乱伦?np就符合道德准则了?为什么不禁?
38条鱼
花下眠 花下眠发表于 2016-9-13 19:28
别和她们扯了,不是支持恋童吗觉得没事吗,小说看看肯定满足不了你们,看好你们以身试法来一发呗,这里就是不许恋童,对这里不满别来呗。
39条鱼
一二 发表于 2016-9-13 19:29 | 只看该作者
可以封掉支持lt的人的ip么?
至于lt和np有什么区别( •̀∀•́ )
区别就在lt在耽美圈从未解封过,从来都被唾弃
40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6-9-13 19:32
不管是谈恋爱还是发生关系有性`行为都起码要在双方都是成年人有起码的判断力和选择力的情况下才可以吧
14岁不管男女发生性`行为我国法律上都是强 奸 罪谢谢
楼上那些说父子文的,父子文等于恋童文吗?不等于谢谢!
对于父子文,这个有人雷有人萌我不好多做评价,写父子文的有哪一个像这篇一样明知道边线在那版规在那,还隐晦写对小孩产生情`欲情节的?
但照你们这么说,耽美本身还不符合我国伦理纲常呢,那你还看个啥?跟我讲伦理纲常是文化糟粕?
来长佩看文是因为长佩版规写的细不容易被辣眼,人人打擦边球把论坛搞得乌烟瘴气还看个屁看
为你一个爱写ltp的和一群爱看的毁一个论坛?
41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6-9-13 19:33
居然还跑到公告贴里闹,cp就是禁止恋童怎么了?不服就去找个支持恋童的地方看文发文呀,前提是你们找的到233
42条鱼
红裤衩 发表于 2016-9-13 19:42 | 只看该作者
cp版规就是如此,虽然有法律依据但是懒得多解释,看不惯可以滚蛋。锁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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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4鱼粮 +132 收起 理由
莫问归处 + 10 送花(づ ̄ 3 ̄)づ
牙医伞 + 10 满分
xiaoniao + 10
喵肉包 + 6
关风月 + 10 帅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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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条鱼
宝妹纸  楼主| 发表于 2016-9-13 19:47 | 只看该作者
一二 发表于 2016-9-13 19:29
可以封掉支持lt的人的ip么?
至于lt和np有什么区别( •̀∀•́ )
区别就在lt在耽美圈从未解封过,从来都被 ...

之前对于恋童文作者的处理是砍号,因为那时候长佩没有开放注册,而且还有必须登陆才可见的肉,所以我们觉得砍号还算是有价值的惩罚。现在长佩开放注册,对于很多人来说砍号确实不算什么了,不登陆发文的话连号都砍无可砍,这个是我们没有考虑周全。这次的处理结果也算是处在完善长佩版规的一个过渡阶段里,我们会根据大家的意见尽快做出调整。谢谢提议^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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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3鱼粮 +30 收起 理由
gge99 + 10 写得太好啦
绵呀咩 + 10 送花(づ ̄ 3 ̄)づ
在哪儿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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