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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聊] 求问如果写文,主角任职机构在现实中存在也特别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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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10-1 02:56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主题
内容简介: -
主角任职机构在现实中存在,这个职位也确实有人在做。
职位机构都太过有名了,且文章借由单位展开故事,没法架空,
有了解的大大有处理经验吗?

如果不处理直接那么写了,会造成侵犯权利吗?

沙发
LZ LZ发表于 2017-10-1 03:08
另外,假如生活中同期已经存在一个知名商品,我说主角是这个商品的设计者,可以吗?
现实生活中这个商品的设计者不知名也不会有太多人关注,但的确存在这个人的。
板凳
长亭树 发表于 2017-10-1 08:19 | 只看该作者
不会。除非你要出版。
实际你可以用谐音
马云——马匀
地板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7-10-1 08:43
用谐音就好了……
比如说QQ吧,举个例子,改成著名聊天软件DD,大家一看就知道原型是QQ,但阅读起来又不觉得太别扭
5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7-10-1 14:28
求问,那什么叫抄袭真人真事?这个东西怎么界限?有知道的可以科普一下吗,谢谢~
6条鱼
咸鱼超人 咸鱼超人发表于 2017-10-1 15:55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10-1 14:28
求问,那什么叫抄袭真人真事?这个东西怎么界限?有知道的可以科普一下吗,谢谢~ ...

简单来说,就是了解这个“真人真事”的读者一看就知道原型是谁。
剧情从现实取材是很正常的,但不能老逮着一只羊薅毛。
比如大张伟。他的几个标志点,相声式贫嘴,小奶音(据说),绿毛(好吧现在没了)。这三个点都写上去,别人一看就是大张伟,或者其中两个点,也能让读者一看就感觉原型得是他,所以可以取其中一个特征,再加入其他跟大张伟不沾边的特征,形成一个新人物,这样就可以了。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取少量特征别取那个最独特的,否则就算只有一个读者也知道,比如说某个明星发微博每句话后面都是点点点……
真事同理,取其片段进行加工,里面再融入自己新的东西,让这件事(如果很特别的话)在读者心中没有那么大的似曾相识感
7条鱼
夏眠 发表于 2017-10-1 16:2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你说主角是现实里存在的商品的设计者的话.....唔不知道是不是原则问题,但是如果我是读者,我会觉得挺膈应的吧。比如,嗯,你看见一本书,主角是个作家,然后他写过红楼梦和倚天屠龙记。。。
8条鱼
Nobody 发表于 2017-10-1 17:31 | 只看该作者
架空就行啊。那个机构的职能在文章世界里有,但不一定叫那个名字呀,可以改成另一个名字,但是职能和地位还是同样的。里面的领导和相关人物也是,名字可以虚构啊。
知名商品也一样,不用现实世界的名字,起个新名字,说它是文章里世界的知名商品,然后主角是它的设计师,就好了啊。
9条鱼
极地邮政 发表于 2017-10-1 22:27 | 只看该作者
楼主的两个问题。
关于避不开的职位,职位是唯一的,就任者并不是,我觉得可以为角色声明一个不存在的任职时间,例如现实中第十三、十四任分别就职于2001-2010年、2011-2020年,你可以写那个时空的第十三任在2005年升迁或改行了,主角是第十四任。如果就任者也唯一,那就跟设计者的问题性质相同了。
关于设计者的问题,我建议不要写,因为指向性太强了,假如你写王小明发明了苹果手机(梨子也一样,只要它们特征相同就是一个东西),读者不会觉得这是王小明,只会觉得这要么是一个窃取乔布斯成就的贼,要么是乔布斯的拙劣同人。如果你是要塑造一个才华出众的角色,建议为他构思全新的成就。
10条鱼
破碎的时光 发表于 2022-2-14 12:01 | 只看该作者
"读者不会觉得这是王小明,只会觉得这要么是一个窃取乔布斯成就的贼,要么是乔布斯的拙劣同人。"对对对,就是这种感觉。不过近些年耽美网文几乎没太有过描写现实生活切实存在的专业机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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