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成为一条青花鱼吧~ 找回密码    

青花鱼养殖交流论坛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开启左侧

[公告] 关于修订投诉仲裁区版规的公告

 关闭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不系舟 发表于 2017-11-7 11: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主题
内容简介: -
关于修订投诉仲裁区版规的公告

论坛自2010年成立以来,为合理处理文章、作者纠纷,合理监督版务组工作,特设立投诉仲裁区方便青花鱼使用。
据初步统计,投诉仲裁区目前主题共121个,涵盖事件投诉、事件处理公告两大类,其中有效投诉事件约60余起,而自2016年以来本区收到投诉种类多样、情况复杂度增加,仅一年就受理投诉事件四十余起,出具各类仲裁公告约三十余则。

为不断完善论坛管理制度及管理范围,经版务组慎重讨论后决定修订版规,现公布2017年投诉仲裁区版规及投诉流程如下。

1. 本版主要用于发布论坛重大事件处理情况的公告、重大事件判定处理意见存档。
2. 本版仅受理在论坛发布并且未与其他网站签约的文章投诉。
3. 本版接受重大事件投诉分类仅限于抄袭、借鉴等严重违反创作底线且创作区投诉专楼无法处理的违规行为。
4. 为保证争议及时解决,任何非重大事件投诉请移步各区投诉专楼。
5. 本版接受对于版主、管理员的投诉。
6. 任何关于技术bug、账号密码及各类论坛使用问题请善用搜索自助服务。

附2017年投诉仲裁区投诉流程指南
1. 发布投诉主题,明确投诉内容及提交证据,无证据投诉恕不受理。
2. 本区版主根据投诉情况介入锁帖。
3. 出具相应公告。



本论坛独立运营,与其他任何站点无关,任何有关文章的判定仅限本论坛内有效。
有其他站点事宜请移步进行讨论。

版务组全体成员只能就论坛相关事宜进行讨论及仲裁,如有问题请去相关站点进行咨询,版务组没有能力也没有权力干涉其他站点的决策。
针对近期投诉事件,参见以往相关案例,本论坛尊重任何作者发文、删文的诉求和权利。

请勿做无关发散,版务组全体版主均为义务劳动,感谢理解,祝阅读愉快。
沙发
kumajo 发表于 2017-11-7 11:56 | 只看该作者
厉害 厉害
感谢CP如此公正严明,还没商业就如此,只能祝你们一路走好了
板凳
开水烫白菜 发表于 2017-11-7 12:0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真素棒棒哒!先删除被投诉原帖,冷处理投诉事件,然后告知投诉人你佩已连夜改好版规,请移步相关板块重新投诉,可是相关板块内原帖已被删除了哦。或者他站事他站毕,与你佩无关。可是你佩新站忘记开放投诉区哦。想也是,谁能料到新站第一批签约作者路子如此之野,带着“原耽化”的新作直接签约呢,666
地板
云山千叠 发表于 2017-11-7 12:1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云山千叠 于 2017-11-7 13:08 编辑

版务辛苦了,有几个问题想问问版务,很抱歉虽然版务说不要发散,但是这个微妙的时间点让我无法不发散( ˘•ω•˘ )
1.关于《调教绅士》一文分区问题的投诉贴发布于投诉区改版规贴之前,改版规贴理论上应该在发布之后才生效,而且投诉贴楼主并不清楚新版规,因此,投诉贴是否应按旧版规处理呢?
2.关于《调教绅士》一文的投诉贴发布之后,版务没有锁帖,并且在之后同意了作者的申删要求。请问这是版务沟通出现差错造成的吗?版务是否应该对处理失误负责呢?
3.在关于《调教绅士》一文的投诉贴发布不到两天之后就修改版规,使得投诉贴无效,请问这两件事是否有联系呢?
4.请问长佩新站有关于同人原创分区错误的处理办法吗?

评分

参与人数 1月饼 +5 收起 理由
Evelyn622 + 5 送花(づ ̄ 3 ̄)づ

查看全部评分

5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7-11-7 12:21
啧啧啧,果然是因为商业化了,什么都不一样了。是不是下一步就把隔壁的投诉贴删了,当做什么事儿都没发生?呵呵,祝你佩发展越来越好!
6条鱼
oremus 发表于 2017-11-7 12:27 | 只看该作者
版务组辛苦了
7条鱼
caleb2016 发表于 2017-11-7 12:3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我真心的爱过这个网站。
8条鱼
橙丁 发表于 2017-11-7 12:44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橙丁 于 2017-11-7 12:46 编辑

就问一下,第二条,
本版仅受理在论坛发布并且未与其他网站签约的文章投诉。

那么这一条是凌驾于其它条目以上的吗?和它站签约成了免死金牌了吗?如果一篇文发在长佩,出现各种问题,诸如抄袭借鉴rps改真人,因为和它站签约了所以就不管了吗?长佩是管不到它站,本站内出现问题都不受理吗?
9条鱼
鸣啾 发表于 2017-11-7 12:5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我觉得我很不能接受,RPS改原耽让我觉得恶心
10条鱼
君不识字 发表于 2017-11-7 13:00 | 只看该作者
RPS拿原人设写文的不算违背底线吗
11条鱼
鸣啾 发表于 2017-11-7 13:0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君不识字 发表于 2017-11-7 13:00
RPS拿原人设写文的不算违背底线吗

我也想问,rps改原耽你人设不就是用的别人的吗?有什么理由可以标原耽
12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7-11-7 13:18
以后原耽作者不用花心思想人设啦~直接RPS改原耽,反正已经修改了版规,美美哒~祝贺长佩越来越多RPS改原耽的佳作哦~
13条鱼
Eureka 发表于 2017-11-7 13:2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太搞笑了
14条鱼
圆滚滚的狸花猫 发表于 2017-11-7 13:27 | 只看该作者
请把仲裁区“公正严明”四个大字去掉,商业化了屁股也歪了,担不起这四个字
15条鱼
住羊村的懒羊 发表于 2017-11-7 13:32 | 只看该作者
“本论坛独立运营,与其他任何站点无关”,那论坛与新站是不是可以看做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站点?

是不是所有从论坛搬到新站的文,即使已经在论坛连载完结了新站才内测,要投诉都要去新站?基本可以预见到,以后作者发文的模式就是两边同时发,如果新站有“入V”,就在新站更新论坛停发。所以以后论坛的投诉区是不是就会形同虚设?因为论坛几乎所有的文都在新站连载/签约,而新站属于”其他网站”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既然是两个不同的站点,我要以“新站”称呼,也不明白为什么还要叫“长配”。大概是因为“长配”自带流量,借用一下壳子?很明显是不同的站点,经营模式(比如免费商业)、经营理念(比如抄袭借鉴判定的严苛程度)之类都完全不一样
16条鱼
日光兰 发表于 2017-11-7 13:41 | 只看该作者
要圣旨吗?来人呐,给他写一张!
17条鱼
一枪穿地 发表于 2017-11-7 13:59 | 只看该作者
就只想说我们其他人都不是新站员工(!)
被diss不接受这点。T_T

18条鱼
胖胖团团鱼 发表于 2017-11-7 14:0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嗯嗯,能接受,觉得挺正常的。论坛是论坛,新站是新站。哪里签约的哪里解决。
19条鱼
苏合颜 发表于 2017-11-7 14:03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所以这个时间差到底为何会形成啊orz
20条鱼
鸣啾 发表于 2017-11-7 14:0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我现在只想去新站投诉,真的恶心这种rps改原耽
21条鱼
sumelagi 发表于 2017-11-7 14:08 | 只看该作者
爱过,祝好吧。
22条鱼
禾木一根 发表于 2017-11-7 14:14 | 只看该作者
一枪穿地 发表于 2017-11-7 13:59
就只想说我们其他人都不是新站员工(!)
被diss不接受这点。T_T

你们到底是真傻还是假傻,diss的点根本就不是新站老站的问题,是版主不理投诉直接接受删帖申请。怕被diss就直接回应隔壁的投诉贴呗,不要在这个时间点发个意味不明的公告让人猜。
23条鱼
苏筱茶 发表于 2017-11-7 14:30 | 只看该作者
……入戏写得太早
24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7-11-7 14:32
这次的改版是针对RPS改原耽的吗?心情复杂,那隔壁投诉贴就不管了吗?毕竟投诉贴出在改版之前
可是,《调教先生》的实锤也出了,之前也有《入戏》和《惊秋》作为案例。
所以这次的处理难道真的是在包庇亡人越刀吗?
25条鱼
不知花 发表于 2017-11-7 14:34 | 只看该作者
公正严明,公正严明
26条鱼
路过llmm 发表于 2017-11-7 14:38 | 只看该作者
这件事没想法,让我恶心的是之前针对入戏投诉时版主判若两人的嘴脸
27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7-11-7 14:41
新站的作者难道不是论坛搬过去的吗,新站的读者难道不是论坛分流过去的吗?既得利益拿到以后就说“新站”是“他站”,撇清关系规避投诉,这波操作真是666很骚了

28条鱼
苏筱茶 发表于 2017-11-7 14:42 | 只看该作者
“长佩原创区允许(也不可能不允许)作者根据自己喜爱的真实人物去脑补角色的创作,只要这种脑补是一种非公开的状态,就可以原创作品的形式发表”
“经过事件发酵,甚至出现读者要求修改版规让RPS改编作品以官方允许的形式进入原创区。我站认为,继续发展下去,会对版块管理秩序产生不良影响。五年以来,长佩的版务工作从未因个例、个别文、个别人单独制订过特殊版规。”

评分

参与人数 1月饼 +5 收起 理由
Evelyn622 + 5

查看全部评分

29条鱼
克莉斯 发表于 2017-11-7 14:43 | 只看该作者
请好好看一下公正严明四个大字,惊秋和入戏真是太冤了
30条鱼
云山千叠 发表于 2017-11-7 14:4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云山千叠 发表于 2017-11-7 12:15
版务辛苦了,有几个问题想问问版务,很抱歉虽然版务说不要发散,但是这个微妙的时间点让我无法不发散( ˘• ...

请问版主能回复一下前两个问题吗?如果新版规可以适用于旧投诉贴的话,《入戏》和《惊秋》岂不是都能放回原创区了?毕竟当时的旧投诉贴都是违反目前投诉仲裁区版规的呢。
31条鱼
路过llmm 发表于 2017-11-7 14:50 | 只看该作者
苏筱茶 发表于 2017-11-7 14:42
“长佩原创区允许(也不可能不允许)作者根据自己喜爱的真实人物去脑补角色的创作,只要这种脑补是一种非公 ...

没记错的话,调教那文之前按照耽丑1.0的同人文状态在LOFTER连载了十几章,这是非公开吗
32条鱼
斑衣 发表于 2017-11-7 14:55 | 只看该作者
心疼入戏惊秋
望继续贯彻新版规精神 向之前被错误处理、受到伤害的未签约作者道歉。
33条鱼
Promesa 发表于 2017-11-7 15:0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我以前真是瞎了眼。好想吐。
34条鱼
九九八一 发表于 2017-11-7 15:58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新版规适用于11.05的投诉贴,那么是不是也适用于以前同类的投诉贴?如果以前的帖子保持原判决不变,那么还是麻烦按旧版规处理一下11.05的投诉贴谢谢了。别告诉我那投诉贴版务们就准备冷处理了,是不是应该有个说法。长佩的公信力,公正严明,不知道还在不在。
35条鱼
破云 发表于 2017-11-7 16:42 | 只看该作者
我看不懂什么意思。
36条鱼
破云 发表于 2017-11-7 16:58 | 只看该作者
那把惊秋平反了呗。
37条鱼
天阶夜色凉 发表于 2017-11-7 20:3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建议版务组向入戏,惊秋的作者道歉
38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7-11-7 21:09
真的忍不住了,大半天过去了依然意难平。
长佩论坛版务区处理各种投诉至今,基本上都能秉持公正严明,这是长佩的口碑,可惜多年信誉毁于一旦,作为青花鱼真是心冷不已。请问版主:

1,读者投诉-作者申删-删除原贴-两天后出台新版规,这是什么操作流程?
《惊秋》和《入戏》的判例在前,正常操作方式版主很清楚,如果是因个别版主工作失误导致误删原文贴,大可以大大方方道歉,重新处理,何必出台这样一个看似补救实则自毁信誉的新版规?

2,如果“修改版规”本就在计划日程上,与本次投诉无关,那还请版主继续按照旧版规介入处理早于2017.11.07新版规发布提交的《调教绅士》一文投诉。
如果版主认为早前投诉也应适用新版规,那就如ls鱼们所说,请为《惊秋》和《入戏》平反。

3,版主声明新站与论坛是独立不干涉的两个网站,是阐述事实,看似合理,但实际不合情。
也许两站工作班子不是同一群人,但新站的读者和作者全是从论坛引流过去的,就连新站注册都要求提交原论坛账号,新站的名字也沿用了论坛的原名“长佩”,读者支持新站是基于对原论坛信赖和喜爱的基础上。
版主在发布新版规前,是否考虑过因此对新站带来的负面舆论影响?
39条鱼
nil 发表于 2017-11-7 21:30 | 只看该作者
完全看不懂你们的操作……又不是第一次出这种事,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啊?
双方上证据,你们版务组投票,涉及RPS就挪同人区,不涉及RPS就摆出证据打黑子的脸,现在这是什么情况?删文改版规?
做不到公正严明,起码要公开透明吧?要什么王法,老子就是王法?
40条鱼
不系舟  楼主| 发表于 2017-11-7 22:09 | 只看该作者
云山千叠 发表于 2017-11-7 12:15
版务辛苦了,有几个问题想问问版务,很抱歉虽然版务说不要发散,但是这个微妙的时间点让我无法不发散( ˘• ...

版务辛苦了,有几个问题想问问版务( ˘•ω•˘ )

1.关于《调教绅士》一文分区问题的投诉贴发布于投诉区改版规贴之前,改版规贴理论上应该在发布之后才生效,而且投诉贴楼主并不清楚新版规,因此,投诉贴是否应按旧版规处理呢?

你好,因近期接受到大量版务咨询,质疑版务组处理投诉仲裁速度变慢等,接到反馈后,版务组进行调研,自十月以来版务组收到投诉三起,平均处理投诉时长为10天左右。八月版务组收到投诉两起,平均处理投诉时长6天。七月收到投诉一起,处理投诉时长1天。五月收到投诉三起,处理投诉时长3天。
对于处理速度变慢的问题,作为投诉区版主我深表歉意,由于一些不可抗力的原因和客观因素受限,目前仲裁区的处理工作放缓,处理范围更加明确后将为读者提供更好地服务。
本区主题目前已分为:投诉、公告两大类,对应投诉或公告已经选择分类归档方便查询。关于《调教绅士》一文的相关投诉,将按流程做说明,请耐心等待。

2.关于《调教绅士》一文的投诉贴发布之后,版务没有锁帖,并且在之后同意了作者的申删要求。请问这是版务沟通出现差错造成的吗?版务是否应该对处理失误负责呢?

你好,此前因论坛处理投诉流程不清晰,以前我们并未针对投诉进行原文锁帖的情况,但随着投诉多样化,一些文章被投诉抄袭、借鉴后,被投诉者会对原帖进行编辑修改,不利于版务组调研取证,故针对该类投诉自8月30日起,对于上述严重违反创作底线的类型投诉进行原文锁帖。
而本次,原创区版主在例行执行原创版务的时候,收到《调教绅士》在原创区申删登记楼的删除申请,在未违反原创版规的情况下,作者享有对其作品编辑、申删的权利,故原创版主执行删除操作。

3.在关于《调教绅士》一文的投诉贴发布不到两天之后就修改版规,使得投诉贴无效,请问这两件事是否有联系呢?
你好,修订版规是版务组对这一年来投诉区情况进行调研后经过长期讨论的共同决定,和本次事件无直接联系,本站没有为个别人、个别文修改版规的先例,将来也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4.请问长佩新站有关于同人原创分区错误的处理办法吗?
论坛仅处理论坛事务,其他站点咨询请移步其他网站。

评分

参与人数 1鱼粮 -4 收起 理由
kiycu -4

查看全部评分

41条鱼
不知花 发表于 2017-11-7 22:26 | 只看该作者
纣王:我建鹿台只是为了更好的欣赏山河美景,和妲己一点关系都没有
42条鱼
kumajo 发表于 2017-11-7 22:29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kumajo 于 2017-11-8 00:18 编辑
不系舟 发表于 2017-11-7 22:09
版务辛苦了,有几个问题想问问版务( ˘•ω•˘ )

1.关于《调教绅士》一文分区问题的投诉贴发布于投诉区 ...


所以,你的意思就是,我们消息滞后了,我们没看到投诉,我们觉得原帖没问题所以不锁帖了,新版规也早有了,反正我们没错我们版主工作量大,你的投诉我们慢慢处理?



1 《入戏》《惊秋》为什么锁帖,你们如何判断这两篇文有严重踩线的,为什么《调教》能删?依据是什么?求告知。

2  消息滞后,处理时间较长?我投诉在新版规前,而且当晚您9点处理的删文,10点处理的《厂公》,我8点开的帖,是要告诉我,太忙没看到我的帖吗?当天当然不可能出结果,但你们能在一小时后作者申删,几分钟就处理掉,而不给我的投诉帖一个会处理的留言?

3 为什么版规改动几乎只有RPS这块,我也经常逛CP,CP近几年RPS问题也就上文所说的两篇,其中一篇还是今年发生的,你们想了一年的版规,不是规范RPS,而是放任RPS原耽自由?
43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7-11-7 22:32
那我质疑一下第二点。
调教绅士有章节和作者发布在微博的同人版本有大量内容雷同,就是替换掉名字而已。不需要锁帖调查取证吗?
44条鱼
斑衣 发表于 2017-11-7 22:3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斑衣 于 2017-11-7 23:08 编辑

噗你们居然不知道CP版主是很多个不系舟吗?
毕竟顺应作者需求删文的是那个原创版主不系舟,处理投诉的却是这个版务版主不系舟,连那个把惊秋移动到同人区的版务版主不系舟都换成这个“老版规早就该改我们一直在调研”的不系舟了,这两个不同版面的不系舟能够互不了解、各自独立地开展工作不也是非常正常的事情嘛?
而一个站子有四个不一样的不系舟这么巧的事情都发生了,版规碰巧在签约作者被投诉的时候修改很奇怪吗?

返回去看不系舟版主的发帖记录,感觉你们真的非常辛苦。我也非常珍惜CP论坛这个平台,作为青花鱼感觉自己的意见也都能在版务栏自由表达、得到版主的回复。包括板规修改,我也觉得之前的版规有需要修订的地方,随着论坛走上正轨这件事迟早都是要做的。
但新的规定在这个时间点毫无铺垫地推出,可能之前的确版主经过长期调研,但这一过程我们的确没有看到,对于我们来说就是一篇投诉的文章被意外删除,投诉被处理前论坛版规进行了修改。而修改公告中还没有说明新版规的适用范围。这一规定溯及过往吗?还是就处理颁布之后新产生的投诉?其实这是关注投诉事件的青花鱼最关心的问题,但是不管是公告还是之后版主的回复都没有对这个关键问题做出解答。事实上,在您回复的楼上,甚至是您回复的那个帖子里,就有青花鱼提出了这样的问题。而对这一疑问避而不谈,也会让人对之前某投诉的处理方式、这一新规定的调研基础产生怀疑。毕竟拍脑袋的规定总是经不起疑问,但一个经过长期调研最终颁布的公告应该是有对应的处理章程的。
愿CP越来越好:)
45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7-11-7 22:40
我给cp版主提个建议:既然已经决定不把读者的投诉当回事,不如继续铁血一点,以后谁投诉力捧作者直接封号拉黑永不许玷污高贵的情怀站,然后这种白脸都让不系舟来唱,毕竟是有薛定谔个影分身的刻舟求刀嘛
46条鱼
禾木一根 发表于 2017-11-7 22:5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禾木一根 于 2017-11-7 22:58 编辑
不系舟 发表于 2017-11-7 22:09
版务辛苦了,有几个问题想问问版务( ˘•ω•˘ )

1.关于《调教绅士》一文分区问题的投诉贴发布于投诉区 ...


回复了一大堆,真正回答问题的没几个。
1.问的是调教绅士要不要按照旧版规处理,回答了个“按流程做说明”,姑且算之后会回答。
2.问的是为什么没有像以前一样对被投诉的文进行锁文处理,这回答就有意思了。先是解释了一下为什么会有锁文处理,再说原创区的版主按规章删文???自己前后不矛盾吗?所以到底为什么会删“按照以前投诉惯例会被锁帖”的文,版主信息传递不及时还是就是想包庇息事宁人,还要我们猜是哪种意思吗?
3.看到回答只想说哦,怪投诉的人投诉早了呗,害得改版规的消息只能转天放了,长佩问心无愧无需避嫌喽
4.请问长佩老站有关于同人原创分区错误的处理办法吗?
47条鱼
云山千叠 发表于 2017-11-7 23:15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不系舟 发表于 2017-11-7 22:09
版务辛苦了,有几个问题想问问版务( ˘•ω•˘ )

1.关于《调教绅士》一文分区问题的投诉贴发布于投诉区 ...

感谢版务的回复,版务辛苦了。

关于第一个问题“《调教绅士》的投诉贴是否应按新版规处理”,不知道为什么版务大大先跟我说了处理投诉很忙blahblah...这跟我的问题完全没有关系,我只能再说一句,版务辛苦了。只有最后一句回复提了流程,希望版务组可以给一个明确且让人信服的处理流程吧。

关于第二个问题“《调教绅士》被投诉后申删成功是否是版务过失”,我想您的回复里很明确的意思是:rps改原创不像抄袭借鉴情节那么严重,因此可以删文不用锁帖。
但是,版务在回复中提到“在未违反原创区版规的情况下允许删帖”,请问在没有处理结果的情况下,您是如何判断一篇受到投诉的文没有违反原创区版规的呢?
而且,类比之前长佩受理rps改原创文《惊秋》的例子,版务的操作流程是移至同人区并锁帖--改cp名--删帖,可能我记错了某些过程,但我确定的是,这中间作者也申请了删帖,并且是锁帖换区改名之后才删的,请问为什么对同一类型的投诉处理不同呢?
此外,正如42楼青花鱼所说,处理同人改原创的投诉也需要取证,例如判定《调教绅士》是否是同人改原创的过程中,将作者发在微博上的同人文和在长佩发的原创文进行对比,就会发现作者仅仅替换了人名而已,所以保留原文对此事取证判定是明显必要的,那版务为什么会同意删帖呢?请恕我依然无法理解。

第三和第四个问题答案想必大家也都猜的到,我不说什么了。
48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7-11-7 23:26
对于现在的情况,非常痛心也非常无力。
我注册长佩快7年了,眼睁睁看着长佩从过去走到现在,诚如公告发言一样,一开始的没有那么多的仲裁公告要写,但是从去年以来每次都能看到仲裁区吵得不可开交。
混过hjj的人都知道,在人力有限的情况下,没有办法保证体验,更没有办法保证用户的质量。
不管作为作者还是读者,整个圈子不断扩大,红大衣前面每一次都让大家满意了,但是这次满意不了了。

我很生气,非常生气,修改版规这件事看上去真的欲盖弥彰,但是红大衣们做什么我认为我都没有立场去指责质问他们。
公正严明,这四个字放在这里现在看看真是有点讽刺。
这大概就是无力感吧。
49条鱼
破云 发表于 2017-11-7 23:28 | 只看该作者
那个。不如我们打个商量,再讨论讨论借鉴和抄袭的界限,顺便你们把模仿者平反一下?跟李柘榴道个歉?鉴于你们这次的风骚操作。
50条鱼
匿名青花鱼发表于 2017-11-7 23:34
刚才的好像没法出去,重新发一遍……这两天长佩真是让我看了一出又一出的大戏,先是第一章相似后文不同不判过度借鉴,后是童子被融梗,融梗小说没有判过度借鉴,现在又是这件事。说实话我最初认识长佩,就是听闻长佩从不包庇,但是既然现在既然长佩这样,那我也只能和长佩再见了,毕竟保护原创的情怀没有了,长佩也不是原来的长佩了

本版积分规则

总版规|手机版|小黑屋|青花鱼养殖交流论坛

GMT+8, 2024-11-13 06:19 , Processed in 0.079024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