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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了解了韩国张紫妍事件后看娱乐圈的文 [打印本页]

作者: 奇物阁的珊瑚    时间: 2018-8-16 01:22
标题: 了解了韩国张紫妍事件后看娱乐圈的文
最近在网上看到别人发报道韩国女星张紫妍的事,本来对娱乐圈真爱故事比比皆是的圈就感觉很无力,以前只是睁一眼闭一眼,现在真的好像做不到了,所以发个帖。
对于看文看小说,自己的世界观很重要,这样你才明白哪些是虚构笑笑就算了,哪些是略带真实。
我们这批老人得益于早年写文的人很有阅历,看了一些描写底层生活的文,对于资本碾压穷人是怎么回事还是有一定的认知,比如我曾经看文,名字忘记了,写一个失去父母的孩子,由于亲人白眼偷渡去了日本,在日本从事演艺而没有签证被老板剥削有性招待到性虐待这种事发生,他又努力的偷渡回国,但由于一去十年回,这边的身份证也失效了,一直打着黑工,只因为长得漂亮有男主追求,最后为了得到身份证参加了JC的抓捕行动做饵,JC为了贪功死在了行动中。
当年我看的时候年龄很小,被那本书里的描写吓得不轻,而后来在新闻里,以至韩国这个新闻里也了解到娱乐圈是怎么肥事。
但网络小说成为越来越多的人挣钱方式之后,全都像新闻联播,情节、对话、方式都快雷同了,特别是娱乐圈的文。
个人觉得,有些读书网络小说的还是年轻人,多少写文还是带点真实吧,比如当时的我不也是手贱看完了那篇文对这个社会有了一定的认知,这样也是好的啊。
好吧,大家随意批评,我只是觉得张的事太恐怖了,一时有点放不下,上来发个贴。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8-8-16 11:28
……看文不就是在虚构世界里图一个快乐吗,如果非要看这种现实的压抑的了解现实的看现实文学就好了为什么要要求网文也变成这样。再说了本来大家都身处这样的社会,本身就了解这样的,看网文就是一个虚拟的寄托,要是现实找罪受,看文就是想图个开心快乐还得看到鲜血淋漓,那到底看文看什么,看你就好了……

纪实文学不是没有,想看这样的体悟人生就看纪实文学去,想开心快乐就看小甜文,鱼和熊掌不要太贪心全都想要好吧。
作者: 奇物阁的珊瑚    时间: 2018-8-17 00:47
哇哦,原来《悲惨世界》是纪实文学。
另外,请注意,要求和建议是两回事,请分清楚。
文学本来就有很多种,略带现实也是小说中的一种,你要看的那种现在到处是,我只是建议一下而已,别人写不写是别人的自由,我并没有要求别人写。
可怜的人呐,看我就让你觉得很现实,不知道你认为的现实是不是只包括悲惨的事了?
看文到底看什么,看文看事件推演,看把一个错综复杂的事,简单的说清楚,看就算一个蝼蚁来过的世界一样也反射出这个社会的属性,看软弱的人性看幻灭的世界,可以看很多啊,你不知道吗?
作者: 奇物阁的珊瑚    时间: 2018-8-17 00:53
另外,请看清楚,我以前看的那篇忘记了名字的文也是网文,也是一个网友写的,并没有见到过出版书,所以,你所谓的网文只包括了你喜欢的网文,请你不要把以点代面,把你喜欢的网文代替了所有网文。
网文还是有很多写得很好的作者,只是你不看不喜欢,不代表这些文就不存在。
我认为网文有潜力,是因为这一部分作者,我也衷心祝福她(他)们可以写出更好的故事。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8-8-17 06:49
①对敌人最大的蔑视是不予理睬
②不喜欢≠不可以存在
③喜欢哪种文就看哪种文,多多支持您喜欢的文or作者,让您喜欢的“现实向”作品有更多曝光度。在这里讨论并不会有任何效果,娱乐圈甜文就是火,受众多,所以写的作者就多,这也是“现实”,不是一篇帖子能改变的
作者: 破云    时间: 2018-8-17 07:20
因为现在生活压力太大了,再让读者去看偏现实的文,可能作者会被在微博上挂成狗,天天被骂的。文章也可能被打负分,毕竟如今的读者随随便便就要说虐的,难伺候,还是写甜文吧有什么办法。读者会被带成什么样子并不是作者的责任,而是社会现实的责任,楼主心里了解就好了,没必要较真的
作者: 奇物阁的珊瑚    时间: 2018-8-17 23:28
匿名者 发表于 2018-8-17 06:49
①对敌人最大的蔑视是不予理睬
②不喜欢≠不可以存在
③喜欢哪种文就看哪种文,多多支持您喜欢的文or作者, ...

本来想按5楼说的,自己心里有数就不说什么的,但看到你第一条是,对于敌人?持不同观点的人就是敌人?你们这样的标准是不是太可笑了。
另外这里本来就是有灌水区,发什么样的讨论闲聊帖子,不用你来建议,版务都没出来要求,说明我的帖子是没有问题的。
我就发个帖子吹吹水了,要什么好处?你这样跑出来教育人发帖子,又有什么好处?
消灭了批评的声音就是真正的好了?
~没有批评赞美就没有意义~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8-8-17 23:53
虽然我也希望“文以载道”,网文能多一点思考和担当,但是楼主的语气让人太不适了……
作者: 奇物阁的珊瑚    时间: 2018-8-18 00:57
很多年前还热爱讨论的时候的,就和别人讨论过,通过文字想别人的语气,这种事根本是不太可能的,大多数我们认为的语气是自己平日生活里的态度,和作者发表评论的无关。
还有,我说的,略带现实,并非指文以载道,文以载道的道,是指说明道理,通过一个故事劝善或者改变人们对于某些事情的看法。
现实的白描,就不一定是道,魔幻现实主义也没有道啊。
哎,5楼说得对,溜了溜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8-8-19 14:29
楼主这态度还开什么讨论帖啊,直接把刀架在作者们脖子上告诉他们“你们写的都太没水准了都是垃圾,我希望你们怎么怎么写,那样才是我想看的我觉得牛批的。” 那要不你来写呗。作者那么多种,文也那么多种,你盯着自己不喜欢的觉得没内涵的给人家“建议”一番,不如去支持支持你喜欢的作者?就像你说的你觉得的好作者还是有很多的,所以就不用苛求不同路子的作者了吧。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8-8-22 15:54
然而我特别不喜欢看到脆皮鸭文学里强行添加“现实多么血淋淋可怕 我要揭露黑暗”的,尤其是你没有足够阅历还文笔不算绝佳。这都是“没有经历的人眼中的现实” 当然生活和现实中是有阴暗面 但写不出来反而招黑 比如很火的几位jj写手写的刑侦在这连接现实上我也觉得一般 所以我觉得LZ这个有点苛求
作者: 阿加亚娜    时间: 2018-8-31 21:12
个人喜好不同,但是现在这个环境……想写也怕查水表啊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8-9-2 15:26
觉得lz要求太高了,你觉得曾经看到的那篇文真实,它就一定真实了吗?哪怕是真的混过娱乐圈的人去写,恐怕也会有人不能苟同。同理,其他圈子也是这样。如果真的想通过某本书来获得对现实的某种认知,还是应该去看相关圈子的正文书籍。网络小说说破天也是图一时爽快看一时乐呵,所以我觉得lz的这个想法本来就不太现实。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8-9-2 17:42
我也许能理解楼主的本意,可能大致是期望看文的妹子们,也许是年龄小一点,涉世未深的妹子或者男孩子们,在这种甜甜蜜蜜的糖衣幻构之下,能够意识到那个世界的残酷面。
不是说想要人写真实面,而是还是期望写文,以及读文的妹子们,在心里意识到,有些东西并不是看上去那么美好。
毕竟童话虚构了那么多遍,总有人相信世界上存在糖果屋。
可是世界上也并不是没有糖果屋,可是不能为了美好的糖果屋,就不去讲那些被女巫活生生吃掉的孩子。

我年龄也很大了,说这么多,可能就是看弟弟妹妹的感觉吧。

作者: 极地邮政    时间: 2018-9-8 23:44
为什么吃垃圾食品?是因为它好吃,(相对健康大餐)便宜,而不是因为不知道它营养不均衡。我们都知道。
为什么白甜当道?也无非易写易读。
你指出的弊端大家都知道,但天平不是只由一端决定的。
何况娱乐圈这种任人裁剪打扮的东西,普通作者就算想写现实,真的写得出来吗?别营养餐没做出来反而搞成毒药
作者: 上官狗带    时间: 2018-9-13 10:36
这么高的追求为啥来看耽美?不知道看耽美的我们都是闲的吗?
作者: xudamiao    时间: 2018-9-13 23:05
唔,虽然说来看文总是来放松一下的,楼主大概也就是想让故事再真实一些,别误导孩子?大概因为现在有些听到黑社会还满脸向往吧。但总是更愿意相信一些美好的东西,哪怕是现在流行的历经磨难后欢喜团圆的大结局。提议还是好的啦,但举例也许有些太极端了。当然,我对娱乐圈不了解,不晓得真正的样子。也要看作者想表达什么,大多数可能不是来告诉你这社会有多么多么阴暗的。不知道楼主真正想表达的是什么,前面是多些现实,后反像在鼓励例子般的小说了。就说没什么人看了。
作者: lim047    时间: 2018-9-15 20:53
现在原耽圈风气就这样嘛,人多的地方就会是这样。审美水平降低,娱乐水平上升,大部分人随波逐流,而你永远不知道“大多数人”是怎样一群人。
顺便,十年不在境内就没有身份我觉得有点不太对劲。是因为人口普查所以户口也丢了吗orz
作者: 奇物阁的珊瑚    时间: 2018-9-16 00:27
本帖最后由 奇物阁的珊瑚 于 2018-9-17 00:30 编辑
lim047 发表于 2018-9-15 20:53
现在原耽圈风气就这样嘛,人多的地方就会是这样。审美水平降低,娱乐水平上升,大部分人随波逐流,而你永远 ...


户口注销的四个条件:
1、公民死亡,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户口簿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2、被征集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户主持户口簿和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注销户口。
3、出国定居的凭出国定居证明和户口簿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注销户口。
4、失踪人员四年以上无音信的,会被宣告死亡,注销户口。
你说的情况应该属于第四种.
                                                                                           ——《民法通则》
作者: 匿名    时间: 2024-6-2 23:15
你单纯吃饱了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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