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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士官》 [打印本页]

作者: 呵哒哒哒    时间: 2018-3-26 19:30
标题: 《大士官》
本帖最后由 呵哒哒哒 于 2018-3-27 18:58 编辑

《大士官》中,

在58楼里,受为初三学生,被男二号意淫;
在337楼里,受和女配角均为初三学生,被涉及性描写和意淫;
中间应该还存在其他简略性暗示,不再例举;


在2253楼(65章前后)里,受为高一学生,被攻强`暴;


其中所有涉及人员均与受同年级。


按正常入学年龄来看,初三并未到达16岁。


投诉帖投诉时间大概是2018年3月26日19时30分左右,之后多次重新编辑。
不再在楼中回帖子,在各层反驳中有任何觉得可以关注之处或者存疑之处陆续搬到这里。
作者在3月26日当晚23时后发的帖中表示郑汲初三已经满了16岁,那么高一已经满了17岁
文中他们青少年时期,在徐昊开始对郑汲隐约动心时,郑汲刚满13岁,这时他因为非洲回国还很黑,在作者点明的初三时他还是黑的,最后在一个暑假后的高一郑汲就变得很白了,嗯,所以是回国四年多,黑了三四年,三个月白的不认识。


望处理。

作者: ladderme    时间: 2018-3-26 21:20
这个比较难说啊。没有硬指标。
而且受是从非洲转学回国的,男二也是转学过来的。
这样一转,就有可能耽误一两年。特别是受,学习不好,还要补课。
转学的时候留级很正常。
作者: 呵哒哒哒    时间: 2018-3-26 21:51
受转学,但是他一直叫攻和男二哥的呀,而且女配角和攻总没有年龄问题吧。
再有qj那段,高一就被qj和qj?
作者: 寿司    时间: 2018-3-27 00:53
借楼投诉大士官里面的几个匿名喷子,跪求掀他们马甲,无脑喷作者以后谁还敢写文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8-3-27 01:25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8-3-27 04:03 编辑

作者已经在文章里声明了,高中时是在16到17之间。我不知道你是按照哪里的正常入学年龄去推算,才能得出高一无论如何都不满16岁这结论?反正在我的认知里高一满16岁本就是很正常的事。
至于初中,不论是主角配角之间都没有发生真正意义上的性`行为。而且这些角色都是同龄人,作者不过描写了同龄人之间的青春回忆,并不是那种刻意为了激发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性`欲、满足对孩童幼态意淫的恋童文章,我相信这点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关于同龄未成年人间的性`行为本来版主也是给过明确回复的,就是站在社会正常的公序良俗的角度去评判就可以了。作者的文章是不是对未成年情`色的消费,有没有去宣扬引导对未成年的意淫,很一目了然的事对吧?《大士官》当中作者所描写那些初中时的边缘行为、角色自身的情感挣扎等,不过都是在正常描写少年们青春期间的情愫涌动,也为他们后来的情感发展做铺垫。这点相信但凡看过文章的正常人都能懂,这位举报人你也应该是懂的。可你就是懂装不懂、刻意扭曲,因为它的后续不如你意了,所以你就去掐它、闹它、披个小号上来举报它,总之让大家都不得安生,你就如意了吧。
而且你这为泄私愤随意地一举报,作者的写作环境受影响,管理们也要为你这轻率的举动去浪费精力和时间做鉴定,你真的就心安理得吗?匿名不是为了让你拿来肆无忌惮地谩骂侮辱别人的,举报也不是为了让你拿来发泄私怨的。

(作者最新的回应,主角们在初三就已经都满16了,所以这争议更没嚼头。望你消停些吧,管理们也省得为你自私的指控耗费精力。)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8-3-27 10:43
匿名者 发表于 2018-3-27 01:25
作者已经在文章里声明了,高中时是在16到17之间。我不知道你是按照哪里的正常入学年龄去推算,才能得出高一 ...

搞笑,跟私愤有什么关系??犯了错误难道不应该受到惩罚?
作者: 破云    时间: 2018-3-27 11:05
这圈子已经完蛋了。祝你们愉快。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8-3-27 11:28
破云 发表于 2018-3-27 11:05
这圈子已经完蛋了。祝你们愉快。

保证论坛的合规性有什么不好?包庇错误才是彻底完蛋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8-3-27 11:30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版规不就是为了遵守的!
作者: 呵哒哒哒    时间: 2018-3-27 16:42
本帖最后由 呵哒哒哒 于 2018-3-27 16:59 编辑

长佩版规明文写着禁止任何16岁以下的性描写性暗示性`行为。郑汲和徐昊国外回来的,那没出国的那一群富二代应当仍是正常入学,而郑汲叫其中的陆立成为哥,这样年龄大致有数了。再有青春期的荷尔蒙作用也不是让人想着对象的裸`体想着插死他想着尤物身体相连骚`货贱`货白屁股的。
举报原因就是这篇文看下来存在不合版规的地方,按照有些人的辩驳那也依然有打擦边球的嫌疑。我只是投诉我认为不得当之处,他人抱有何种想法与我无关。初三高一年龄到底应该几何,希望版主们依规裁决界定。



还有觉得这圈子完蛋的,嗯,你离开就好啊,当然你也可以来拯救一下?
作者: 呵哒哒哒    时间: 2018-3-27 16:51
入学年龄,按满6岁入学,则满14岁入读初三;按满7岁入学,则满15读初三。当然,作者笔下不知道是哪个世界,这就由版主们自行界定吧。
关于这次投诉我要说的就是这些了,后续不接受挑衅撕逼。是否合规版主们裁决。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8-3-27 17:42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8-3-27 17:49 编辑

我真的要笑死了。首先,在作者文章没有任何明示年龄的描写,也没有任何对于幼态体征描写时候,你就对作者做了有罪推论,认为她描写了16岁以下性`行为,理由是你那狗屁的入学年龄推算。想问问人家的入学年龄是你来定的?还得全国统一标准执行,差一丁点都不能?然后作者已经给出了明确声明,角色们初三已满十六岁,你还固执己见,是不是作者写的文也必须按照你的指导来呀?
这不就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可把你厉害坏了。
顺便上面那张鱼皮我已经看过了,现在在这里义正言辞地说什么“保证论坛的合规性”,当初可是如何地在楼里表白角色呢。但当时那些“不合规”的情节就已经出现了,试问真的觉得这些描写有问题,后面还如何能够在楼里如痴如醉地追文捧角色?而这鱼皮因为后期对剧情发展不满和人争执了起来,再后来楼里出现几张匿名鱼皮跳脚把水搅浑,被读者反击,你这开小号的举报贴就出现了。这样的时机,是不是挟裹私怨的报复行为你自己心里门清。
我也不想为这圈子唱衰,可你这些人的手腕,不就和yfc如出一辙吗?出了一个渣滓,自有人前赴后继去效仿,到最后闹得乌烟瘴气一地鸡毛,看谁又能好过。这可不是挑衅,是劝你好自为之。
作者: 破云    时间: 2018-3-27 18:16
不是,我是觉得你们都没有说到点子上。恋童是一种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垂涎猥亵犯罪行为,鉴定一个作品是否恋童是要看这部作品在所传达的思想上,对读者的暗示、行文的立场出发点来看的。
如果作者在这篇文章里面
着。重。描。写。成人与儿童的香艳性`行为,那说明在作者主观意识之中,认为成人与儿童的性`行为非常美好,这是问题之一,并。且,作者怀抱着欣赏的态度,支持的态度,暧昧的似是而非的态度,潜移默化在跟读者强调,喜欢小孩这件事情是很美好的,无伤大雅的
那是有问题的。

流于表面和本质的区别总要搞搞清楚吧

阅读理解有没有学过!!!!!
没有学过总上过语文课做过文章归纳吧!!!
请归纳以下文字:小X被强`奸了,他被强`奸的时候13岁。这个万恶的世界没有拯救他,却让强X犯逍遥法外。在经过抑郁、割腕、精神恍惚等一系列打击之后,他勇敢地站起来了。在经过10年后抓到了强X犯,发现强X犯是他的上级,而此时无地自容。强X未成年人是一种令人不吃的行为,我们应该保护未成年儿童。
好了,现在楼主的行为是:这段话写了未成年13岁人被强`奸,所以写这段话的人恋童
有没有搞错啊。

“在58楼里,受为初三学生,被男二号意淫”
在337楼里,受和女配角均为初三学生,被涉及性描写和意淫“
……不好意思意淫其实是个中性词。出处是:《红楼梦》
这是个广义上的词,并不是皮肤滥淫,作者本意这是“天生的一段痴情”。
之后这词儿变猥琐纯粹以讹传讹。这个就不说了,反正这词儿已经猥琐了
那么这个词儿是个动词,你喜欢一个人总是要意淫他的。这不可耻。
人早恋还不许人家意淫,作者写个回忆也没教唆你们去恋童吧。
看了这篇大士官就恋童了
那你们有这个想法我看都污秽。

我是觉得如果说只要有作者在作品里面写未成年发生性`行为,不管什么性质都可以被挂上恋童的耻辱柱,那么你们扯着这面大旗
岂不是想搞谁就搞谁?????

作者: 呵哒哒哒    时间: 2018-3-27 18:25
本帖最后由 呵哒哒哒 于 2018-3-27 18:29 编辑
破云 发表于 2018-3-27 18:16
不是,我是觉得你们都没有说到点子上。恋童是一种成年人对未成年人的垂涎猥亵犯罪行为,鉴定一个作品是否恋 ...


没有说有恋童,说的是疑似有16岁以下性描写性`行为性暗示。
版规中原文如下:
严禁出现任何对未满16周岁的角色、或对具有未成年人体貌特征的角色产生性幻想、性冲动、发生性`行为的描写。年龄和情节上如有擦边嫌疑,经举报后由版主们讨论后再作判断。


没有人说恋童。
我依据版规提出质疑,不要随便发散。
至于你觉得想搞谁就搞谁,嗯,那就是觉得版规表述不合理,改版规的事情我没有能力。
作者: 呵哒哒哒    时间: 2018-3-27 18:50
本帖最后由 呵哒哒哒 于 2018-3-27 18:59 编辑

另外,补充说明一下:
第一、关于对论坛环境的影响等等,版主们自然会充分考虑;
第二、在这个平台内,要求为遵守版规,对于不遵守版规的人自然会根据仲裁有相应禁言封号等惩罚;而在真实的世界里,一切以法律为准则和底线,我不知道我发表了什么不得了的言论,所以有的人动不动就不能好过、好自为之我真的好怕;
第三、关于作者说,首先投诉前我没看到有相关说明,其次以作者说为准则的话也就不需要仲裁了,私以为版主们仲裁时定将会综合考虑。
作者: 起名无能飘远中    时间: 2018-3-27 19:43
本帖最后由 起名无能飘远中 于 2018-3-27 20:25 编辑
呵哒哒哒 发表于 2018-3-27 18:50
另外,补充说明一下:
第一、关于对论坛环境的影响等等,版主们自然会充分考虑;
第二、在这个平台内,要求 ...


楼主是理性中人,很欣赏您的态度。对于无理取闹之人漠视的确是最好的处理方式。
跟某宵小之辈争论的话,他会把你拉到他的魔幻领域,然后用丰富的经验打败你,折磨你。
所以不需要理他们啦~
祝您一切顺利。
作者: 少皞君    时间: 2018-3-27 22:08
投诉仲裁区2017年版规3. 本版接受重大事件投诉分类仅限于抄袭、借鉴等严重违反创作底线且创作区投诉专楼无法处理的违规行为。请楼主整理相关证据至原创区投诉专楼投诉,将会由原创区版主出具裁定结果
作者: 风色苍林    时间: 2018-4-21 08:37
从心理学的常规定义而言,恋童癖的要素包括:

满16周岁。
与性幻想对象相差5岁以上。
持续三个月以上。

请投诉方自行对比本文与行业常用标准。

如果被害人和侵害者均不满16岁,那么连第一条都不符合。
如果侵害人已满16岁,那么双方年龄的差距明显不足。
作者: 风色苍林    时间: 2018-4-21 08:38
本帖最后由 风色苍林 于 2018-4-21 08:40 编辑

暴力的程度可能是个问题,但是应该不属于本贴的投诉点。

至于青春期的少年脑袋里面有些什么……其实作者的描写可能更贴近现实。
作者: p大不写肉    时间: 2018-4-21 19:48
你要说大士官有恋童,那我说文中没有幼态性描写。你要说不满16岁,一个是文里只说了年级大约在15,6岁,一个是作者设定了就是满16岁。还有什么要说的?
作者: 少皞君    时间: 2018-4-21 21:02
原创区投诉帖1328楼已有裁定结果,锁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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