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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调教绅士》新老CP网站都附属原创区是否合适的疑问 [打印本页]

作者: kumajo    时间: 2017-11-5 20:03
标题: 关于《调教绅士》新老CP网站都附属原创区是否合适的疑问
本帖最后由 kumajo 于 2017-11-6 09:02 编辑

《调教绅士》
原文地址:http://allcp.net/forum.php?mod=v ... 9%E7%BB%85%E5%A3%AB

本文原为RPS 王青X冯建宇同人
现作者称扩写转为原耽

亡人越刀
9-09
唔,请个假,今天有事儿更不了女巫了。
不过好消息是女巫下一篇已经写了三分之二
不爆字数的话,新文足够日更到结束。
新文是原耽化的《调教绅士》
会po在长佩出来。
毕竟这一篇鸽了你们这么久
一定会好好写的
扩充了很多内容
希望读者老爷们喜欢[兔子]

作者回复承认截图: http://ww2.sinaimg.cn/large/0060lm7Tly1fl6n7xnc0yj30u00gc76a.jpg


《调教绅士》同人地址:https://weibo.com/2774764153/EtRToiM4w?from=page_1005052774764153_profile&wvr=6&mod=weibotime
可见原文主角使用名为王 冯,新文使用了谐音汪 封,但是中心内容没有改变。

所以这篇文不管是论坛还是网站是否应该标识清楚是RPS并移至同人区?


看到有留言说作者没抄袭,也不知道这两位演员,并没有关系。
首先我没有说过任何一句作者抄袭的话。至于有些人能接受RPS,但是也有很多读者不能接受RPS,就和不是所有人都喜欢逆袭的这对CP一样,我尊重作者写的同人,但是现在这篇就是改文,而且截图也表明到目前为止,作者内心还是认可这是RPS的。
CP有明确的规定,同人就要放同人区,《入戏》 《惊秋》最后都是移区处理,难道这两篇文的人名用的是原主名字吗?这篇文直接是同人扩写,不告诉读者一声,不是很过分吗?

【最后还一个疑问。我8点发帖,为何作者还能 在一个小时后删帖成功,而不是锁帖进行处理?难道原创区版主认真工作,投诉区正好休息?但是昨天本区版主在这贴之后有过仲裁,所以是签约作者优待吗?】
作者: 橙丁    时间: 2017-11-5 21:47
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有人不愿意标同人…是担心同人没原耽热度高吗
作者: 刺身TAT~    时间: 2017-11-5 22:18
卧槽,还好我还没看
作者: gy787    时间: 2017-11-5 22:30
不觉得,三次元都不知道有这两个人,全程当原耽看没有任何问题,名字都取谐音了,凭什么要算同人?
作者: 苏合颜    时间: 2017-11-5 22:36
是作者自己写的文,然后又原耽化了,和另外的两个人好像没有关系?那为什么要标同人啊…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11-5 22:39
十分害怕 不知道要怎么处理
作者: 苏芳流里    时间: 2017-11-5 22:47
我觉得应该没关系吧。
不是抄袭,而且名字也不一样。
我觉得因为原来设想的演员后来改了,就定义为同人,是不是太严格了一点。
作者: shita1122    时间: 2017-11-5 22:52
人作者自己写的文不是原创难道还是抄袭吗。。。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11-5 22:55
完全不知道原来的人是谁,另外作者自己写的文,就算最开始的脑洞是由真人而来,可是后来改写成原耽也没什么问题吧?谐音能说明什么?这个是作者自己的取名自由啊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11-5 22:58
贴一下上次rps转原耽的处理公告:

   长佩原创区允许(也不可能不允许)作者根据自己喜爱的真实人物去脑补角色的创作,只要这种脑补是一种非公开的状态,就可以原创作品的形式发表。
     通俗来讲就是,憋着不说,版主不管。
     本事件中,作品《入戏》具备RPS的显性属性,且经过事件发酵,甚至出现读者要求修改版规让RPS改编作品以官方允许的形式进入原创区。我站认为,继续发展下去,会对版块管理秩序产生不良影响。五年以来,长佩的版务工作从未因个例、个别文、个别人单独制订过特殊版规。
      既然长佩有同人区,且同人区本身有RPS分类,那么该作品移至同人区是符合现有版规规定的。
作者: 橙丁    时间: 2017-11-5 22:59
楼主也没说作者抄袭啊,就是一个分区问题吧,知道了原来是rps很容易带入真人啊崩溃,记得之前有投诉过类似问题最后判归同人的,等版主这次判定吧。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11-5 22:59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7-11-5 23:07 编辑

本来今天看到推文想来长佩找文的,结果只搜到这个帖子,原文不见了,理由简直是莫名其妙……另外特地看了下LZ信息,11月5号注册,回帖零发帖一,所以是特地注册了账号,或是小号?来长佩发言的?
作者: caleb2016    时间: 2017-11-5 23:09
作者申删了,是承认了的意思吧?帖子不在了应该不会判了…… 另外还请不要车轱辘小号路过匿名什么的,有理讲理
作者: 橙丁    时间: 2017-11-5 23:18
caleb2016 发表于 2017-11-5 23:09
作者申删了,是承认了的意思吧?帖子不在了应该不会判了…… 另外还请不要车轱辘小号路过匿名什么的,有理 ...

噗…看了一下时间,这个楼8点投诉,作者9点半申删成功,速度好快 ᕕ(ᐛ)ᕗ帖子没了确实判不了了
作者: kumajo    时间: 2017-11-5 23:20
橙丁 发表于 2017-11-5 23:18
噗…看了一下时间,这个楼8点投诉,作者9点半申删成功,速度好快 ᕕ(ᐛ)ᕗ帖子没了确实判不了了 ...

然而CP新的网站上还留着呢,难道不需要改区吗……
作者: 橙丁    时间: 2017-11-5 23:23
kumajo 发表于 2017-11-5 23:20
然而CP新的网站上还留着呢,难道不需要改区吗……

cp这边的版主不管新站吧…没去新站玩耍过不懂管理模式诶…感觉论坛这边这件事就没结果了,帖子都没了。
作者: 公子暮    时间: 2017-11-6 06:31
还没看完……就这么没了……没……了………
作者: 莔叔叔    时间: 2017-11-6 06:37
???幸好追完了,我还等番外呢?
作者: 莔叔叔    时间: 2017-11-6 06:39
我说我今天摸上来看有没有番外点的书签直接进登陆界面了,原来删帖了?可怕
作者: 削着苹果走路    时间: 2017-11-6 08:13
莔叔叔 发表于 2017-11-6 06:39
我说我今天摸上来看有没有番外点的书签直接进登陆界面了,原来删帖了?可怕 ...

quq我也是
吓死我了我还特地去搜了下才看见这帖子
作者: 金小戳    时间: 2017-11-6 08:22
昨天刚看了两章,晚上在搜的的时候就是不在该版区,今天直接搜不到了,萌新一脸懵逼(●´ϖ`●)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11-6 09:14
这帖子不移,入戏不是很亏,RPS移同人没问题啊,这比张震张晋雷多了吧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11-6 10:06
…………这篇文原来是代入RPS的吗………那作者应该一开始就放在同人区,一开始就标明CP啊……
作者这么做完全是用一个原耽的皮写自己喜欢的cp,读者也不知道他们用了心去看的人物只是作者的萌cp自嗨
前面几条鱼感觉这没什么大不了的,用你刷了好几遍、超喜欢的一篇文作假设,如果你发现这篇文被扒出来是lhXwyf的RPS同人,其他人物也是以EXO里的人为原型的,试问下你会不会有种吃了苍蝇的感觉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11-6 10:17
从来不看rps,看完了知道这一出很是不舒服……
作者: 云山千叠    时间: 2017-11-6 10:51
从头追完这篇文的读者表示非常不舒服...
作者: 端木若凝    时间: 2017-11-6 10:59
理性讨论……单纯的问一下判定RPS同人的标准是什么?名字相同?与现实背景相同?事件有现实对应?还是其他什么?
如果只是以某两个人为脑补的出发点,性格、相处模式、背景全部都是自设,算不算RPS同人?
作者: gy787    时间: 2017-11-6 11:46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11-6 10:06
…………这篇文原来是代入RPS的吗………那作者应该一开始就放在同人区,一开始就标明CP啊……
作者这么做完 ...

不会啊……作为纯路人,闹出来之前根本不知道这两个人的名字,所以感觉不管他们叫ab还是叫cd都不影响原耽读者吃粮啊,又不是叫狗剩之类的名字……文笔不错,三观正,不幼稚不傻白甜不侮辱角色,不明白到底什么立场才会觉得吃苍蝇……
名字改了,作者全程没提cp名,何苦翻着大半年前的微博给自己找苍蝇吃……
作者: 痛打熊孩子    时间: 2017-11-6 11:53
gy787 发表于 2017-11-6 11:46
不会啊……作为纯路人,闹出来之前根本不知道这两个人的名字,所以感觉不管他们叫ab还是叫cd都不影响原耽 ...

请不要代表所有路人……你不认识不care,但如果看完之后发现原型是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那就是天大的雷点了,怎么说也该提前告知一下
作者: 端木若凝    时间: 2017-11-6 11:55
附议楼上……今天找不到帖子搜了一下看到这个楼才知道这两个人……
不太会回复点评这样回复一下:
to云山千叠:你说的对,我想表达的是“最初脑补是以某某为原型,后来在脑补过程中加了很多自设,以至于看不出来原型”这种的情况(不针对这篇文,我不了解真人原型)
to痛打熊孩子:我去看了看判定贴,都有明显的“以现实事件或情节为参考”,所以这个是判定的关键嘛?
作者: 橙丁    时间: 2017-11-6 12:03
这两个人名气是不如之前判的那两本书涉及的人出名,可是rps还要按名气排个高低贵贱?非要真人两个流量小生才有人觉得这个人我认识我带入他的脸我受不了?
退一步说,这篇作者都申删了,论坛这边八成也没办法,我们抗议一下分区作者完全毫无损失,文章也不是完没了新站就可以看,不在意这些的大可以接着喜欢这篇啊,为啥非要说我们这是给自己找苍蝇吃,非要按着别人的头让人接受rps改原耽吗?
作者: kumajo    时间: 2017-11-6 12:26
端木若凝 发表于 2017-11-6 11:55
附议楼上……今天找不到帖子搜了一下看到这个楼才知道这两个人……
不太会回复点评这样回复一下:
to云山千 ...

统一回复一下,说怎么看出是RPS的,你们是没有看到【作者回复承认截图】后面的地址的吗?
作者: 哨兵    时间: 2017-11-6 12:29
这俩耽丑的同人我表示拒绝。
作者: 端木若凝    时间: 2017-11-6 12:43
kumajo 发表于 2017-11-6 12:26
统一回复一下,说怎么看出是RPS的,你们是没有看到【作者回复承认截图】后面的地址的吗? ...

这样的么 我以为那个截图的意思是作者承认这篇文是上一篇文的……(说实话应该是我傻上一篇那个也没看出来rps……)楼主姑娘辛苦啦……
作者: 风起光影间    时间: 2017-11-6 13:0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11-6 13:04
还好没看完,原cp真的很大的雷点了
作者: gy787    时间: 2017-11-6 13:05
痛打熊孩子 发表于 2017-11-6 11:53
请不要代表所有路人……你不认识不care,但如果看完之后发现原型是两个自己不喜欢的人那就是天大的雷点了 ...

反正我只是表达路人的一种观点咯……又不是所有的人都不喜欢他们,相比喜欢的不喜欢的人,不知道的总不是少数吧。全程也没有逼着别人接受也没说我能代表别人啊╮(╯▽╰)╭只是有人问了,我就表明身份想回答一下而已。
不过实在没法感同身受到你们的雷点啦。
作者: 云山千叠    时间: 2017-11-6 13:26
排28,原创夹带同人私货对读者真的毫无尊重_(:3」∠❀)_,另外听说新站文还在,不知道是什么情况_(:3」∠❀)_
作者: 开水烫白菜    时间: 2017-11-6 14:11
emmm为什么公子这次没公告就删帖了,rps改原耽没跑了的事,而且主角谐音梗啥的,不是先移入同人窟再做后续处理吗
作者: 削着苹果走路    时间: 2017-11-6 15:08
开水烫白菜 发表于 2017-11-6 14:11
emmm为什么公子这次没公告就删帖了,rps改原耽没跑了的事,而且主角谐音梗啥的,不是先移入同人窟再做后续 ...

作者没承认貌似
那个截图也好像不是这篇文的
作者在微博上有回应…
作者: 削着苹果走路    时间: 2017-11-6 15:08
开水烫白菜 发表于 2017-11-6 14:11
emmm为什么公子这次没公告就删帖了,rps改原耽没跑了的事,而且主角谐音梗啥的,不是先移入同人窟再做后续 ...

作者没承认貌似
那个截图也好像不是这篇文的
作者在微博上有回应…
作者: 削着苹果走路    时间: 2017-11-6 15:09
开水烫白菜 发表于 2017-11-6 14:11
emmm为什么公子这次没公告就删帖了,rps改原耽没跑了的事,而且主角谐音梗啥的,不是先移入同人窟再做后续 ...

作者没承认貌似
那个截图也好像不是这篇文的
作者在微博上有回应…
作者: 云山千叠    时间: 2017-11-6 15:15
削着苹果走路 发表于 2017-11-6 15:09
作者没承认貌似
那个截图也好像不是这篇文的
作者在微博上有回应…

请问哪张截图不是这篇文的?(=_=)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11-6 15:36
讲真刚刚开始商业化,就这么区别对待签约作者和普通作者的文,新站签约作者可以高于原来CP的版规,以后emmmmmmm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11-6 15:37
作为一个只看原耽并且追完调教绅士的读者,仿佛有人在喂我吃屎。
作者是那CP圈太太,RPS同人还出过本,拿王先生冯先生写文写到14章,情节相同。
就像一个盗墓粉拿吴先生和张先生来写了一篇文,改成了巫先生和章先生说是原耽,你跟我说这不是同人?那行吧。

“路人”说不认识正主不妨碍看文所以为作者喊冤,那你可不能代表有些知道甚至是讨厌真人的路人读者觉得作者恶心。
排雷排了一大串,也可以提一下灵感脑洞来自真人,然而不说。不是每个人看文都会去看作者微博甚至微博评论的。追完更新看看推文po突然被科普这是“原耽化”的RPS,呵呵。
我不针对该CP,只要不是我主动看的RPS,谁夹在原耽里要我吃,我都是觉得作者恶心。你不给我一个避雷的机会,我只能绕道了。

我看个文,以为是吃颗糖,结果是作者暗搓搓给我喂屎。
LZ8点举报,作者9点申删还能成功。
前天晚上就被扒出来是RPS改原耽,作者除了在微博说原帖回复乱七八糟申删了,还没表过态。
就不知道长佩会怎么处理了。
呵呵,希望大家看这位作者的“原创”耽美看得开心。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11-6 18:04
对于本人是真的不吃RPS的……
RPS改原耽 也总觉得有那么一块挺膈应的
毕竟明星真人什么的都吃不下……只吃纸片人
还有……
而且既然是同样的题材 大可以再写一篇……为什么非要改原来呢的……
不太明白_(:з」∠)_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11-6 18:16
好多车轱辘小号……不知道是哪里来的emmmm
我觉得肯定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吃不下真人rps的……所以不知道从来来的那么多作者粉?或者洗地的……?
理性看待,我觉得这事可能不是一件同人或者原创的事,而是作者人品的事,我如果有写好的同人,那这篇文就只属于他们两个人,因为就是为他们创作的,随随便便就改了原创这事……反正我做不出来emmmm

作者: 开水烫白菜    时间: 2017-11-6 18:22
削着苹果走路 发表于 2017-11-6 15:08
作者没承认貌似
那个截图也好像不是这篇文的
作者在微博上有回应…

有呀,微博上po出来的截图有读者问“汪和封是不是王先生和冯先生”,然后作者正面回应说:“是的「doge」”,那个狗头我记得还蛮清楚的,emmm这应该算是这篇文的正面锤吧(……而且作者发文后还有蛮多此cp粉支持转发阅读的,这应该算是一个侧面锤吧
作者: 削着苹果走路    时间: 2017-11-6 18:36
quq!!!我的妈我去百度了下
吃惊…我需要静静了
rps怎么判定呢oao 是情节或者人设层面相似吗
我没读过看过原型 有点懵
作者: byakuyaueda    时间: 2017-11-6 18:57
作者9.9发的LZ那段话原耽化blabla,有截图,然而已经被作者删了,嘻嘻
作者: 开水烫白菜    时间: 2017-11-6 19:46
削着苹果走路 发表于 2017-11-6 18:36
quq!!!我的妈我去百度了下
吃惊…我需要静静了
rps怎么判定呢oao 是情节或者人设层面相似吗

emmm其实这种脑补文或者说是架空同人文在没有照搬真人真事也无法映射到现实某一真人cp,简单的说就是没有夹带私货的情况下,如果作者在连载期间从头到尾都没有公开表示过此文原型和灵感来源(或者说yy对象),是完全ok的(可参考公子在对【入戏】一文的判定时所写的话)。但就作者的表现,emmm显而易见。所以我说这篇文应该移入同人文窟再做处理而不是直接在原创板块删除。(即使作者申删,且lz投诉在前,作者申删在后)emmm就希望公子能妥善处理吧……刚宣布商业化就出现这样的例子谁也不想看到,但是这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以后也不知道能不能杜绝,公子一直走下去的话各种情况都是不可避免的……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11-6 19:47
好恶心啊 没想到耽美还有这样的套路 厌恶所有有原型不告知的作者 真的想吃了shi一样恶心
作者: Evelyn622    时间: 2017-11-6 21:47
支持楼主 起码应该事先说明 读者有选择看与不看rps的权利
不管是真的萌新还是来洗白的都请看看入戏和惊秋的判定 cp一向公正严明 这是多少xfxy后留给读者的口碑 希望cp商业化后也能一如既往 保持初心
作者: 时音    时间: 2017-11-6 21:50
不说有没有原型,是不是RPS同人改原创,这种做法读者能不能接受之类的问题
就说一句,八点钟申请仲裁无人受理,九点钟作者申删迅速通过,这种做法合不合版规?版主们没有沟通过吗?截止目前没有官方回复,是准备一个拖字决就当无事发生过?如果你们是在商讨处理方案,说明版主们之间还是有沟通手段的,那之前的做法就更令人不解了。这篇文人气不低,作者更是签约作者力捧对象,论坛对她的文理应重视起来,不应该这么随意处置啊?
如果说这是长佩新站签约力捧作者的特权,那作为读者无话可说,只能绕道长佩新站并且尽力扩散周知,毕竟一个新站刚开始就这么low,可想而知以后是个什么样子,想当年冰心都没有这么迅速的暴露本质。
就说这么多,期待后续。
作者: 吃瓜的吃瓜的    时间: 2017-11-6 21:51
这么好的文为啥子要跟青宇什么鬼扯在一起?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11-6 23:50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7-11-7 01:15 编辑

不系舟版主能不能出来说明一下为何能绕开早前有青花鱼提出仲裁而删掉原帖一直不作回应的事啊?
http://allcp.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4589
关于对入戏和惊秋的处理的帖子还在飘着,为什么不系舟版主可以违反流程处理这事?在有上线处理版务的情况下无视仲裁疑问?
是不是签约作者就能为所欲为,只要主动提出删帖(而且还是在申请后5分钟内)就能获得版主删帖掩护?
如果长佩的商业化是建立在打自己脸的基础上那我也无话可说
作者: Bjujube    时间: 2017-11-7 03:09
本来以为事情只是作者RPS改原耽而已,没想到还有lz先申请的投诉不处理作者申请的删帖5分钟通过的事情……希望版主能出来解释一下,也是为了CP好
我是前面一条匿名鱼,前面因为不清楚事实所以讲话不是很直接,现在看了作者微博的王冯RPS截图,我想抠嗓子眼,以为是原耽结果是作者自萌的真人CP这种事真的很恶心
也请某些人不要看到同人改原耽这块饼在调教绅士这里爆了以后也开始暗搓搓的这么做,这样做的本质和前几年流行的BG改BL没什么区别,原耽不是你们倒洗脚水的地方射射
作者: 君不识字    时间: 2017-11-7 08:51
希望版主来解释一下,别是因为亡人越刀签约,所以长佩连这种都要护着了吧?
那和LJJ真的无差别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11-7 10:38
一天了版主还没给回应是个什么意思啊。
签约作者就可以任意把RPS臭脚水倒来原耽了是么。
作者: 李木子    时间: 2017-11-7 11:29
当然应该按同人算。首先,你同人写到一半换个名字打上原耽tag就能算原耽的话,那其他同人圈不乏神作,是不是都可以换个名字当原耽发呢?其次,同人文不管再怎么自辩ooc,人设上也参考了真人形象,如果放到原耽区,对其他从人设到故事情节全部自己构思出来的作者是不是不公平呢?如果这些算原耽了,谁知道以后会不会有作者偷懒,写娱乐圈cp就参考参考胡霍,写江湖就看看陆花,写冒险就看看瓶邪?最后,如果一篇原耽文章,下面有评论提到了xx角色真像xx明星,那么这位读者及明星一定会被喷到妈不认,说读者ky
作者: 李木子    时间: 2017-11-7 11:34
【接上条】不尊重作者,那怎么反过来就变成太太做得对了呢?你想写可以,你说一声,我们不看就行了,或者你一开始就不要说,那我们也不知道大家各自安好,什么叫圈地自萌,就是尊重各自喜好互不打扰,这我看完了,突然出来说,啊,这是xxcp,这不是强卖安利吗?希望作者和读者可以互相尊重。
作者: 橙丁    时间: 2017-11-7 11:37
本帖最后由 橙丁 于 2017-11-7 11:39 编辑

大家散了吧,隔壁版主发公告了,仲裁区只接受抄袭借鉴这种踩底线的投诉,看样子这个投诉不在受理范围内就尊重作者删帖了,新站不归这边管。一声叹息。
作者: kumajo    时间: 2017-11-7 11:50
橙丁 发表于 2017-11-7 11:37
大家散了吧,隔壁版主发公告了,仲裁区只接受抄袭借鉴这种踩底线的投诉,看样子这个投诉不在受理范围内就尊 ...


怎么能不处理。?《入戏》《惊秋》处理帖还在呢,所以CP这次准备包庇到底?
作者: 橙丁    时间: 2017-11-7 11:56
kumajo 发表于 2017-11-7 11:50
怎么能不处理。?《入戏》《惊秋》处理帖还在呢,所以CP这次准备包庇到底? ...

看隔壁公告意思就是不处理了呗…没把这类事算在受理范围,作者申删就尊重,可能当初那两位作者提前申删也就不管了(滑稽)
作者: 林迎喜    时间: 2017-11-7 12:00
这文是不是跟新站签约了?看了一下版主刚才发的帖子,也许适用这条?
本版仅受理在论坛发布并且未与其他网站签约的文章投诉。

还有跟新站的关系。应该将新站看成另一个毫无关系的站点了?
本论坛独立运营,与其他任何站点无关,任何有关文章的判定仅限本论坛内有效。
有其他站点事宜请移步进行讨论。

版务组全体成员只能就论坛相关事宜进行讨论及仲裁,如有问题请去相关站点进行咨询,版务组没有能力也没有权力干涉其他站点的决策。

作者: kumajo    时间: 2017-11-7 12:00
看到了,社会你CP。
作者: 住羊村的懒羊    时间: 2017-11-7 12:00
本帖最后由 住羊村的懒羊 于 2017-11-7 12:11 编辑
kumajo 发表于 2017-11-7 11:50
怎么能不处理。?《入戏》《惊秋》处理帖还在呢,所以CP这次准备包庇到底? ...


很明显啊,旧站已经删文这事已经算完了,先投诉不管申删立即执行什么的直接忽略;新站独立运营管不着。其他商业文学网站这种事情基本不管,所以作为商业网站的新站大概也不会管,以后只能自己警醒一点避免吃翔吧_(:зゝ∠)_

版头那【公正严明】四个字真是搞笑啊
作者: 小西皮君    时间: 2017-11-7 12:02
真是一口老血,正准备开始看这文,如果作者承认过有真人原型参考,那必须不能当做原耽对待,当初《入戏》不也是几乎相同的情况吗。
对不能接受rps的读者来说真人代入几乎就是见血封喉了,而且实话说。。这文的参考模型也实在是让人愉悦不起来
作者: kumajo    时间: 2017-11-7 12:03
林迎喜 发表于 2017-11-7 12:00
这文是不是跟新站签约了?看了一下版主刚才发的帖子,也许适用这条?

还有跟新站的关系。应该将新站看成另 ...

搞得新站和论坛无关一样。敢摸着良心说无关吗,新站员工不就是这些版主吗?
作者: 开水烫白菜    时间: 2017-11-7 12:08
kumajo 发表于 2017-11-7 12:00
看到了,社会你CP。

cp这波操作真滴666,我哑口无言,佛了
作者: Bjujube    时间: 2017-11-7 12:21
一直以来CP对待投诉处理的公正态度有目共睹,虽然说近来站里文的平均水准下滑是不争的事实,但要靠包庇RPS改原耽的作者以走向商业化,这未免吃相也太难看了
这个楼里的大部分声音对待这次处理都是非常反对的,结果冷处理一天以后看到这个结果,进站近五年的老读者表示 原来真心实意的把一个网站当原耽白月光会遭报应哦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11-7 12:22
啧啧啧,长佩原来就这模样?还改了版规。惊秋的处理还挂在投诉区,你佩打不打脸?
作者: 疏茶    时间: 2017-11-7 12:26
这次真的非常失望了……
作者: 李木子    时间: 2017-11-7 12:33
李木子 发表于 2017-11-7 11:34
【接上条】不尊重作者,那怎么反过来就变成太太做得对了呢?你想写可以,你说一声,我们不看就行了,或者你 ...

我刚说完就被版主打脸,再见。
作者: 鸣啾    时间: 2017-11-7 12:52
讲真,一直围观到现在。我个人非常接受不了RPS改原创的,非常恶心。一直没讲话等cp公告的,真的是没想到居然不处理
作者: 鹤丸国永    时间: 2017-11-7 13:51
好恶心!这位作者有想过别的读者的感受吗??这么直接的喂SHI。还有cp的包庇也是666,不就是一个4万的帖子嘛,这么guitian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11-7 13:59
那个作者不是已经在白熊签约了吗?还能在长佩签约??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11-7 14:01
太太在微博澄清了。拜托有时间不如去抓真正抄文的作者(微笑)
作者: 攸夏    时间: 2017-11-7 14:07
那是不是惊秋的作者能去新站发一遍惊秋你站也不会管呀
作者: 云山千叠    时间: 2017-11-7 14:09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11-7 13:59
那个作者不是已经在白熊签约了吗?还能在长佩签约??

好像和白熊签的是女巫的文章约,和长佩签的是笔名约吧?
作者: kumajo    时间: 2017-11-7 14:09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11-7 14:01
太太在微博澄清了。拜托有时间不如去抓真正抄文的作者(微笑)

那叫澄清?OOC了就不是同人?你懂同人私设吗?
作者: 鸣啾    时间: 2017-11-7 14:12
我同人也看原耽也看,真的是今天才知道原来这么多人觉得同人改原创没问题的,佛了
作者: 云山千叠    时间: 2017-11-7 14:16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11-7 14:01
太太在微博澄清了。拜托有时间不如去抓真正抄文的作者(微笑)

cp版务说不管投诉,你们就得寸进尺真当wryd清清白白可以洗白了喽?同人改原耽铁板钉钉,替换名字的文章截图还在呢,别以为大家都和你们nc粉一样眼瞎,洗地还请去wb舔你家大大哦~
作者: 逆雅    时间: 2017-11-7 14:41
改版规,你是管理者你说了算
但投诉是在改版规之前的,是不是该处理好这件事再执行新版规??
作者: 0126    时间: 2017-11-7 15:00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11-7 14:01
太太在微博澄清了。拜托有时间不如去抓真正抄文的作者(微笑)

你太太澄清:作为同人发表过
你太太澄清:改为原耽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11-7 15:06
作为一个写过rps同人的人表示,这种行为完全就是取巧,拿现实中人的设定来写同人,完全省了自己想人设的力气,可以说是非常棒棒了。
这跟拿篇同人文全篇替换人名字发出来也没什么区别了。
首页惊秋处理贴还在飘着,cp这番处理非常社会了。毕竟是签约作者,删帖也就删了,区区几个读者被恶心算的了什么呢?
社会社会,惹不起惹不起。
作者: 恶意满满    时间: 2017-11-7 15:24
从来不看同人的人,表示很恶心,无关原型是谁!!!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11-7 15:38
佛了,问题不在于是不是借用人设,而是这文开始写的时候就是作为同人来写的吧,能不能告知一下真是和吃了屎一样恶心。
你CP真是社会,打脸和跪的速度都是一流。
作者: 爱疯九    时间: 2017-11-7 15:49
公正严明
嘻嘻
作者: 时音    时间: 2017-11-7 15:56
好,牛`逼,这波操作我实力服气,新站签约作者可以让论坛改版规包庇,以后谁再说cp处理公正就可以拿出来这件事了
希望各位能看到这楼的读者GN和透明签约作者GN,擦亮眼睛,转告签约的非cp强推作者和有意签约的作者慎重对待新站,这个站点有可能比晋江更黑心,一开始就不公平处事,日后只会更有问题。
作者: 鱼丸酱w    时间: 2017-11-7 16:32
正打算看,发现这原型让我完全吃不下......
作者: 端木若凝    时间: 2017-11-7 17:57
刚看完作者的澄清微博回来想说几句√
先摆观点:《调教绅士》是原耽,不是rps,更不是rps改原耽。
有几个问题想问问楼里一直说这篇是rps的姑娘:
作者的澄清博我也看了,作为一个偶尔自己也码码字的萌新,设定做到这种程度我完全看不出来这两个人有原型,为什么还要掐着说这是rps?(如果是因为我见识少,我先道个歉。)
楼主姑娘说的“作者亲口承认这篇是rps”的那张截图是1-26,这篇文开坑的时间是9-27,现在也没到一个新的一月,所以这个截图怎么作为依据?
说这篇是rps的姑娘们除了截图之外,并没有提出任何《调教绅士》应当被划分为rps相同的特点(与《入戏》《惊秋》的处理楼比较),那为什么还非要坚持?(如果有请直接提出呀谢谢。)
退一万步讲,忽视一切现在已有的澄清,如果这篇文真的被划分到rps里,会不会又出现一群类似的人,抱着“这个ooc好严重呀哪里有我们家xx和xx的样子”的理由,要求划分到原耽里,你们又怎么看?

看到楼里不少姑娘说早知道有原型就不看了/得知了有原型完全看不下去。我很同意这一点因为我本人也不看rps。
但是如果一篇在我看来写的还不错的原耽非要被打成rps,这不是会损失很多读者么?姑娘们也会少一篇可以一看的文啊。
(回去瞄了一眼作者微博下的评论,有个姑娘说得好:现在对作者要求都这么苛刻了么还要避雷?以前不都是自己去查然后避雷的么?没错啊,我还要再说一句:不喜右上角很简单呀总比打字发帖容易的呀。再借另一句评论也算是对我自己说:有这个时间,多去找几篇好文看看不好么?)
本条评论仅针对这篇文到底是不是rps改原耽,不针对站方同意作者删帖。
当然如果非要说我是洗地的我也没办法,以及觉得这件事的关键是cp不应该在提出申诉之后同意作者删帖的姑娘就不用回我啦这不是我想说的重点。
既然说到这了就再bb一句,明明是在说《调教绅士》是不是rps改原耽,为什么到后面就变成了说站方不应该直接同意作者删帖?
鞠躬感谢愿意看完我废话的小可爱们√
作者: 云山千叠    时间: 2017-11-7 18:14
端木若凝 发表于 2017-11-7 17:57
刚看完作者的澄清微博回来想说几句√
先摆观点:《调教绅士》是原耽,不是rps,更不是rps改原耽。
有几个问 ...

妹子又是你啊...你不知道是因为作者刚刚把她以前分享的同人删了呀,今天上午还在的呢,果然心虚删了_(:3」∠❀)_去微博搜一下po主“@坐着木墩儿数年轮”,可以看到作者今年二月发的调教绅士同人版第十四章哦~

作者: nil    时间: 2017-11-7 18:15
上面那个妹子写了那么多……真的只有一句话,微博已经上对比图打脸了。
原文是王青冯建宇,一字不差复制粘贴改了人名而已。
见过棒粉改文吗?一模一样的操作。
去微博搜下吧,心疼你写了这么一大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11-7 18:33
默默点进了木墩儿的微博,原来真是一模一样:)真是恶心透了,尤其是看见貌似是灵感来源的那张图……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11-7 18:48
https://m.weibo.cn/6361913053/4171495174914775
这条最新微博也并没有说明作者在撒谎啊
只有两章的截图,还会有更多吗?
作者: 橙丁    时间: 2017-11-7 19:05
本帖最后由 橙丁 于 2017-11-7 19:34 编辑

看那个做锤的博,评论里说这位作者把未修的txt发出来过…估计想扒的话真的能出一半的对比,出来一半的话粉丝会不会觉得还有一半不一样不认啊…

辩论也没啥意思,怕是咱们谁也说服不了谁,车轱辘辩论自己添堵路人看着心烦,还不如去号召你大大的千军万马去隔壁让版主还你们一个清白,这件事我一直关注十分之心累,本来想着凭长佩的公信力,判我们冤枉作者我也服了一定道歉,没想到这一波改版规的骚操作,简直了…

就很无力,没想到这件事就以这种改版规的形式结束了,两边都没给交待,估计哪天醒来这个贴就被锁了,没多久这件事就被忘了,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长佩又度过了和平安乐的一天。
作者: 许墨迦    时间: 2017-11-7 19:07
emmmmmm路人吃个瓜。我没看过《调教绅士》,吃了首页很多安利之后,正巧在想下载作者分享的TXT的时候链接失效了,作者又没补档,所以成功避雷。如果作者说重设了大纲人设剧情所以算原耽,那么打脸图里面14和17两章除了名字替换之外别的一模一样的内容该怎么解释呢。作者如果完全坦荡荡不心虚为什么删微博呢。这又不是投票,占了了百分之几十才算RPS改原耽。就算这文一千章,里面有两章是替换了名字的RPS文,私以为也不算原耽,何况《调教绅士》才三十多章。
作者: 鸣啾    时间: 2017-11-7 19:07
http://overseas.weico.cc/share/9464565.html?weibo_id=4171495174914775
作者: 林迎喜    时间: 2017-11-7 19:12
本帖最后由 林迎喜 于 2017-11-7 19:13 编辑

本来只是默默吃瓜,结果特么发现连女巫也夹带私货了。我现在终于明白为什么大多数人都讨厌同人改原耽了,妈的内心五级核爆。
还有,大家别上升艺人了,毕竟被人意淫写同人文也不是他们的错。
作者的锅作者背,出现在这种场合,也非艺人本愿。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11-7 19:12
追了这篇文,觉得文笔立意都非常棒,当时可以说是真的很喜欢了。
但是知道是原耽化之后真的非常失望。
很多像我这样完全不吃那对CP的人有很多,我承认我对那两位演员完全不了解,只知道他们大概长什么样子。而且主要是因为受那部粗制滥造剧的影响,对这对CP完完全全吃不下。
这个时候回头告诉我这篇文的原型是XX哦,可以说整个人都不好了。
貌似因为这篇文里的两位主角和现实中的那两位性格差异巨大,很多知道的人在吃粮的时候也不会产生什么联想。但是既然曾经以同人形式发表过给同人粉看过,那么无论是出于对同人粉丝的尊重还是对原耽读者的尊重,是不是都不应该选择人名替换这样的形式原耽化呢?(微博上有14章的对比)
如果是出于对同人粉丝负责的心态想把这个坑填完,那就发表在同人区。如果自己觉得ooc严重,更适合写成原耽,那就彻底推翻过去的文字,重新构架文章,避免出现过去文章里曾经出现过的剧情。
而现在的情况是把原来文章里人物的姓氏改成了谐音字,之前文章的内容依旧用在了原耽文章里,既想讨好过去的同人粉丝,又想得到原耽读者的点击量。
这件事如果同人粉丝安静如鸡,完全不提,不会有原耽读者跳出来排雷的,因为根本就不知道,也不了解同人圈的事。
事实就是同人粉丝提了,然后不许猜出来的说出来,猜出来的人把答案公布了,她就把那层回复删了(她有说如果原博觉得不好,可以自行删除,不清楚具体是谁删的,反正第二天就不见了),现在看起来好像是原耽读者在找事。
作者现在的回应也是避重就轻,因为确确实实故事和人设都是她自己原创的,只不过她刚开始创作的时候套了喜欢的CP的脸,写成了同人,当她不想把这个故事继续写成同人之后,她觉得自己有权利对自己的文字进行任何处理。
可是作者是写文给读者看的啊,如果只是写在硬盘里,随便爱怎么写怎么写,发表在公开平台上,是否应该遵循平台发表的规则呢,一篇半成稿同人文如果不想再写了,坑掉也比这样回锅做夹生饭强吧。如果真的很喜欢这个故事设定,那么也应该像回应里所说,彻彻底底抛弃过去发表过的文章中出现过的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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