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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偏见先生》一文的处理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不系舟    时间: 2017-5-15 19:22
标题: 关于《偏见先生》一文的处理公告
http://allcp.net/forum.php?mod=v ... &extra=page%3D1

根据上述链接中所出示调色盘以及双方阐述,我站尊重不同读者对不同文章有不同的理解阅读。

但一切仲裁事宜需以客观事实为基础。

故版务组认为调色盘举证内容并不成立,投诉驳回。
作者: 丘迟    时间: 2017-5-15 19:28
谢谢版务,辛苦了。
作者: 青芜    时间: 2017-5-15 20:10
_(:3」∠辛苦班务,给你们撒鱼粮
作者: 青芜    时间: 2017-5-15 20:11
卧槽不会撒
作者: 听风99    时间: 2017-5-15 20:13
那个投诉的是不是应该向作者郑重道歉?
作者: 风动    时间: 2017-5-15 20:20
等一下,我刚才又上传一版调色盘,版务再看看呗。加了点细节。

作者: 风动    时间: 2017-5-15 20:23
本帖最后由 不系舟 于 2017-5-15 21:11 编辑

加的细节是两人做菜后被母亲问是不是交女朋友,以及两个经纪人都负担不起卡宴
并且重新染色。
当然这两点细节比不上我之前提到的两个梗。
偏见的番外和神经的第三十章。
还有一个男孩来求被潜那个段落说服力大。
版务不准备对这两个片段发表一下意见吗?
作者: 秦烨    时间: 2017-5-15 20:42
不懂楼上碰瓷人的心态。这么闲干什么不好?
作者: Mr.思凡    时间: 2017-5-15 20:49
字词
作者: 专职苦逼    时间: 2017-5-15 21:25
给楼上的风动姑娘,懂得反抄袭是件好事,但只为反抄袭而强行反抄袭,这是非正道的偏道。
作者: 醉望流年君独行    时间: 2017-5-15 22:07
本帖最后由 醉望流年君独行 于 2017-5-15 22:11 编辑

结果都已经出来了,你还在死缠烂打?!非要大家判定你是对的那方,你才愿意罢手是不!?
这两篇根本没有相同之处!!!听懂没有?!收起逼脸,老实做人!!!
不服长佩的判决结果吗?有种给老娘调色盘发晋江和微博崩哒去啊?

被风动这不要脸的气疯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5-15 22:53
看到作者微博才知道有这事,认真看了投诉贴,举报的这位姑娘,用你这态度先把两篇文认真看完好吗?这瓷碰得太让人尴尬了!
作者: 风动    时间: 2017-5-15 23:38
匿名者 发表于 2017-5-15 22:53
看到作者微博才知道有这事,认真看了投诉贴,举报的这位姑娘,用你这态度先把两篇文认真看完好吗?这瓷碰得 ...

我对经纪人和制作人不敏感并不代表我没认真看,因为赵雨来既做经纪人,后来又做制作人,我只是对经纪人部分记得更清楚(因为我对娱乐圈不了解,制作人这个头衔我并不经常听。)
但是我对这个细节的不清楚并不代表我对别的细节不清楚。
我所做的调色盘都是给出原文出处的。
作者: 恐你7瓦    时间: 2017-5-15 23:43
已经盖棺定论了,就别扯些有的没的了吧
作者: 风动    时间: 2017-5-15 23:45
因为我不清楚哪位是吧务,也不清楚吧务是否已经回复我了,是否在考虑我提供的新版本的调色盘。
我现在在等待吧务对我新版本调色盘和对我7楼问题的回复。
如果没有回复,我会继续上诉借梗和连环撞梗。
我认为每个梗是由细节组成的,如果较多的细节相似,逻辑链条上几个环节相似,那么这个梗就不能用简单的巧合来解释。
希望吧务出示借梗和撞梗的判断依据
并出示根据我提供调色盘中每个梗的细节和逻辑链条得出的判断结果。谢谢。

作者: 醉望流年君独行    时间: 2017-5-16 00:04
风动 发表于 2017-5-15 23:45
因为我不清楚哪位是吧务,也不清楚吧务是否已经回复我了,是否在考虑我提供的新版本的调色盘。
我现在在等 ...


呸,mdzz,死缠赖打的嘴脸真恶心
话说在前头,要是重新判决的结果依然是不成立
马上给我向作者丘迟郑重道歉!

作者: 要要要要妙    时间: 2017-5-16 00:21
辛苦吧务了
作者: meanie    时间: 2017-5-16 01:04
看作者一条条自己举证自己无罪实在是太心酸了…
作者: 牛渚    时间: 2017-5-16 01:17
你在这边泼脏水诬陷很轻松,作者大大很闹心,看文的人很闹心,吧务还要审查更闹心,感觉gn铁了心要碰瓷,眼睛里也看不到反对的话和判定公告。
作者: meanie    时间: 2017-5-16 01:25
牛渚 发表于 2017-5-16 01:17
你在这边泼脏水诬陷很轻松,作者大大很闹心,看文的人很闹心,吧务还要审查更闹心,感觉gn铁了心要碰瓷,眼 ...

对啊 我翻了两个区顶头都是这个碰瓷帖,感觉真是糟…心…就是那种“我已经认定你有罪,不管你自己如何举证自己无罪,反正不把你判为有罪就是世界没公道”的感觉…求放过作者大大,放过读者,放过审查组啊…这么多人关注,不是人人都是瞎的啊。
作者: 一品半仙    时间: 2017-5-16 01:39
之前没有看到这个消息,刚刚刷论坛看到《偏见先生》处理结果吓了一跳,超担心最近喜欢的文又被爆抄袭(*꒦ິ⌓꒦ີ),还好还好,看了调色盘,是碰瓷吧,处理结果挺公正,判定不存在抄袭。吧务小姐姐们辛苦了(*꒦ິ⌓꒦ີ)个人认为反抄袭无疑是对的,正面的,可是为了反抄袭而做的反抄袭,是不是有违初心呢?(*꒦ິ⌓꒦ີ)
作者: 范六金    时间: 2017-5-16 10:03
mdzz,真的忍不住要爆粗了 你TM是三次元没事儿做了吗,在这儿碰瓷撒泼蹦哒的那么欢腾啊 我相信版务会给出一个公证的回复,并且依然不会如你所愿,然后希望你道歉滚出!
作者: 范六金    时间: 2017-5-16 10:07
风动 发表于 2017-5-15 23:45
因为我不清楚哪位是吧务,也不清楚吧务是否已经回复我了,是否在考虑我提供的新版本的调色盘。
我现在在等 ...

从你在原文楼下说希望给另一篇文拉人气开始就怀疑你的用心了
作者: 一唱梨花落    时间: 2017-5-16 10:47
只想说投诉的那位是哪些地方还不满意?是不是只有判定抄袭才停止没完没了?自己不相信判定,倒是说说哪些点还存疑?无语了,没理性的没完没了还有完没完了?碰瓷拉人气这吃相也太难看了吧?
作者: 红裤衩    时间: 2017-5-16 11:28
为什么
这么多人
吧务长吧务短
我站又不是
贴吧

听说贵投诉
没完没了
版务组先已把此事
转交给我处理
由于恋爱指南一文
长达38万字
两篇文都看完需要一定时间
所以会有几天时间的耽搁
另外请问几个小问题:
1.恋爱指南一文存在vip章节
贵投诉方可以出示
购买截图否?
2.贵方是否有和恋爱指南作者说明
您在本站投诉偏见一文
恋爱指南作者是否认可?
3.由于我站目前没有经济来源
站长常年贴钱干活
买书买v鉴定抄袭
判完大家
还都不服
那么以后
想找我们判定
可否先自费提供材料呢?


作者: 八月    时间: 2017-5-16 11:45
这是把版务组逼疯了吗…………
作者: 一唱梨花落    时间: 2017-5-16 11:54
版主们都辛苦了!大家都是用爱发电,有些人用恶意发电也真是。。。版主提出的这几点都很好!是啊!要搞事情你有没有通知到神经病恋爱指南的作者了?有哪些点还不服?东一锤西一锤的,没有啥逻辑的指控,这么多人看着还不服也真是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这年头,是不是抄袭联盟的人派人来反抄袭这边搞混水了?版务判定死活不服的话那您好走不送,在别人家里乱撒泼还有理了?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5-16 13:33
我就不懂了,风动姑娘你又没付费,好意思要志愿服务的版务们「出示借梗和撞梗的判断依据」?
没有要掐的意思,只是提醒一下态度问题
作者: 17啊17    时间: 2017-5-16 14:33
建议举报者,自己去研究一下:
1,什么是标准调色盘。
2,什么是抄袭。
3,抄袭的定论是什么。
4,什么是借梗。
5,什么是撞梗。
6,娱乐圈儿里那些职位工作基本上都大同小异,两篇娱乐圈文放一起,都写经纪人制作人的工作,难道就是借梗,撞梗,抄袭?

抵制抄袭的思维和念头是很好的。
但是请记得尊重原创作者。

并非你看见有类似的情节和梗的,就肯定是抄袭。
要这么认定的话,所有重生,所有穿越,所有修仙,所有玄幻,所有奇幻,所有都市异能,乃至所有的网文,全TMD抄袭了!

因为你看见的网文,从来都是一个套路生无数的小套路,按照你的定论,没办法看,全撞梗,全借梗,全抄袭~!

好了,,不批马甲说完了~!
作者: 莫无花    时间: 2017-5-16 14:39
快被这位风动姑娘笑死了
作者: afaitbs8    时间: 2017-5-16 15:58
无法理解这位gn的动机。为什么在吧务已经判断不成立的情况下仍旧咬定作者抄袭,且一副我不管,你不判抄袭我就一直闹的态度。而且根本不在意其余人的观点,只认为自己观点才是绝对的。这种态度实在让人心生厌恶。
作者: 莉莉特    时间: 2017-5-16 16:16
本帖最后由 莉莉特 于 2017-5-16 16:22 编辑

想起好些年以前的某件事,所以诚意推荐一本书。
http://pan.baidu.com/s/1bnrVw7t
1、上面这本书不是小说。上面这个链接是这本书作者本人放出的。
2、这本书旨在反对它标题的头两个字。
3、这本书仅仅说明:“某些证据为什么不足以让结论成立” ,至于结论究竟是成立还是不成立,那是另外一个问题了,读者可以有和那本书作者不同的看法。
4、本回复不是为了嘲讽。
5、鉴于我没看过也不打算看恋爱指南,本回复不代表本人支持或者反对楼主的观点。
作者: 丘迟    时间: 2017-5-16 16:36
版主辛苦辛苦……递毛巾擦擦汗……大热天别动火……
楼上诸位仙女也是,都别动火,为这事不值当的,我已经处于把这个楼当笑话看的阶段了,大热天的都去看看《偏见先生》凉快凉快啊【一个无耻的硬广】。
也不用按着人家的脑袋给我道歉了,就算真道歉了我也不会接受啊,那就拉倒吧,我现在只求这几个楼慢慢风干,不要人家一进长佩就看见硕大的几个字“《偏见先生》借鉴”,说实话我现在有点介意的就只有这一点……
有人投诉了,版务处理了,这个事就应该过去了。如果有的人过不去,你微博上来私我,咱俩好好唠唠,别给版务添麻烦,也别给仙女们添堵,乖。
作者: 风动    时间: 2017-5-16 17:01
红裤衩 发表于 2017-5-16 11:28
为什么
这么多人
吧务长吧务短

我很抱歉给版务添了这么多麻烦,我一开始的调色盘做得不好,让版务看着艰难,版务看完后,我又请求版务看新一版的调色盘。
实在是辛苦了。
版务贴钱为大家服务确实很无私。但是如果真的有借梗现象总得有人管吧,否则不就是百度云了。
我觉得不需要版务看很多内容,只要先看看偏见的番外和神经的第三十章。
这是一个整章的梗雷同,出场的人物行为,事件,事件的细节都是雷同的。
如果版务能判定这个梗为抄袭或借梗,那么其他的连环撞梗就更不能用是巧合来形容。
我的调色盘中有这个梗两边的具体细节,偏见的番外是全文摘录,神经中为了看起来方便,删了几段不相干内容。
如果版务需要,我可以提供这章的内容或整本TXT下载,我不能为版务购买,但是我可以去晋江给作者投个雷。
我可以提供我购买的截图,但是TXT都是在网上找的,和晋江上的内容可能稍微有不同,但是不同的应该不多。
另外我这是仓促间来投诉,还未征求作者的意见。一方面是考虑到作者可能伤心,一方面是时间仓促。
但是如果没有作者出面追究就不能投诉了吗,之前风弄李亚玲案件,就是因为是别人代风弄上诉,被法院判负。舆论不是很不服吗。
如果看出某文和网上无主的文相似难道不能说吗。
我确实并不主张这篇文抄袭得很多,之前我不是也没看出来吗。
但我确实是有实锤的,就是偏见的番外和神经的第三十章。这章在我看来就是偏见作者看过神经那篇文的证据。

事实上,我一开始没看过这个番外,就已经觉得框架相似,后来仔细查找,又发现了一些细节的相似点。
我并不清楚这些相似会被怎样判断。

我看过郭敬明抄袭的法院判决书
一些一般性的情节如果加上特异性的细节就会提高原创性,比如往衣服上掉菜汤比较一般,往高档衣服上掉菜汤原创性就高很多。
但是单凭这一情节不能判定抄袭。但是如果这样相似语句普遍存在,就可以判定。
我还看过编剧余飞判定热血长安抄袭的过程。余飞说过判定抄袭的三大原则。一,乱序原理;二逻辑链原理,三归纳适用原理。
其中逻辑链原理就包括情节链,也就是一连串行为事件的链条,还包括信息链,也就是人设和人物关系的链条。还有情节和信息混合链。
所以我总结我的调色盘就是这样总结的。(我还参考了《共感游戏》的调色盘叙述方式。)

我一开始在文下提到这两本书的相似性,希望因为这相似性有人去看那篇文,至少是双赢。
但是管理员告诉我长佩不许随便说借鉴,必须有实锤。既然这版规这么严格,我只好去做了调色盘,争个是非曲折出来。
既然长佩对没有实锤说借鉴上面管理这么严格,那么希望在鉴定借鉴方面也严格点,不要怕麻烦。
希望管理员去看看偏见的番外和神经的第三十章。辛苦了。
作者: 专职苦逼    时间: 2017-5-16 17:17
我比较在意楼上回复在后面的“双赢”两字是什么意思?【微笑.jpg】
作者: 斑马线    时间: 2017-5-16 17:28
本帖最后由 斑马线 于 2017-5-16 17:32 编辑
风动 发表于 2017-5-16 17:01
我很抱歉给版务添了这么多麻烦,我一开始的调色盘做得不好,让版务看着艰难,版务看完后,我又请求版务看 ...


如果版务只看你举例的内容,那么一些人是不是可以认为版务以偏概全?
所以你不要建议了,版务们判定一篇文章肯定是有一个标准的。
至于这个标准的依据,就和版规是一样的,如果不能认同,要么右上角点×要么潜水。
而且要投诉,那么调色盘一定要别人能看懂,看不懂的调色盘做出来干什么?
不要说遣词造句不一样不能用调色盘这种话,如果你真是这么想的,那你看看上一篇投诉。
你太冲动了,你是不是不看版规?
谁主张谁举证,你这个行事作风让人很难信服。
我建议你不要把时间浪费在回帖上,你还是先学习调色盘比较靠谱。
不,你还是先学习版规吧。

作者: 灌汤小笼包    时间: 2017-5-16 17:35
本帖最后由 灌汤小笼包 于 2017-5-16 17:42 编辑

不是很想骂人,不过这位风动,麻烦你认认真真再去看一遍,不要张口就胡说。
就你说的番外雷同,我刚刚去看了一眼,差点跪了。
《偏见》里面关澜发的那个微博是因为陈锦一年前找关澜做挡枪的,答应一年后去坦白。
《神经病》里面赵雨来从头到尾没有发过一张照片,最开始是因为夏凡(一个设计师)发的一张回忆过去的照片。
《偏见》里面庄麟是第二个发的照片。
《神经病》里面秦见是最后一个发的照片。
你告诉我这个你是怎么觉得雷同的?不想骂人但是想跟你说,好歹有点做人的底线,提供版务看盗文是什么意思?
另外,是《共情游戏》。
感觉刚刚买了那章的自己宛如zz
作者: 风动    时间: 2017-5-16 17:47
灌汤小笼包 发表于 2017-5-16 17:35
不是很想骂人,不过这位风动,麻烦你认认真真再去看一遍,不要张口就胡说。
就你说的番外雷同,我刚刚去看 ...

你说的是两个不一样的细节,我觉得雷同细节很多。下面A代表赵雨来关澜,B代表秦华庄麟
A经历了微博的一件事。起因是偶然的一条微博,这被人认为是在炫交情,A带的一个女艺人也发了和A相识的时间并加上了照片(A曾经帮助女艺人提升很大)。A带的第一个艺人C(邱卫城,周骏卓)也发了相识时间和照片。B也发微博。后来认识A的人纷纷跟风发微博。最终公认C认识他最久,获得这次炫交情活动的优胜,两人表示得意。
这里面BC还有女艺人发的顺序是不一样,但是雷同点我已经写上了。
很少有人借梗完全一样的,但是相似点足够多不影响判断。
另外,我是建议我给作者投雷,然后给版务提供TXT。我刚才银行卡有点问题,我待会会提供投雷的截屏。
作者: 丘迟    时间: 2017-5-16 18:04
行吧,变抄袭了,真棒。
那我就说两句:
《偏见先生》正文+番外系本人原创。
《神经病恋爱指南》是一部优秀的作品,本人在创作过程中没有对这部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抄袭和借鉴。

如果最后版务组的裁决结果是维持原判,我申请对风动的账号做出处理。
我一直不愿对风动进行动机揣测,但事到如今,我很难相信其对我没有主观恶意。
当然,一切按版规来,如果版务组不支持我的申请,那么希望至少能在《偏见先生》原帖内删去指控抄袭借鉴的内容。
谢谢,版务辛苦。
作者: 风动    时间: 2017-5-16 18:17
购买截图链接: http://pan.baidu.com/s/1jI7MYxg 密码: 28sz
购买截图链接: http://pan.baidu.com/s/1kV3HjL1 密码: e3d4
投雷截图链接: http://pan.baidu.com/s/1ceXbh8 密码: y3m7

作者: 禾木一根    时间: 2017-5-16 18:25
风动 发表于 2017-5-16 18:17
购买截图链接: http://pan.baidu.com/s/1jI7MYxg 密码: 28sz
购买截图链接: http://pan.baidu.com/s/1kV3Hj ...

不能显示购买时间吗?
作者: 自深深处    时间: 2017-5-16 19:10
本帖最后由 自深深处 于 2017-5-16 19:14 编辑

不判定借鉴=长佩是百度云=cp在借鉴方面不严格=版务怕麻烦,你擅自替作者控告他人抄袭也不需要作者本人知道,lz你看,是不是整个宇宙都在围绕你转?(微笑
作者: 莫问归处    时间: 2017-5-16 19:23
本帖最后由 莫问归处 于 2017-5-16 19:42 编辑

噗。围观到现在真是看不下去了。
首先,请这位鱼抬头看看版规。仔细搞明白了再来投诉。
其次,说一篇文与另一篇文相似是很失礼的行为,既然你说出来,就表明你认为作者可能存在借鉴行为,就算你没这个想法,可你给人这个意思。空口鉴抄瞎泼黑水在哪里都会被喷到死,不论长佩版规规不规定都是这样,少说得好像你是被逼无奈才开始搞调色盘还强行扣锅给版规。另外你可能没听说过一句话叫谁主张谁举证,你自己都不认真严肃地对待调色盘凭什么要求版务帮你搞?还版务怕麻烦,怕麻烦的难道不是你么?
关于你列出的抄袭点,恕我直言,很多都是很常见很常见的梗,有些情况又不是不存在于现实中。比方说投资公司,实际管理人为别人;比方说有人爬床;比方说由电视知道了偶像的存在于是入圈;再比方说公司为了留住摇钱树给股份给房子这一类的提升待遇的东西。根本没懂为什么这都能当抄,还相似语句普遍存在,你...算了,这位姑娘你去看点专业书好么?我学经济的同学看这个调色盘都快笑死了。
还有,晋江的消费记录那里可以截到霸王票跟订阅时间。这么不服气你直接进那里截图吧。建议你先把上面那张雷的截图里的id打个码,虽说jjid是随便改的还是注意点保护隐`私如何。以及我真没明白你截那张地雷的意图...首先,作者只能获得一部分地雷收入,剩下的都是给jj,虽说具体的分成跟作者签的合约有关,但你这一个...说句不好听的,是不是你自己扔的都不知道(。
而且cp也不是真缺这八块钱...就是想表达认认真真无偿搞完鉴定还要被bb的不爽,看不懂啊?
作者: aboxu    时间: 2017-5-16 19:33
范六金 发表于 2017-5-16 10:07
从你在原文楼下说希望给另一篇文拉人气开始就怀疑你的用心了

卧槽?还有这种事????这人是强行来蹭热度的吧????
作者: 风动    时间: 2017-5-16 19:59
我来陈述一下我觉得有哪里相似。
首先是我认为相似程度比较高的梗。下面A代表赵雨来,关澜,B代表秦华,庄麟。(是A的对象)
6,        A经历了微博的一件事。起因是偶然的一条微博,这被人认为是在炫交情,A带的一个女艺人也发了和A相识的时间并加上了照片(A曾经帮助女艺人提升很大)。A带的第一个艺人C(邱卫城,周骏卓)也发了相识时间和照片。然后B也发微博。后来认识A的人纷纷跟风发微博。最终公认C认识他最久,获得这次炫交情活动的优胜,两人表示得意。
4,        一个男孩,来到A门前,用隐晦的语气请求潜规则,并提到是经人指点。可是这个指点的人并不了解他的喜好(不会讨他欢心),马屁拍在了马腿上。他拒绝了男孩,处罚了指点他的人。
这两个梗细节和逻辑链相似超过五个(五环)。
我质疑这两点借梗/融梗。
然后是我觉得A(赵雨来,庄麟)人设相似处。
A带红了一批人,做(写)什么红什么,人脉遍布圈内是公司的摇钱树。有人来求潜规则,有人污蔑他。
公司内部的人和他有矛盾,打击报复他,这个打击报复牵连到B,然后A离开公司自立门户,这个公司由别人投资。
还有,这样风光无限的A居然挣钱不是别人想得那么多,房子是贷款买的,负担不起卡宴(划重点)。
我认为AB交往过程的相似点。
第一(二)次见面后,因为两人关系进展不大,需要有一个事件增进交集,了解。所以两文中都选择了让B在电视娱乐节目中看见A。之后关系发展的重要事件是,A在B面前自弹自唱了一首歌,B很喜欢。B喜欢A,表现为痴汉模式,长时间痴痴地注视A,给A打电话发短信。B为A学做菜,买全套设备,上网问或者问家人做饭方法。家人知道他做饭后,问他是不是交女朋友了,并质疑为什么不是女朋友做饭。然后AB感情出现矛盾时,B在公共场合(网上网下)表现出自己的烦恼(悲伤),但B其实是明星,所以被围观了。然后B被认为是失恋了(自述是失恋了)。另外,A因为母亲的缘故对B身上的一些特质比较排斥。
我认为这里情节链人设(信息)链相似/连环撞梗。
我认为这楼最前面列举的那个偏见番外的梗相似度较高,后面这些连环撞梗可能相似度差一些。
如果版务没时间,可以只处理那个借梗质疑(偏见番外和神经第三十章。)

作者: 专职苦逼    时间: 2017-5-16 20:15
我懒得接下去继续围观了,心疼下丘迟太太的无妄之灾。  这位风动姑娘说了这么多,总结下来也就一个意思,就是坚持作者抄袭,如果全文没抄袭,那么只要找到一个梗也算抄袭咯。 不知道这位姑娘懂不懂什么叫常见梗?常见梗可能处处可见,判断一篇文是否抄袭可不是只靠一个常见梗来成立的。【微笑.jpg】
作者: 灌汤小笼包    时间: 2017-5-16 20:29
风动 发表于 2017-5-16 19:59
我来陈述一下我觉得有哪里相似。
首先是我认为相似程度比较高的梗。下面A代表赵雨来,关澜,B代表秦华,庄 ...

文里明明不是这么写的,你扭曲原文意思,硬要强行相似,胡搅蛮缠有意思吗?调色盘做得乱七八糟不知所云,文章也不仔细看,你到底想要干嘛?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5-16 21:19
风动 发表于 2017-5-16 19:59
我来陈述一下我觉得有哪里相似。
首先是我认为相似程度比较高的梗。下面A代表赵雨来,关澜,B代表秦华,庄 ...

  既然是你提出控诉,举证责任在你,而不是仲裁方与作者方。所以我以下的建议都是针对你,而不指向其他人。

  我看了你的调色盘,只能说是粗略印象丶疑邻窃鈇似的,主要的原因在於你的调色盘做的比较粗糙。

  我建议你可以参考版上其他调色盘的制作方式,将你认为的相似之处明确对应到两本书的原文,并且以列点的方式写清楚哪些是相似的。例如:你说以下这段是5个相似点:「一个男孩,来到A门前,用隐晦的语气请求潜规则,并提到是经人指点。可是这个指点的人并不了解他的喜好(不会讨他欢心),马屁拍在了马腿上。他拒绝了男孩,处罚了指点他的人。」但我只看到4个点:
1. 男孩私下找主角,要求潜规则;
2. 男孩提到受人指点;
3. 主角拒绝男孩;
4. 主角惩罚指点的人

  分清文步後,我建议你回头看看这些相似的内容是否具原创性。以包养那段来说,这套流程可说是再常见不过了。比较具原创的部分是作者们如何用包养这件事情描写主角的性格。而两本书主角的人设——如同丘迟所说的——大不相同。
  关澜就是个口无遮拦的主,讲话的方式容易让人误以为他喜欢潜规则别人,但实际上不是。赵雨来清楚表明他不喜欢潜规则别人。值得留意的是,为了具象化口无遮拦的感觉,丘迟使用了「后宫位阶」的意象来分类这些疑似有染的艺人,而这个意象也不在後文重复出现。《神经病恋爱指南》的作者没有这类的打算。

  我相信你再重新整理一次就能发现,你对微博部分的指控也是不成立的。两篇的文章结构大不相同。在《偏见先生》的这篇番外要表达的是两受作死,两攻醋海翻腾这个在文中常常引发剧情冲突与笑点的梗,所以行文上并没有像《神经病恋爱指南》第30章那样侧重在赵雨来身上。
  《偏见先生》番外的顺序是:
周澜提醒陈棉一年之约→网友误认为CP发糖→庄麟吃醋发文→网友认定CP发糖→女艺人发文跟风→网友怀疑是营销→众人跟风,其中骏卓认识时间最长。
  有相似的地方是炫交情的时候都出现女艺人与第一个艺人,把营销推向顶峰,但一来那部分并不是《偏见先生》的重点,二来相似之处颇少,要说是巧合也不为过。
作者: 范六金    时间: 2017-5-16 21:28
aboxu 发表于 2017-5-16 19:33
卧槽?还有这种事????这人是强行来蹭热度的吧????

可以去原文看看,一开始就说那篇文不怎么火,来拉拉人气,然后就开始强行列举相似点,之后就开始了她的表演
作者: 黎凛    时间: 2017-5-16 22:46
我...看过《偏见先生》,那一篇还没看过,之前也没有听说过。
关于这件事,最初我的了解是在扫文小院【dog脸
在风动还没有在长佩搞这个调色盘之前。
扫文小院《偏见先生》这篇文下面多了一条【认为偏见和恋爱指南很像,大量反白列举哪里很像,又说感情基调不同,喜欢偏见的不一定会喜欢恋爱指南;最后还是推荐看过偏见先生的人去看看恋爱指南】的书评。

我没有看过恋爱指南,又看过偏见先生,自然也就没有什么发言说到底抄没抄的权利。
但是,那个微博互动,然后大家都发,最后上头条的梗,其实不是像风动说的那样独特...
因为我总感觉这个梗我好像看过两次以上【以前的全职周叶同人还是哪里

作者: 风动    时间: 2017-5-16 22:55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5-16 21:19
  既然是你提出控诉,举证责任在你,而不是仲裁方与作者方。所以我以下的建议都是针对你,而不指向其他 ...

求潜规则那个还有一个点是,赵雨来的助理说“永远不能成功讨老板欢心的我”,说明他想要讨老板的欢心。他一点都不明白老板的真实心意。而关澜说“王晨最明白我的喜好。”但其实意思是王晨一点都不明白我的喜好。两位主角都不喜欢潜规则,所以马屁拍在马脚上。
而微博那个梗本身就是很独特的。和谁先发后发微博没关系。
整体事件就是大家纷纷在微博上po出和A相识的时间。这个原创性就很高。然后是细节。
一开始是个偶然事件,然后几个主要人物跟风发微博,然后是和A相熟的其他人跟风发微博。这几个主要人物有A的第一个艺人C,A合作的女艺人D, A的对象B等等。这D和C发的是相识时间和初识照片。然后大家评选相识时间最长的是C,C表示得意。
有以上相似处。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5-16 23:00
风动 发表于 2017-5-16 22:55
求潜规则那个还有一个点是,赵雨来的助理说“永远不能成功讨老板欢心的我”,说明他想要讨老板的欢心。他 ...

你又不是小猫一尾本人,在那边78个毛!你不服长佩,干嘛不去找晋江判?是觉得长佩的人比较好唬弄,可以大大满足你想红的虚荣心吧,呵呵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5-16 23:05
与其在这里吹,风动gn不如好好提升调色盘的质量吧,言尽於此。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5-16 23:09
忍不住问一句,风动你过18了吗?初中毕业了吗?
怎么说呢,一个看盗文的,未通知原作者,来cp指责某文抄袭jj某V文,做了乱七八糟的调色盘,版务认为无抄袭,不服,愿意提供盗文给别人,这整件事让我觉得,很喜感……实在是不像一个正常成年人做出来的……
这件事还是有好处的,风动开始购买正版了!付费阅读是个是个好习惯,请保持。
作者: 风动    时间: 2017-5-16 23:14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5-16 23:05
与其在这里吹,风动gn不如好好提升调色盘的质量吧,言尽於此。

调色盘我每个颜色是我认为的一个相似点。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5-16 23:26
风动 发表于 2017-5-16 23:14
调色盘我每个颜色是我认为的一个相似点。

呵呵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5-16 23:53
风动 发表于 2017-5-16 23:14
调色盘我每个颜色是我认为的一个相似点。

你认为??呵呵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5-17 01:19
懒得登陆了……

这位姑娘,你多次提到:要求版务必须处理偏见番外对神经病某一章节的过度借鉴,以及你的其他言论,都表明了你只接受版务判定作者过度借鉴这一个结果。无论是版务、读者、作者的不同意见你都根本听不进去,只是在自顾自的坚持自己的观点。

试问如果你只接受一个结果,那么来投诉还有何意义?这个世界不是围绕着你转的,不是只有你以为是、某件事或某个人就一定是的,你看看除了你有没有人跟你保持一样的观点,我甚至建议你去找神经病的作者,让她自己来判断。假设她认为没有借鉴,那么你是否又会认为作者只是因为被误导了或者怕麻烦?

最后,当你一开始就抱着“找相似”的态度去看一篇文去比较一篇文,你永远也不会认为这篇文有任何地方是“原创”的,你只会看到越来越多的“相同点”,你已经戴着偏见的眼镜去看这篇文了。
作者: zhtt0206    时间: 2017-5-17 01:27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5-17 01:19
懒得登陆了……

这位姑娘,你多次提到:要求版务必须处理偏见番外对神经病某一章节的过度借鉴,以及你的其 ...

想了想还是登陆一下……
作者: 摩卡加醋    时间: 2017-5-17 01:53
天啦……我也觉得风动gn未满18,少不更事,缺乏常识,小说阅读量不够,理解能力不足……通篇你觉得你认为你理解的是,还要给两本书的主角强行加心理戏,语文五三做完了吗?做完了再做做数学历史吧……无语 呵呵 围笑.jpg
作者: hereiskaye    时间: 2017-5-17 04:26
本帖最后由 hereiskaye 于 2017-5-17 18:45 编辑
风动 发表于 2017-5-16 22:55
求潜规则那个还有一个点是,赵雨来的助理说“永远不能成功讨老板欢心的我”,说明他想要讨老板的欢心。他 ...


好好好,我看了你那个发的那个第5号调色板,辛苦。我也是闲着没事干了,大半夜不睡觉一条一条给你反驳。

《神经》我翻了一下,不喜欢,实在看不下去,所以基本靠你提供的调色板内容,最多上下翻一下剧情看看前因后果,所以细节可能照顾不到。就这样已经发现你很多观点是错误的了。

一句话反驳你的大部分论点:我最近打算写个“父母被仇人所害于是潜心练武报仇”的故事,不知道抄袭/借鉴了多少篇文?


1,赵雨来是经纪人,关澜是音乐制作人。两人带红了一些艺人,并且对公司的贡献很大,别的公司都想挖人,在圈中的地位很高。

反对理由:赵一开始是经纪人,带火了几个艺人(重点在于艺人),后期是制作人,捧红了片子,让艺人甚至化妆道具都身价倍增(重点在于对片子的包装宣传)。关澜全程都是音乐制作人,写一首火一首,捧红了不少歌手(重点在于写歌和音乐制作)。来来来,告诉我这怎么一样了?

2,A水平很高,捧(写)什么红什么,有一个老一辈歌手找他们合作

反对理由:《神经》中邹向京的部分,他找赵帮他复出的牵引后果字数不少,而《偏见》中只在关澜对“歌神”吴硕只往事的回忆中提过一句。更何况邹向京是不火了,因为赵擅长捧人所以希望他帮助自己复出。吴硕是“歌神”,因为关澜的歌火所以找人写歌。前者是对老前辈雪中送炭,后者是对老前辈锦上添花。你非要扯老前辈的话哪一个主角不认识老前辈?起点里面还有主角深受隐世多年的老前辈赏识呢,是不是全部都是借鉴??

3,A人脉很广,遍及圈内,曾经帮助B出道。

反对理由:人脉广,火,对公司贡献大,别的公司想挖,在圈中地位高,这几件事互成因果相辅相成。这让我想起之前一篇强行“借鉴”,校园文里主角长得帅,很多人喜欢他情书收到一堆甚至有男孩子跟他表白,嗯我服气,真是妥妥的“借鉴”呢。下次遇见个特别火却偏偏人脉不广的梗再来说借鉴吧。
你自己都说了,《神经》里面是秦华上赵的综艺节目于是火了,而《偏见》这边是关澜一直追着庄麟要给他发唱片,这两个一样??照你这个逻辑,如果有两篇文里受都是攻的经纪人,这是不是也相互借鉴?两篇文里都是破镜重圆,这是不是也相互借鉴?

4,一个男孩,来到A门前,用隐晦的语气请求潜规则,并提到是经人指点。可是这个指点的人并不了解他的喜好(不会讨他欢心),马屁拍在了马腿上。他拒绝了男孩,处罚了指点他的人。

反对理由:这个之前有人反对过了。完全不一样的故事。《神经》里面是赵找了个男孩试角色,助理自作聪明以为赵看上了男孩所以把人送过去(文中看不出男孩是否知道“潜规则”,我认为男孩并不知情,以及此处并未说明落选与否,不能认为男孩是为了角色所以爬床的)。
《偏见》里面男孩是因为在《下一站歌王》落选所以上门潜规则,(我认为)指路的人王晨和关澜并不熟悉(否则他会知道关澜并不会潜规则艺人)。
所谓处罚,除了方式不一样(打一顿和开除),也涉及不同的人物关系(助理和不熟悉的下属)。

5,有一个艺人污蔑A想搞潜规则,并且对不服从的人打击报复。

反对理由:《神经》中艺人因为恶意缺席(which事实证明是赵故意设计了该艺人,为了把该艺人开出节目组)被节目组开除,《偏见》中艺人因送上门潜规则被拒所以诽谤。
《神经》中艺人因为受到打击所以随口污蔑,也没有造成任何影响(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趙雨來從來不睡圈子裡的人。”)。
而《偏见》中艺人在网上爆料炒成热贴,围观群众认同并相信,影响巨大。

6, A知道了网上有他的同人文。

反对理由:……不想说啥。“发现自己同人文”这个梗目测50%的娱乐圈文里都有。
《神经》也就赵的朋友跟他提了一句“你知道吗……我还翻到你的一个同人文”,同人文也和受无关,赵对此态度“无语”。《偏见》里是庄麟发现自己是冷CP,不开心所以想自己产粮。
此外,你所谓的这个梗和“A发现一个朋友暗恋他”没什么区别。

6,A经历了微博的一件事。起因是偶然的一条微博,这被人认为是在炫交情,于是A带的一个女艺人也发了和A相识的时间并加上了照片(A曾经帮助女艺人提升很大)。然后A带的第一个艺人C(邱卫城,周骏卓)也发了相识时间和照片。然后B也发微博。后来认识A的人纷纷跟风发微博。最终公认C认识他最久,获得这次炫交情活动的优胜,两人表示得意。

反对理由:yesyesyes,这是唯一一条我能理解为什么你认为“相似”的。但我认为这仅仅是个巧合。两者唯一相同的就是“X年”这个设定,事件的起因,细节以及发展全部都不同。
《神经》起因是赵一朋友秀他和赵的交情(赵的老照片+新照片对比),女艺人被回忆感动所以照模式发微博,之后大家纷纷开始发照片(全部赵的老照片+新照片)相互较量,最后演化为#那些年与赵雨来的合影#和#没和赵雨来合过影你还好意思混娱乐圈#。
邱卫城表示自己认识的时间最长,非常得意。过程中没有任何CP同人向,仅仅是秀“交情”,所以受也没有理由生气,紧紧是“三個月大哭我一定是最後一名”。最后赵对受生气(因为他未经赵同意就乱发微博)。《神经》里这个梗的作用是引出后面的“出柜”。

《偏见》起因是关澜想起自己和基友打的赌,一开始就是暧昧向(虽然单纯的关老师并没有意识到……)(微博无配图),然后被正主庄麟强行歪到“第一次见面”(微博无配图),于是后面的人也开始刷“第一次见面”,并从陆青(女艺人)开始有了配图,陆青配图招牌,周骏卓陪图海报,无一是和关澜的合照。
以及,不好意思,从哪里可以看出来“周骏卓表示得意”???《偏见》里这个梗重点在于让正主庄麟吃醋+呼应前面关澜与基友的赌,并自然引出副CP(陈锦和杨佩青)。最后是庄麟对关澜生气吃醋。

生气原因不同(用你的Notation是《神经》里A对B生气,气他乱发微博,《偏见》里B对A因吃醋而生气) ,过程不同(发起人和发起目的不同,事情演变过程也不同),结局也不同,梗在剧情中的作用也不同。
相似有,撞梗有,但绝非借鉴。

7,A所在的公司是一个家族企业(大股东是一家亲戚),A和其中一个主事者比较熟。A和公司其他人有矛盾,那些人打击报复他,这种打击报复牵连到B。

反对理由:《神经》里面赵与(大老板的亲戚)八少不合,赵设计让八少亏损逼他离开,八少派人潜入他们房子“捅刀子”。(顺便吐槽一句……你们娱乐圈还买凶杀人??买凶杀人还入侵房子杀人??有什么想不开的……)
《偏见》里面与关澜有矛盾的并非(大老板的亲戚)杨佩青(他们的关系是“我跟他好歹一个公司的……这多尴尬”和“十年之后他就是我直接上级”,没有公事上的矛盾),而是(没有具体的描述)某些“派系”,这些人攻击他的方式是“放黑料”。这两个一样??

8,A离开原来公司,出来自己经营一个公司,这个公司由别人投资

反对理由:某文和某文都存在“主角因为和同学有矛盾所以转学”的剧情,请问是借鉴吗?开个公司很少见吗?用别人的投资很少见吗?(以及我并没有找到《神经》里赵用他人投资的设定,可能是我没注意到吧
反对理由2:关澜离开公司的剧情很少,在文末才出现,作者描述了离职前和拉投资的过程。而赵离开公司大概在第43章节(全部80章),我只找到一句“赵出任CEO”这样的描述和之后赵裁员的描述。你认为这两者对剧情的效果是一样的?

9,A虽然表面风光,但其实并不是太有钱。有一套贷款买的房子。A开的车并不太高档,负担不起卡宴这种级别的车。

反对理由:……我真累了,不想跟你纠正了。用你的逻辑反驳你,赵的房子房贷还完了,关的房子还在背房贷,不完全一样。文中提到赵的房子那一段是为了写“露台”,赵从没有这么悠闲地坐在露台上但秦竟然提前用了露台。关提到房子只是为了提“他不是有钱人”以及呼应前面的“能开party的大别墅”和“租卡宴给陈锦助威”。
……define “并不太高档”please???不穿prada的人在你眼里是不是全部撞衫??
作为一个穷人名车我只知道一个兰博基尼,所以我要写一个开不起兰博基尼的主角的话,大概借鉴了无数的文吧??

10. A合作的第一个艺人C喜欢他,却因此被疏远。C是视帝(歌王)级别,回忆当初没成名时和A一起吃小吃的情形。

反对理由:依然用你的逻辑反驳,“如今也算是一线演员”和“歌王”是一个level?你还不如说“C都挺出名”才更相似呢。
“合作的第一个艺人喜欢他”,嗯,是挺相似的,此外还撞车了一多半娱乐圈文。(忘记名字了,有篇文讲的是一个导演酒后发现自己被睡了,于是各种找究竟是谁睡了他的故事,最后发现是他过去的同学,现任影帝一直暗恋他。导演带出来一个明星也喜欢他

来给你找不同,AC关系,《偏见》“一如既往的想往赵雨来的床上爬!并且圈内人尽皆知”,和《神经》里面“公司的人都知道他们俩多年故交,关系好”,哪里一样???
青梅竹马回忆你姥姥做的蒸糕,同学回忆学校门口小吃车麻辣烫,大学同学回忆一起光着膀子撸串,公司同事回忆当年一起订的饿了吗。身为美食大国你见过几个回忆杀不惦记吃的?咸甜豆腐脑尚是不同物种你跟我扯绿豆汤和烧烤??


重申一遍,我虽然只大概scan了一遍《神经》,但已经发现你持有的大部分观点都是错误的。
认真把两篇文(起码把你深爱的《神经》)读一遍再来吧。自己都不肯认真读还要能求别人看咯?
作者: hereiskaye    时间: 2017-5-17 04:27
本帖最后由 hereiskaye 于 2017-5-17 05:49 编辑
风动 发表于 2017-5-16 19:59
6,        A经历了微博的一件事。起因是偶然的一条微博,这被人认为是在炫交情,A带的一个女艺人也发了和A相识的时间并加上了照片(A曾经帮助女艺人提升很大)。A带的第一个艺人C(邱卫城,周骏卓)也发了相识时间和照片。然后B也发微博。后来认识A的人纷纷跟风发微博。最终公认C认识他最久,获得这次炫交情活动的优胜,两人表示得意。


这是全文唯一一个有借梗嫌疑的部分。然而参考我上一个回复,大量细节不同,所以这里只能算是撞梗+巧合。

风动 发表于 2017-5-16 19:59
4,        一个男孩,来到A门前,用隐晦的语气请求潜规则,并提到是经人指点。可是这个指点的人并不了解他的喜好(不会讨他欢心),马屁拍在了马腿上。他拒绝了男孩,处罚了指点他的人。


参考我上一条回复。

风动 发表于 2017-5-16 19:59
然后是我觉得A(赵雨来,庄麟)人设相似处。


噗哈哈哈哈。请参考作者在第一个帖子里的回复和我上一条回复。没有潜规则和被泼脏水你告诉我你写娱乐圈??

风动 发表于 2017-5-16 19:59
我认为AB交往过程的相似点。


好好好,用你的notation。
《神经》里面的B对A没有恶感,而《偏见》里面的B对A一开始就是“潜规则!不要靠近我!!”这样的态度。
《神经》中B在电视娱乐节目中看见A时知道了A的名字和身份,然后开始扒A。
《偏见》中B在电视娱乐节目中看见A时痴汉态度已经显露,非常关注A的表情和他与别人的关系。

风动 发表于 2017-5-16 19:59
B喜欢A,表现为痴汉模式,长时间痴痴地注视A,给A打电话发短信。


哦,原来暗恋一个人不应该“注视”和“打电话发短信”?可能要写邮件才能算喜欢??

……
……
我下面其实写的还有,但是想想还是删了,心累,不想再浪费感情了。请继续你的表演吧,反正我不看。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5-17 07:25
楼上认真条条反驳好顶赞
作者: 红裤衩    时间: 2017-5-17 09:16
hereiskaye 发表于 2017-5-17 04:26
好好好,我看了你那个发的那个第5号调色板,辛苦。我也是闲着没事干了,大半夜不睡觉一条一条给你反驳。
...

正方辩友意见陈述在此,看了一下恋爱指南部分的概括和我本人目前看到的部分一致,没有偏颇性概述。

请问这位风动朋友还有没有什么要说的?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5-17 09:24
没看过神经。说实话我阅读量还是可以的,但是看小说就打发个时间,偏见我是看了,挺好的一文。说实话娱乐圈的文如果硬要找相似大概都能找到些。但就这样认定为抄袭太牵强。
作者: 一唱梨花落    时间: 2017-5-17 10:24
望天,各位小仙女能说的都说了。。我只想说这个事就是一个成语的最好诠释:疑人偷斧。       故事里面的人自己找到斧头,终于不疑。这个事里面的风动姑娘希望也能找到自己的斧头,放过自己吧,太偏执真是伤心伤身。。
作者: 破云    时间: 2017-5-17 10:50
。看得我是相当无语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5-17 12:33
看了一下,风动你在质疑前最后一次留言是3月29日给《偏见先生》留的:
1488条鱼
风动 发表于 2017-3-29 15:52 | 只看该作者
哈哈哈,其实关老师给麟妹写了歌的,还是很受宠的~

当时《偏见先生》更到28章,已经是靠近结尾(一共38章)的时候,你在28日和29日均有留言,并且28日电留言说“ 一口气追到最新,表白大大,等待更新~ ”,但这时你并没有提出质疑。之后再没有留言,直到5月12日突然说怀疑借鉴,而《偏见先生》这篇文包括番外是4月29日发完的,你既没有在文连载到近似四分之一的时候提出质疑,也没有在文一连载完(4月21日)之后几天提出质疑,也没有在番外更新完后第一时间提出质疑。
联系最近发生的事,我觉得你是故意的,希望版主能查一查你ip
行了,你就说到底要干嘛吧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5-17 14:35
楼上推断有理~若假设先排除对方是有意为之的嫌疑因素的前提下,我觉得投诉者首先要排除一些同一社会大框架的特定因素,这些都是会让认知较弱的人无法判断是否是抄袭的扰乱因素,什么框架呢,即像是同行业、同时代背景、同题材等等,这些大社会框架下势必有出现很多相似甚至相同的情况(大众梗),举个不恰当的例子,为嘛卓X每次在微博简单一句预告X星如何如何,吃瓜群众能天马行空地猜出N多嫌疑人?这就是他利用了同社会背景(娱乐圈)下的普遍社会现象,最后把自己放在上帝视角享受真相带来的价值以及成就感。如果能理智并准确地排除这些具有迷惑性的概念化行为(大众梗),还能做出清晰明了的调色盘,那才叫人信服啊。。看了调色盘截图,实在是。。如果这是找茬游戏,估计我都不能通关。。大家已经对内容分析很透彻了,我就不画蛇添足了,且那篇文,很不是我的菜。
作者: 醉望流年君独行    时间: 2017-5-17 17:27
本帖最后由 不系舟 于 2017-5-17 17:58 编辑

@ 风动 @ 风动 @ 风动

请不要人身,理性讨论。感谢配合。
by 不系舟
作者: 风动    时间: 2017-5-17 23:24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7-5-17 12:33
看了一下,风动你在质疑前最后一次留言是3月29日给《偏见先生》留的:
1488条鱼
风动 发表于 2017-3-29 15: ...

我回复一下我为什么现在才质疑。首先,我在最后回复偏见后我就觉得相似了,大概在四分之三。
我一开始喜欢这篇文,还在追更,按当时的热度,我看到更新就会回复的。
我当时觉得相似,但是我没说,是因为作者说以前写文都没写完,希望这次不坑。我觉得我要是当时说可能影响作者情绪。
并且我还想看看后面作者会写的出新的内容。没想到作者很快完结了。
而且发现相似后,我看这文的劲头就不足了。看到某句,我觉得语气很熟。

我当时只是觉得框架像,我希望至少能把神经病恋爱指南推荐给喜欢偏见的人,如果他们看到相似去读那篇文就好了。
如果他们看了两篇文应该也能发现相似。
然后,我在扫文小院发评论说觉得偏见一部分情节和神经相似。我等了一到两周没人理我。
然后我就把相似的剧情一条条列上,等了一周还是没人理我。
然后我用了一个严重点的词“借鉴”,希望别人如果不同意可以来反驳我。
结果扫文小院把我的评论在首页屏蔽了。
所以我知道小院的态度是不许在那里撕逼的。

所以我把评论改回来,然后跑到长佩文下说了,然后被要求做调色盘。
然后的事情我已经说了,本来我觉得框架相似,我看了偏见番外后觉得这章借梗。
做调色盘的过程中还发现了很多细节。
就这样。

而且这两个故事的感情,攻追受和受追攻本来受众就不一样,喜欢一个不喜欢另一个很正常。
作者: 风动    时间: 2017-5-17 23:59
红裤衩 发表于 2017-5-17 09:16
正方辩友意见陈述在此,看了一下恋爱指南部分的概括和我本人目前看到的部分一致,没有偏颇性概述。

请问 ...

她说的都是不相似,我说的都是相似。
一篇文如果说它相似,肯定能找到不相似的地方。但是相似点足够多就可以构成相似。
我看到《共情有些》的那个调色盘,不同的地方也很多啊,但是管理员没因为这些不同的地方影响判断,
是因为管理员有她的标准,相似达到什么程度就可以判定。

先不管其他的章节。
希望管理员先看看偏见的番外和神经的第三十章。
然后我的质疑是借梗,理由我已经在调色盘里说过了。请管理员出示借梗的判断标准并根据这个标准对这个例子进行判断。
上面的姑娘虽然说了两者不同的地方,但是我质疑借梗,并不是质疑复制粘贴。如果所有字都一样才叫借梗。那现在被判借梗的
那些岂不是会大叫冤枉。


我陈述一下我认为的这个梗的相似性。
首先,这是一个圈内人在微博上纷纷炫和A的关系的热门活动。大家都po出了和A相识的年限,有些加上了初识的照片。这个梗是很独特的,并非大众梗。
然后具体细节。一个偶然事件,(偏见中是提到一年事件的微博,神经中是一张初识的和现在的照片的微博。)
然后几个主要人物看到这条微博,纷纷跟风,po出自己和A相识的年限。其中A合作的女艺人D除了年限还 po出了两人初识的照片。
A合作的第一个艺人C也po出相识时间和初识的照片。A的对象也也po出相识时间。
然后是各个和A相识的圈内人纷纷跟风,po出和A相识的年限。这成了一个热门活动。
最后,大家公认的A合作的第一个艺人C是和A相识最长的人,获得这次活动的优胜,然后C表示得意。

这个活动如此相似,还因为了两篇文的人设非常相似。
首先A在娱乐圈人脉非常广,地位很高,所以才有这么多人在微博跟风和A炫交情。
然后是A合作的两个艺人都有相似点。
A合作的第一个艺人C跟他最久,喜欢他。但是A却因此疏远他。
A合作的女艺人D在和A 合作前是品味并不出众,遭众人白眼的。但是在A的帮助下,她们都取得了事业的成功(歌王,名模。)
上面所说A(赵雨来,关澜),B(秦华,庄麟),C(邱卫城,周骏卓),D(艾丽,陆青)。


我希望长佩对判断借梗有一定的标准,
这次采用这个标准,然后这次判断,不管结果是什么,这个例子的判断过程,也能被后面求判断借梗的案例提供参考依据。

作者: hereiskaye    时间: 2017-5-18 00:17
本帖最后由 hereiskaye 于 2017-5-18 02:45 编辑

……可能是我比较闲吧,决定再回复你一次。发誓最后一次了,我再回复就罚我每坑十更(狠心

顺便也针对借梗表达一下自己的观点。

风动 发表于 2017-5-17 23:59我看到《共情有些》的那个调色盘,不同的地方也很多啊,但是管理员没因为这些不同的地方影响判断,
是因为管理员有她的标准,相似达到什么程度就可以判定。


是的没错。调色盘并不是判断的全部。管理员的判断是基于文章的(所以不要认为管理员没看到你的调色盘5做出的结论就一定错误)。

我明白姑娘想弄清楚这些借鉴标准之类blablabla的要一个说法的心情。但也请姑娘体谅我们认为的“一看就是大众梗”和“大众梗都要说是借梗的你是不是碰瓷”的心情。说白了,很多地方所谓的“梗”用法都不一致。很多梗在《神经》里面扩写成了一个故事,而《偏见》里面只提过一句话(删了这句话也不影响剧情,而且这句话也没有所谓前因后果,真是就是“顺口说一句”的类型。写文的时候如果这类梗都需要参考和借鉴,相信我,作者的收藏能过1算我输)。

之所以认为这类“梗”不是参考和借鉴的,是因为他们符合非常朴素的逻辑(又叫套路),没有少部分人才能掌握的专业的内容,也没有独特性。举个例子,两篇文:

A:霸道总裁攻给受的个人账户打了500万让他随便买买买
B:霸道总裁攻给受的账户打了1000万让他看中什么只管买

我相信没有人会认为AB借鉴。因为AB中人物自我的逻辑是这样的:总裁是公司高层,说明总裁很有钱,那么怎么表现出来呢?当然是给受打钱/买豪车/买别墅啦。这样的逻辑非常朴素和套路,不符合现实逻辑,不涉及专业知识,不独特。是个人都能这么想。

你也知道写一篇论文时,有些观点需要引用有些不需要。比如“超过50%的用户打了五星,这说明这款产品广受好评”不需要引用。“超过50%的用户打了五星,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这款产品广受好评,因为blablablab和blablabla”需要引用。前者是朴素逻辑,后者则涉及了专业性的知识。换成上面的霸道总裁的例子:

A: 霸道总裁攻给受的个人账户打了500万让他随便买买买,结果因为挪用公款入狱,受逃出国另结新欢
B: 霸道总裁攻给受的账户打了1000万让他看中什么只管买,结果被人揭发翻了经济罪,受没逃跟他一起进了监狱

这两个就专业一点了对不对?这种情况下,两篇就有一定的借梗嫌疑,但并不能排除独立创作的可能性。你认为的微博热门梗就属于这一类。

以下都是个人观点不能代表大众,你觉得有道理就听没道理就继续表演。你非要管理员亲身给你回复的话讲他们的判断标准的话……你开心就好,继续表演吧,说不定管理员觉得太烦就认真回复,嗯,万一呢。说到底,CP是私人论坛不是法院(跟法院上诉还要收上诉费),CP管理员们判断案例也没有固定的法律可以依靠参考,不接受二次上诉,是挺独裁的。你愿意接受管理员们的统治就接受,不愿意接受的话gn完全可以去不独裁的网站论坛。

嗯,说真的,如果看完这些话你还坚持确定肯定《偏见》借鉴/抄袭/whatever,建议Gn你自己开个论坛,把《偏见》转载过去后,随便你花式封杀。转载的话,记得先要授权。


以及为什么我要说明不相似的地方,因为加上那些不相似的地方之后,根本看不出来两者有关呢。

风动 发表于 2017-5-17 23:59
首先,这是一个圈内人在微博上纷纷炫和A的关系的热门活动。大家都po出了和A相识的年限,有些加上了初识的照片。这个梗是很独特的,并非大众梗。


首先,这是一个大众梗。
我很久没看娱乐圈文了,一时间找不到太多,有更多例子之后会再补上。(也欢迎跟我一样闲的没事干的小天使过来补充
能想起来一个《总裁总是想演戏》里面主角受(火哥)是美食网红后来又拍电影,中间就出现过圈内各种人蹭热门#你以为只有这样了吗#秀自己个火哥关系的活动。

风动 发表于 2017-5-17 23:59
一个偶然事件,(偏见中是提到一年事件的微博,神经中是一张初识的和现在的照片的微博。)


不是偶然事件。
《偏见》中是作者一开始就埋下的伏笔(设置日历提醒一周年)。《神经》中是赵的朋友秀他和赵的关系铁(多年前照片+现在的照片对比,这个本身就是为了表达关系铁的目的,想一想各类明星夫妻N周年发什么微博,想一想“待你长发及腰”那个情侣晒图)。

风动 发表于 2017-5-17 23:59
然后几个主要人物看到这条微博,纷纷跟风,po出自己和A相识的年限。其中A合作的女艺人D除了年限还 po出了两人初识的照片。
A合作的第一个艺人C也po出相识时间和初识的照片。A的对象也也po出相识时间。
然后是各个和A相识的圈内人纷纷跟风,po出和A相识的年限。这成了一个热门活动。


这一部分确实相似。但是如上面的霸道总裁的例子,有一定的借梗嫌疑,但并不能排除独立创作的可能性。
为什么?因为《神经》和《偏见》逻辑自洽且不同。


《神经》中事件发酵的逻辑是这样的:赵(A)不喜欢上头条,一般人不敢发和他的合照,否则赵会生气。于是赵朋友的1首发(新老照片对比),女艺人D看到照片感动,所以也发了一张(新老照片对比),然后朋友2也发新老照片对比(PS抠了女艺人D的图),艺人D也跟风(也PS抠了女艺人D的图),并且PO出了最长的时间(并且表示得意)。之后各路群众觉得,既然这么多大V都发了和赵的合照,法不责众人,于是跟风开始刷#那些年与赵雨来的合影#秀和赵的关系。最后秦也发了自己“才三个月”的微博,并且被赵追着打,之后则是秦(A的对象)的家长看到微博,对于秦和赵“高调”出柜很生气。

《偏见》中间逻辑是这样的:关(A)的日历提醒他一年前和陈的赌约,发微博“一年了。”提醒对方,群众想歪于是开始排后宫站CP,所以庄(A的对象)就是开始带节奏发第一次见面的日期,之后女艺人D发日期(附图非合照),再之后C发合照,群众表示1.这是什么新的营销手段?2.C无人能敌。之后则开始详细讲庄的心路历程和吃醋,以及陈和杨的故事。

起因不一样,逻辑不一样,发酵到中间撞车(X年)(女艺人D和C我认为是大众梗,详细原因见下面),有一定借鉴嫌疑,但更可能是独立创作。

另外一个挺私人的理由:十年之后如果我还记得《神经》中这一段,我应该只会记起“所有人都发赵的照片结果只有秦挨打”和“邱认识赵时间最长被夸奖表示非常骄傲会继续努力”。《偏见》中这一段,我会记起“关无意识发陈关粮,被正主庄抓到小辫子吃醋”以及后面的“副CP陈杨互相扒黑历史”。我认为的“关键点”和“亮点”和你认为的显然并不一样。

风动 发表于 2017-5-17 23:59这个活动如此相似,还因为了两篇文的人设非常相似。
首先A在娱乐圈人脉非常广,地位很高,所以才有这么多人在微博跟风和A炫交情。
然后是A合作的两个艺人都有相似点。
A合作的第一个艺人C跟他最久,喜欢他。但是A却因此疏远他。
A合作的女艺人D在和A 合作前是品味并不出众,遭众人白眼的。但是在A的帮助下,她们都取得了事业的成功(歌王,名模。)
上面所说A(赵雨来,关澜),B(秦华,庄麟),C(邱卫城,周骏卓),D(艾丽,陆青)。


首先,这不是人设。
如果这是人设,武侠翻来覆去主角的设定也就那么几个,父母双亡或者单亡,拜入看似光鲜实则丑恶的名门练武,被师兄弟排挤。
你上面这些设定,都是朴素逻辑(当然这种逻辑是经典+众多类型文灌输给我们的,已经变成了类似常识的存在)可以想出来的人物,是所谓的大众梗。就跟上面那个武侠设定一样,可以说是致敬(致敬借鉴的区别参考隔壁某帖子)了金庸等经典,也可以说是从无数类型文中融来的梗。重点在于,这些完全不需要看过《神经》才能设定出来。

比如这篇文,换我的话设计思路是这样的:

攻受谈恋爱,经济人X歌手也好经济人X富二代也好制作人X歌手也好,先定下来了。
那么首先需要一个情敌,这个情敌不能是萌新,因为主角都是萌新了这样的情敌要他何用?所以情敌需要是认识已久的哥们,最好各方面都压过主角。所以设定成合作过的地一个艺人再正常不过。至于“疏远”?因为不是主角啊。

女艺人D,如果换成男艺人你看看还相似吗?性别不设定成男只因为《偏见》里面出场人物不多,再来个男艺人的话要不要性别比例了?
而且我翻了翻艾丽的设定,你认为的“品味并不出众,遭众人白眼的”不正确。陆青“品味并不出众”yes,艾丽“遭众人白眼的”yes,但是交叉,不好意思没有。
陆青是酒吧妹,“长相也一般,品位还特别糟糕,整个一夜店非主流”,“这个人十分有个性,在娱乐圈这么多年,说起话来也是不管不顾,谁都不屌”。
艾丽是刚出道时的“第一次跟著赵雨来闯时尚圈,受尽白眼……四处被嫌弃的艾丽已经快要跪求赵雨来放她回家卖奶茶了”,“在赵雨来的眼裡就是一个无论多蠢的事情都做起来毫无压力的女人”,以及经典事迹是连续搭错飞机火车被赵吐槽“老子以后再也不骂你了,你已经没有被骂的意义了”。遭受众人白眼的原因有许多可能性,我没太认真看,目测应该是因为赵被排挤,或者因为艾丽蠢而被排挤,跟“品味”并不搭边。
你能从艾丽借鉴出来一个陆青?那样的话我大概能从祥林嫂借鉴出来一个华妃出来,不都是幼子夭折的设定吗?
“在A的帮助下,她们都取得了事业的成功”是一个背景设定,是死的,是跟“XXX父母被仇人所害”一样的一句话就完事的。小说讲的是活人的故事。比起这个所谓“人设”,小说人物的性格和遇到事情的反应才是亮点和重点。就一个“产生误会然后解开”的梗,不同性格的主角能演出五百种剧情发展。

————————最后的最后,划重点——————

尊重作者意见,请各位不要再回复这个帖子(点评是不是也会顶帖?),我也不再回(再回十更QwQ)。@风动 你如果认真地想讨论借鉴抄袭云云的界限,请去水区开帖。

————————————————————————
不要吐槽我为啥这么闲还要回复………………因为我正在卡文呀……orz
作者: 艳陆离些    时间: 2017-5-18 00:36
大家散了吧,你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跟这种人还有什么可说的?
来给你一个碰瓷新套路:所有的娱乐圈文都是抄袭的哦因为他们的主角都是演员/经纪人/导演,他们一开始或者过得不好,经历种种挫折走上人生巅峰收获美满爱情,或者一直都很好,在小说里收获了自己的爱情,过程中会出现豪宅豪车潜规则撕逼爆料泼脏水等等等等,都是相似情节,都构成借鉴,都抄袭了
朋友,公告都已经发完了你还在这扯个啥啊?回去多读点书吧,感觉你的阅读理解能力是负的哦:)
作者: 艳陆离些    时间: 2017-5-18 00:37
风动 发表于 2017-5-17 23:59
她说的都是不相似,我说的都是相似。
一篇文如果说它相似,肯定能找到不相似的地方。但是相似点足够多就 ...

判定标准什么的自己去看好不好啊?搅合好几天了没完了是吧?
作者: 摩卡加醋    时间: 2017-5-18 00:59
唉……旁友们散了吧散了吧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5-18 01:00
整本书这么多章节,然后娱乐圈文写来写去也就是那些套路。唯一大家都能接受的比较相似的也就是这一个部分了,而且也可能是撞梗。………按照这样子来判断的话,套路更深一点的类型文,比如abo或者哨兵向导就没有原创了。可以在好多文里看见攻原来是一个很强但是不愿意找对象,受是一开始默默无闻(或者是被欺负的世家子弟,或者是穷乡僻壤来的),两人偶然遇见,慢慢产生感情,受的身世揭开…
gn你一定要相信有的话,那总能找到让自己相信的理由。就像这个有人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
但是很显然你不能说服大家,对吗?
最后 支持版务工作,版务大人们辛苦了。
希望这件事能早日了结…
作者: 叶若琛    时间: 2017-5-18 01:44
好好奇风动动机…为了维护心中的正义?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5-18 02:24
叶若琛 发表于 2017-5-18 01:44
好好奇风动动机…为了维护心中的正义?

他只是碰瓷心态
顺便想红而已==

对付这种人,就不要理会他,让他的帖子沉了!!!
作者: 韶芸    时间: 2017-5-18 03:45
叶若琛 发表于 2017-5-18 01:44
好好奇风动动机…为了维护心中的正义?

大概是陷入了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自嗨状态吧╮(╯_╰)╭
作者: 红裤衩    时间: 2017-5-18 09:47
风动 发表于 2017-5-17 23:59
她说的都是不相似,我说的都是相似。
一篇文如果说它相似,肯定能找到不相似的地方。但是相似点足够多就 ...


人家论证的一直都是:你所谓的相似是一种强行概括,把根本不相似的剧情进行扭曲加工达到一种所谓”相似“(并且你说的这个相似除你之外你看有人认可吗???)
我处理这么多起调色盘了,像贵方这样的真是头一次见到。
多位版主出具的版务组意见你不认可,
网友意见你不认可,
我的意见你也不认可。
你既然谁都不认可你还要来长佩要判定干什么?


现公布这件事的处理结果:


经过看文比对和结合多位网友意见,对《偏见先生》一文的处理意见维持原判定。

对于文下的抄袭类无证据指责一一删除。

对于ID风动,现不做处理,如再发相关贴,视为闹版,砍号。


如果风动再有异议,请走法律途径,我站不再接受相关投诉。

如经发现有对我站进行故意扭曲事实的污蔑、攻击,我站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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