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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牙香街》是否适合放CP请求仲裁 [打印本页]

作者: 萌哒肉小才    时间: 2017-2-26 18:31
标题: 关于《牙香街》是否适合放CP请求仲裁
本帖最后由 萌哒肉小才 于 2017-2-26 19:10 编辑

http://allcp.net/forum.php?mod=v ... rtid%3D8&page=1

我在原创区投诉了这篇文不算BL,红裤衩回复了,但这个答复我个人觉得不能接受,所以继续投诉。

红大衣说是因为题材问题所以涉及到婚姻家庭问题,OK这没问题,但总要有个比重吧?可以说整篇文是以此为重点来写的。
受是直男,他跟女主结婚了,他跟女主是相爱的,只是他不育,妻子又很想要孩子,所以两个人产生了矛盾,这是整篇文的主要内容,一篇文的主要内容讲的是他跟女主的婚姻家庭问题,他们两人的矛盾挣扎,最后矛盾无法调和才无奈离婚,这根本不是题材问题了吧?虽然受在婚内同时跟攻发展了感情,我就不说受在婚内跟攻发展感情算不算出轨了,好歹也算是男男感情戏,但跟受和女主怎样婚姻破裂的戏份面前,这点感情戏根本没法比,至少目前连载的部分,我只能说攻更像是个男配,只是受最后选择了跟他在一起而已。
这篇文就是男主跟女主相爱,最后因种种家庭矛盾才感情变淡无奈分开,选择了跟别人在一起,那这也只是一篇BE了的BG文而已,主基调是男主和女主的婚姻生活,核心是他们是怎样从相爱到离婚的,受跟攻的感情发展只是催化剂,只是原因之一而已,考虑到同时还发展了攻受感情,虽然不是本篇文的重点,我个人觉得就算不是BG文,至少也不是一篇BL文。
要不反过来看看,如果一篇文写男主一开始跟另一个男主相爱,可是他们之间有着种种矛盾,全篇文写了他们大量的互动,写他们的挣扎与无奈,最终感情变淡分手,最后一章男主选择了跟一个女的在一起,这算是BG文吗?
我不是否定这篇文存在的价值,而是觉得就目前连载的部分及作者的预告来说,这篇文不适合放在禁BG的CP,有更适合这篇文的平台。
如果以题材为借口就可以写大量的男女婚姻生活,反正最后一章让攻受在一起就行,这个底线一旦放开,那在CP写纯BG也不远了,所以个人反对这篇文放在CP,请仲裁!
作者: 我是基佬我怕谁    时间: 2017-2-26 23:45
………………………叹气
作者: 没毛病    时间: 2017-2-27 00:29
………………………无语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2-27 00:37
真无聊 你看完全文了吗
歪曲事实曲解文章内容 还上纲上线
我能不能说以后cp都不要有像lz这样的读者来破坏气氛?
真的是无fuck可说

当然我说了不算,因为我什么都不是啊
也不知道lz哪来自信以为自己还是个人物?非得听你的?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7-2-27 01:26
顺着LZ的链接去看了,个人认为这篇文的确越界了,BG感情戏部分太重,详细描写到令人不适的地步,看到一多半的时候我都还觉得受是爱着妻子的,并不是对BG有偏见,但我是来看BL文的,不是来看BG文的啊,虽然后面受和攻也有了感情发展,但我等于看了半篇多受和女主的爱情戏啊,这有点不对吧,难道这种要求也是所谓的全民皆GAY?
文写的不错,但这种文有更合适的发表平台,并不适合cp这样的bl文发表平台。
作者: 萌哒肉小才    时间: 2017-2-27 01:42
本帖最后由 萌哒肉小才 于 2017-2-27 01:47 编辑

路过那条鱼,我有哪里说得不对你可以指出来,我不觉得我是什么人物,也不觉得非得听我的,只是对这篇文是否适合放在CP提出质疑,自认为没有哪里违反版规,版规允许投诉,对投诉结果不满意可以再提出仲裁,我也是按要求来做的。
反正我还是觉得不能开这口子,有了这条先河,以后谁都可以打着题材的旗号在CP写bg了。
如果你觉得我不对你也可以进行投诉,我没意见。
作者: 红裤衩    时间: 2017-2-27 07:46
楼主,我说给了意见,那是我在客气。
一般我这么说的时候,是事实比较明确,版务组基本都能达成共识,没什么争议的事情。
我当时回复时还没贴完全文,现在全文都贴完了版主们也都看完了,处理不会有任何变化。

尽管我认为你看了一篇假文,但是仍尊重你对文章不同理解的态度,只是牙香街一文并不违反规定,投诉无效,锁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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