泠司 发表于 2016-11-29 22:21
1.皱纹,三十多岁的人长皱纹是原罪吗?
2.第二任经纪人,前面说了方恒不红的原因,换经纪人换戏路娱乐圈很 ...
匿名者 发表于 2016-11-29 23:01
极好的归纳大法
我下一个同类型文包然后可以做出八十个这样的调色盘来。 ...
匿名者 发表于 2016-11-29 23:00
现在脏水是不是都不用钱啊,说别人抄袭随随便便就可以列一堆莫名其妙的证据出来,被铁证反驳了又用【好这个 ...
kxy12567 发表于 2016-11-29 23:02
最重要的是剧情走向。
匿名者 发表于 2016-11-29 23:01
极好的归纳大法
我下一个同类型文包然后可以做出八十个这样的调色盘来。 ...
小羽毛 发表于 2016-11-29 22:48
个人感觉可以算部分借梗了。抄袭谈不上,这个梗不算独有,有可能撞梗。按照现在长佩的写作环境,以及读者们 ...
kxy12567 发表于 2016-11-29 22:54
1.皱纹不是原罪,三十岁人长皱纹很正常,但你那句跟人家的语句顺序那么相像,而且写的梗的顺序有什么特别不 ...
泠司 发表于 2016-11-29 23:10
在第一次收到匿名留言前,没有。
那次回应也就对比了开头。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6-11-29 23:16
我真是服气了,楼主看过的小说得是少到怎样一个地步才能觉得“皱纹在镜头下无所遁形”是一个少见的写法
...
kxy12567 发表于 2016-11-29 23:18
那作者你居然不避嫌。你不觉得像?我的天哪。我以为所有人都会无比爱惜自己的羽毛,如果发现自己文跟别人 ...
寇可比 发表于 2016-11-29 23:51
个人看法:前三条,我对经纪人和明星的情况不了解,不发表意见。
第四条,首先“无所遁形”是个很常用的成 ...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6-11-30 00:04
楼主指出了,作者也回应并没有抄袭借梗,其他的就都是客观事实了,等版主裁决就好。
我以为这种情况下只能 ...
kxy12567 发表于 2016-11-29 23:18
那作者你居然不避嫌。你不觉得像?我的天哪。我以为所有人都会无比爱惜自己的羽毛,如果发现自己文跟别人 ...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6-11-29 23:55
第一,既然人家没有抄袭,单纯撞了拆开来看完全烂大街的梗,凭什么要改?
第二,说作者没有回应说明,请 ...
十九瑶 发表于 2016-11-30 00:33
1.避嫌????作者说在第一次收到匿名留言前没看过《浮光》,既然没看过,凭什么要改文?改了岂不是更坐 ...
kxy12567 发表于 2016-11-30 00:33
你也说了拆开来看。但是顺序的问题也要考虑。而且之前的那个回复我并不信服。你看,不同样还有很多人不信 ...
kxy12567 发表于 2016-11-30 00:42
那我问你,为何顺序这样一致?如果楼主在首楼放了真正细致的说明,我根本不会发这个帖子。你怀疑我的人格 ...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6-11-30 00:44
很多人不信服,2333333
请抬头看看,除了你只有那位ID为“小羽毛”的姑娘表现了不信服,两个人算什么很多 ...
小羽毛 发表于 2016-11-30 00:48
如果被判定撞梗的话(即很多梗+顺序相似,这个靠版主裁定),哪怕不是故意借梗抄袭,也是需要避嫌的。我个 ...
小羽毛 发表于 2016-11-30 00:48
如果被判定撞梗的话(即很多梗+顺序相似,这个靠版主裁定),哪怕不是故意借梗抄袭,也是需要避嫌的。我个 ...
kxy12567 发表于 2016-11-30 00:51
别把你眼中的世界当世界。微博、微信,你的世界太小了。我的世界也太小了。
...
十九瑶 发表于 2016-11-30 00:49
为什么顺序这样一致?是啊,我也认真思考了一下,这些烂俗梗,如果先索要照片、再夸照片拍得好、再拍照、 ...
kxy12567 发表于 2016-11-30 01:05
那为什么,都是这些梗呢?或者换句话说,我大可不必写其中的某个梗,就比如为了表现方恒的受欢迎程度,那 ...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6-11-30 00:58
拜托你不要指着一个根本不在讨论范围内的平台说上面有很多人和你一样、并以此作为你的论点的支撑点之一, ...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6-11-30 01:07
厉害了,现在开始教作者写文了
kxy12567 发表于 2016-11-30 01:08
这里有一个时间的问题。也有一个人数的问题。《余温》一文在这里发表,作者累计的粉丝数目也有一些了。我 ...
kxy12567 发表于 2016-11-30 01:12
那我可以删,我只是举个例子,我从来不教人写文,真的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你觉得有道理,就辩道理,没道 ...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6-11-30 01:13
救命呀,明明是你自己提的“微博微信”,暗示这上面有人赞同你,被我反驳了之后你又说“能在这里看到一个 ...
匿名者 发表于 2016-11-30 01:19
简直可笑,作者之前没看过那篇文,只是撞了个并不罕见的情节,你告诉作者"大可写其他梗"???她除非未卜先 ...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6-11-30 01:20
你要的解释楼上各位都给出来了,有从写作目的分析的,有从剧情的独特性分析的,还有从几个情节出现的顺序 ...
kxy12567 发表于 2016-11-30 01:05
那为什么,都是这些梗呢?或者换句话说,我大可不必写其中的某个梗,就比如为了表现方恒的受欢迎程度,那 ...
kxy12567 发表于 2016-11-30 01:23
微博微信上的确有人赞同我啊。我的微信群,我的微博群,我的亲朋,我的好友,他们毫无疑问都是赞同我的啊 ...
十九瑶 发表于 2016-11-30 01:33
我必须指出,你的言论有一个严重的预设立场,那就是“作者看过浮光并有义务避嫌”,但作者没有看过。什么 ...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6-11-30 01:36
你挺有意思的。“在一个楼,说一个楼的情况”,这可是你说的。
但是就是你自己,首先在只有一个人赞同你 ...
匿名者 发表于 2016-11-30 03:58
后来实在懒得做,楼主你自己找找重做调色盘,应该很容易找…还有照片方面也可以对比一下,以及那个浮光中是 ...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6-11-30 00:04
楼主指出了,作者也回应并没有抄袭借梗,其他的就都是客观事实了,等版主裁决就好。
我以为这种情况下只能 ...
小羽毛 发表于 2016-11-30 10:23
首先,如果版主最终判定不是借梗也不是撞梗,我当然会去为自己的怀疑道歉,我一向拥护版主们的决定,该打脸 ...
小羽毛 发表于 2016-11-29 22:48
个人感觉可以算部分借梗了。抄袭谈不上,这个梗不算独有,有可能撞梗。按照现在长佩的写作环境,以及读者们 ...
小羽毛 发表于 2016-11-29 23:32
个人看法,双方不要太激动,各打50大板。抄袭算不上,投诉的姑娘用词过了,希望修改,不要动不动就扣抄袭的 ...
这个道理有点类似于毕业写论文前也要先查找有没有类似的研究方向,有没有撞到别人的研究,有的话尽力避免。
虽然作者很委屈,奈何人家创作在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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