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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月印千江》一文判定结果及作者处理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不系舟    时间: 2016-11-25 21:23
标题: 关于《月印千江》一文判定结果及作者处理公告
关于《月印千江》一文判定结果及作者处理公告

http://allcp.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9939&extra=page%3D1
根据本贴中调色盘举证,《月印千江》第一章与《檀香刑》(作者:莫言)中行刑场景、行刑过程大量一致,版务组判定抄袭(仿写)成立。

而在处理投诉的过程中,《月》文作者id:玲岚,对抄袭投诉拒不回应并要求申删,而且在版务组警示劝告之后仍然未给出相应解释。
长佩对抄袭行为一直零容忍,同时也决不允许抄袭者采取不回应的方式逃避处罚。

因此版务组经查证后发现
作者玲岚在本站的其他相关马甲如下:
id:笔不周,作品《不信多情》
http://allcp.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8488&page=1&authorid=88278
id:墙里桃花,作品《北平旧闻》
http://allcp.net/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9104&page=1&authorid=89985

以上三个id将砍号并封所有相关ip,本公告置顶一周。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6-11-25 21:24
支持版主!
作者: 大菠菜    时间: 2016-11-25 21:27
给力!虽然没看过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6-11-25 21:32
棒棒的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6-11-25 21:48
举报:该作者在长佩还有一篇文,是以无登录状态发布的,但所披马甲也是“墙里桃花”
【剑三同人】人间朝暮
http://allcp.net/forum.php?mod=v ... 4%E6%9C%9D%E6%9A%AE

这位作者玲岚,昨天我第一时间找到了她的微博(已改名),LOFTER(已删除),和晋江专栏(毕竟Jessica,同样发布了《月印千江》,但是已锁)。
虽然她删除了很多东西,但不幸我有截图,可以确定这篇同人也是她写的。不知版务是否可以查IP?如果查不出来,我想办法上截图证据。
作者: 何因    时间: 2016-11-25 22:13
讨厌抄袭
作者: 不系舟    时间: 2016-11-25 22:19
本帖最后由 不系舟 于 2016-11-25 22:26 编辑
路过青花鱼 发表于 2016-11-25 21:48
举报:该作者在长佩还有一篇文,是以无登录状态发布的,但所披马甲也是“墙里桃花”
【剑三同人】人间朝暮
...

感谢青花鱼的举报,但是版务组无法查证是否为同一作者,如有确定证据请出示方便查询
再次感谢青花鱼的热心
ps:其他三次元事务请勿发散,感谢理解。

作者: orangelove    时间: 2016-11-25 22:22
没有看这篇《月印千江》,不过莫言老师的《檀香刑》倒是拜读过,不敢相信竟然会抄袭莫言老师的文字,怎么有这种自信和侥幸心的?真希望这种事越来越少,支持管理组,所有帮忙反抄袭的人都辛苦了。
作者: 小羽毛    时间: 2016-11-25 22:41
这种明显抄袭的作者确实应该挂出来警示大家...这个作者删资料删的真是非常麻溜,不过是三次元就不挂了。
总之版主和那位投诉的姑娘干得漂亮
作者: 风干叶    时间: 2016-11-25 22:46
支持这种坚决反对抄袭的态度
作者: 临江仙    时间: 2016-11-25 22:50
支持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6-11-26 00:23
抄莫言??没毛病吧
作者: 司皊    时间: 2016-11-26 00:25
虽然没看过上述的文,但是支持版务,反对抄袭
作者: 爱莲说    时间: 2016-11-26 00:42
本帖最后由 不系舟 于 2016-11-26 01:30 编辑

证据牵涉到无辜路人,索性不匿了,没什么好见不得人的,有名有姓,该找我就来找我吧。


感谢举证,因涉及到他站事宜该链接版务组已作为证据保存,为避免扩大化本层暂时先编辑掉。
by 不系舟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6-11-26 08:10
踢一脚。
作者: wangFFF    时间: 2016-11-26 11:17
莫言拿了诺贝尔后,檀香刑那么多人看过……她都敢抄啊……
作者: shining1213    时间: 2016-11-26 11:20
抵制抄袭!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6-11-26 13:25
怎么抄袭都能这么无耻又理直气壮呢,现在这风气啊,真是无奈~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6-11-26 14:37
踢一脚。
作者: 刺猬    时间: 2016-11-26 15:49
去看了一下调色盘,存在着句段的仿写,但要认定为抄袭,这只是一章,一章的部分句子和人物设置和其他文章有相似,要认定抄袭,还要看文章的其他部分,是整个人物剧情都存在抄袭,还是文章的其他部分也像这样从别的文章里七拼八凑的凑起来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6-11-26 16:43
刺猬 发表于 2016-11-26 15:49
去看了一下调色盘,存在着句段的仿写,但要认定为抄袭,这只是一章,一章的部分句子和人物设置和其他文章有 ...

你看了调色盘没看见下面的回复吗
版主请她自证,然后作者就消失了
个么如果你认为版主仲裁有问题,希望你能找到作者来回应一下申诉,好吗?

作者: 逆眼    时间: 2016-11-26 18:27
刺猬 发表于 2016-11-26 15:49
去看了一下调色盘,存在着句段的仿写,但要认定为抄袭,这只是一章,一章的部分句子和人物设置和其他文章有 ...

你确定看全了调色盘?有的句子根本不是仿写,是一模一样好吗?你的意思是,如果只有第一章抄了,其他没抄,那这人就没抄袭?什么逻辑

作者: wonderland    时间: 2016-11-26 21:16
赞赞赞
作者: 神龙小鱼干    时间: 2016-11-26 21:49
赞!!
作者: 小羽毛    时间: 2016-11-26 22:46
友善度不要了,来挂一个。作者微博删光了(我觉得不涉及三次元隐`私可以挂了),主要是她对自己的行为毫无歉意,还洋洋得意,让人超不爽,又是一个活久见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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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置顶微博如下:
@踢馆成功有点小激动:╮(╯▽╰)╭不过如此。毁尸灭迹,去做良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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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如此???


作者: 泡泡小富    时间: 2016-11-27 11:44
支持版务,对待抄袭零容忍
作者: 首领先生    时间: 2016-11-27 11:45
小羽毛 发表于 2016-11-26 22:46
友善度不要了,来挂一个。作者微博删光了(我觉得不涉及三次元隐`私可以挂了),主要是她对自己的行为毫无 ...

恶心

作者: 路非at    时间: 2016-11-27 13:05
处理好评,抄袭零容忍!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6-11-27 16:28
在hjj也看到这篇文了……
作者: 管北之    时间: 2016-11-29 22:04
负人品的为何要来玷污写作这么神圣的领域?版务干的漂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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